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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公司懲罰制度連帶兩級?


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原因被罰款,你怕被領導穿小鞋 還不是自己替領導交這個錢?


明顯不合法。即便公司有權在法律框架內製定規章制度,這項規定也是不合規的。

連坐處罰,在古代是有過的,這是當時經濟水平和封建體制的產物。現代法治社會,企業是法人組織,每個個人都有完整的獨立人身權力和精神權力。在職場,每個人都需為自己的工作、職責、績效負責,直接上級和更高一層的上級,對下級擁有的是監督、指導、培養、考核等權力,處罰是要按公司規定的。下級犯錯,上級主要是督導工作沒到位,大多屬於間接責任。


很正常,挺好的制度


感謝邀請。

懲罰制度連帶和兩級制,我個人態度是嗤之以鼻,堅決反對的。

這跟古代的受罰連坐,簡直就是異曲同工。

同我們新時代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理念也是相當不符的。

這種工作獎懲制度,至今只存在一些私有小型企業,拿不到桌面上進行。

當然了,有著這種近乎「酷吏」制度的企業,看似激勵員工奮起直追,但就像知恥近乎勇一樣,他會為了面子而站,卻永遠感受不到企業的溫度,自然無法產生主人翁意識,那大家都明白,如果你沒有在思想感情上以單位為家,你在這個崗位上永遠是拿幾分錢做幾分事,你能有多少職業道德感,企業榮譽感以及職業規劃?

日子久了,企業省的只是蠅頭,丟掉的是人心和員工的職業培訓。那這不是雙贏,是一起走向衰敗。


直接責任、管理責任的區別,很正常


很正常,聽說過問責制吧。


連坐么?

亂世用重典。

不是亂世,用這個只能說明管理者的無能。

真的管不住,就換人唄,加工資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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