彼此深愛卻愛而不得的內在原因及感受?

認為彼此深愛卻愛而不得的原因可分為內因跟外因,外因可能是家庭啊社會啊等外在因素,而內因則是兩人脾氣秉性觀念等,想知道這些內因是怎麼使人愛而不得的?


感情這事就是你情我願,一方不管以什麼理由覺得不合適,那都不必再勉強


應邀

佛法認為,人生的一切,皆與往昔今生的因緣密切相關,愛情也是如此。

深愛有深愛的業緣,愛而不得有愛而不得的業緣!

關於業緣的真相,非凡夫所能了知。


謝邀。

討論這麼小概率的事情有意義嗎?恕我直言,長這麼大我還沒見到過真正「彼此深愛」對方的人。

見到過的情侶自然不少,當然不能說是都在敷衍,但總的來說基本都是應時應地的,如雨季過後又到了交配季節的角馬棕熊般地,談戀愛這個東西,沒有那麼多非你不嫁,非她不娶的。

激烈的愛情故事固然很好,也逗人情愫,但現實問題要回歸現實,想要探究人心的層次先要學會辯證地思考問題。不是空中樓閣,也不是電影橋段,真理是容不得半點幻想的,年輕人。

以上


假如本質對立,如何能得到呢?

就像電影《純真年代》一樣,「我愛你就是因為你的美好德行。」假如愛要求在一起,而在一起卻是違背愛的原因——也就是失去了好德行,這是不是對立呢?

這其實不是不愛,而是愛卻並不能在一起。從一定意義上說這並不可悲,因為愛是自己的,從愛誕生開始,它就已經得到,表達愛即已經是愛的得到,至於在一起,則是愛的期望。

而另一種則是兩個人本身性質的對立,比如一個看透一切什麼都知道,看似頹廢卻是極盡的理智,恰如尼采筆下所寫,是哈姆雷特一般的人物。他是由於知道了一切,知道自己不能改變一切,那不是優柔寡斷,而是因為太過於確定而喪失了執行想法的可能性。而另一個假如才剛剛體悟到人生百態,卻自以為前者膚淺不堪,實際上前者與膚淺不堪的人似乎區別也很難發現。且兩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愛人是靈魂的伴侶,是可以彼此通心的。

可兩者的對立在於,前者認識到普通人認為的皆是表面,無論外貌還是才華,而後者卻僅僅認為外貌是外在的,卻還認為才華是一種內在的東西。難道前者不該認為後者是膚淺的嗎?但偏偏,前者會包容後者的膚淺因為前者經歷過後者的階段,但後者卻尚不懂前者的境界,但他們的表達是相反的。後者要說,你太膚淺了,我們差著境界呢。

可是由於起初認為二者是同一標準兩人已經相愛了,那麼剩下的便是耗盡這份愛,不斷糾纏和死心。


內因啊,缺少溝通了吧,就像愛情呼叫轉移里剛開始的那樣,七年之癢,癢不起來了

又是缺乏新鮮感了,兩個人雖然彼此面對面,卻沒有了剛談戀愛那會兒的激情等等之類的

生活變枯燥了,跟原先設想的不太一樣了,堅持不下去了,慢慢的也就不愛了


內因只能是不夠深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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