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一小孩深夜敲門被砍20多刀,部分網民說小孩活該的行為?

如圖所示,[個人認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受害者被大規模嘲諷指責)]


其實某些「主流觀點」真的很可怕,知乎上有個「如何摧毀熊孩子」的問題下,不少回答其實都殘忍過分至極,但看了十幾個怒懟熊孩子的回答的用戶已經在「熊孩子該死」、「懟熊孩子最爽」的觀點中嗨到極點,刷知乎也是為了娛樂,哪裡會認真看仔細想?其實如果乍一看某些回答再看評論就會覺得那些言論三觀奇歪不堪入目。而像題主提出的新聞,就像表面上按到了「懟熊孩」的嗨點,但仔細揣摩就會發現問題不對,人們才會發現在情感高潮中發表言論的自己有多不理智。這樣的新聞,也經常在各大社交軟體中引起輿論的轉向。

再補充一點,人們到底都是自私的,哪怕自己沒意識到。為某個群體說話的大部分人還是這個群體中的人。為什麼知乎反女權,微博支持女權?為什麼知乎月薪不上十萬不行,快手則是混社會的有真情?因為用戶群體!知乎大部分用戶是高階層男性,微博女性多,快手用戶則是低階層。而現在在網上說話的都早過了6歲的年紀,反正這輩子再也不可能被扣上一頂「熊孩子」帽子被捅死還被噴了,說不定……(說得陰暗點)更可能成為違反法律報複眼里「熊孩子」的成年人呢。


摘去那些個「熊孩子」「醉酒」的標籤,事情的全過程是這樣的:

甲在清晨敲乙的門,正在睡覺的乙被打擾了很生氣,拿起刀砍了甲二十多下

砍20多刀?這是什麼概念?不共戴天之仇也不過如此吧?(那些說砍20刀還不死的人,風涼話最可恨!)原因?「打擾我睡覺!」不可一世的5個字,反映出了乙的道德敗壞,唯我獨尊

再讓我們把具體的背景交代下,乙沒有成家,前夜喝了點酒,估計心情不好。但這跟事情有什麼關係呢?沒有成家,做事無需估計,但這是砍人家20多刀的理由嗎?別說喝了點酒,就是醉了,你的潛意識也不能讓你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來了,心情不好,即網友口中的「戾氣」,「人家心情不好啊,誰叫你打擾人家?活該!」「那我心情不好時,你蹭我一下我把你從車窗扔出去好不好?!「」心情不好「不是惡魔護照,可以摔杯子,沖人發脾氣,踹人兩下,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拿起刀瘋了似的砍人,這便是喪心病狂了!


那些說熊孩子活該的網友,真的是 無病呻吟+唯恐天下不亂,村裡的孩子清晨敲人家門怎麼了嗎?也許在正常情況下(敲的不是那位鄰居的門),主人會笑臉相迎,孩子也會跟主人家的孩子打成一片。

我就不明白了,為什麼有些明明錯不在孩子的事故,只要出現「小孩」二字,人們總要把「熊孩子」批鬥一番呢?不信?我把標題換一下:男子清晨訪友被砍20多刀,嫌犯:打擾我睡覺。內容不變。相信評論區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因為幾個「熊孩子新聞」就把整個社會教育批鬥得一文不值,這樣的人實在太無知。

總結:真他媽無知!


鍵盤俠說的東西,有時候不叫人話。


直接說吧,熊孩子佔10%責任,砍人者佔90%責任。

我小時候也做過一些缺德事。比如偷吃過村裡別人家種的西紅柿和黃瓜,用玩具手槍打過別人家大門口的燈泡。雖然沒有被抓住,但是即使被抓住了也不會有什麼事,最多打兩下。在目前中國國情下,小孩子做壞事是極其常見的,長大後基本也就知道對錯了,所以不應有太重的懲罰。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可有的人的底線在法律之下。可能這些人小時候被管的太慘了吧,好奇活潑都是可貴的天性,創造性、挑戰性、求知慾、質疑精神,這些可貴的品質都不是「嚴管」出來的,反倒是適當的「放手」出來的。一言以蔽之,小孩子無錯。

講法律的話,受害人具有過失,的確可以減輕責任。但是在過錯侵權中,如果加害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受害人只有一般過失的,不減輕責任。(無過錯侵權略去不表)

除非被害人的監護人有重大過失,否則,

本案加害人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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