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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對方要求陪同複查怎麼辦?


三不一沒有


你車頭探出來,被後方路邊行駛電瓶車撞上,全責是肯定的,對定責不服也可以複核,但是看來你覺得也ok.

底下那些回答說都有責任的,也得看什麼情況,比如是否是輔道上的車位,是否是非機動車上的車位,還是有輔道和非機動車道,但是停車位是機動車道路邊的停車位。或者小區道路等等。至於什麼鑒定電瓶車是機動車,在我看來就是扯淡的事情。

處理事情,帶傷者去看,付錢還是不付錢,你自己決定,你願意就付錢,不願意或者說沒錢可以不付錢。讓他自己看,看完發票病歷帶著打你電話,帶著責任認定書找保險公司。法律上沒有強制要求誰帶誰去看,我們也不支持這樣,因為對案件後續處理並不是很好。

有一種情況我會說讓帶去看,就是責任明確,傷者傷的很重,暫時聯繫不到家人。傷到頭部。

對方糾纏就讓他告好了。保險公司也帶上一起告,別搭理他。


首先你不應該認全責,如果對判罰有異議,走行政複議流程

第二不要墊錢

第三告訴傷者自己去醫院,如果他經濟條件有困難,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帶墊,保險公司會從後期的賠償裡面憑發票扣除

第四直至你們完全解決之前不要再和他們有什麼接觸

第五如果繼續騷擾你,可以報警!

第六如果傷者要告你,你告訴他歡迎來告並且記得連你的保險公司一起告


記得告你的時候連同你的保險公司一起告就好了。


即使是你全責,也沒有義務要陪同檢查,讓他自己去查,然後找你保險公司報銷即可。


陪同個毛?全責又不是得當兒子去伺候,讓他隨便去醫院看,然後拿好發票去告你和保險公司吧~


。。。。。。。

自討苦吃,你已經從車庫出來了,電動車再摔倒,這是雙方都有責任的,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電動車在騎車幾米的範圍以內摔倒你都是有責任的,但是像這種追尾的,你只要負責一部分責任就行,對面耐皮就鑒定電動車,現在的電動車基本是超標的,不要往裡面墊錢,一毛都不要墊,讓保險公司去掏錢,解決不了就行政複議啥的,再次劃分責任


讓他告你 夠他折騰的


只能說有些人太不要臉了,出了事就訛人!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吧,什麼都別管了!


誰讓你認全責的……本來應該要求鑒定電動車是機動車,對方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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