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是是被哪種人丟棄的呢?

如果是非愛狗人士,他一開始為什麼養狗?如果是愛狗人士,為何最終會選擇拋棄?


流浪狗是被養狗人拋棄的。

由於愛狗人士這個詞語的定義不一樣,所以才會出現爭議。

其實某種意義上,可以把養狗的人都看作愛狗人士,因為假如完全不愛狗的人,他是絕對不可能去養狗的。比如我,就是典型的不愛狗人士,我不可能冒著被狗咬的風險去養狗,把狗送我,我都不要。所以說流浪狗是愛狗人士拋棄的,這句話沒有錯。

有人會說:真愛狗的人怎麼會拋棄狗呢?其實回答這一點就是要講明一個道理:愛狗人士也分很多級別的。養狗的人或多或少是愛狗的,但是其中愛狗程度相對低一些的,就會因為生活壓力大,養犬太費精力而拋棄狗。甚至愛狗程度很高的人也會拋棄狗,比如當狗反覆咬主人的情況下,有的特別愛狗的人還是捨不得殺,然後繳納高額的訓狗費,去找寵物培訓師進行所謂的訓狗,訓狗之後,狗依然繼續咬主人。此時愛狗人士沒有辦法了,而因為他不忍心把狗打死,就把狗扔掉,成為流浪狗。假如他要真是不愛狗的話,他可以第一次狗咬人就直接把狗打死。

最關鍵的問題,不管愛狗人士的定義是如何的,不管流浪狗是如何產生的,旗幟鮮明勇敢強調必須全面捕殺流浪狗才是當務之急。


啊瀉藥

是個這,我在流浪站做志願的時候真的見了很多。

那些狗狗被拋棄的原因如下:

1,生病,最嚴重的一隻長了瘤子,吊在身體外面,不過現在流浪站已經募資給它做手術了。

以上全部是我做過志願的流浪站的愛心宣傳微博截圖。面對寵物疾病時,既不願負擔費用也不願意操心的人就直接把狗狗扔掉了。

2,無節制的生育,散養,不絕育,母狗就會一胎一胎的生。好一點的送人找領養,懶得操心的就直接連窩扔掉。

3,搬家,出租房上班族,居所不穩定的人,閑著的時候養個動物陪陪,也沒考慮過未來自己生活變動該怎麼處理寵物,移居外地或者出國,使他們不能繼續飼養。負責任的會找領養,或託付給家人朋友,懶得操心的就直接扔掉。

4,家人疾病,家庭變故。這個多半可以理解,家裡出了事,大家都在操心人的起居,漸漸地無法照顧寵物,導致寵物變成散養後走失,或者因沒有精力尋找領養者而丟棄。

5,心血來潮。這種類型一般喜歡對外宣稱自己特別喜歡小動物,然後買回來以後發現與預期不符,糞便難以處理或者動物半夜活動打擾睡眠,然後他們就分分鐘的把寵物扔了。只是因為跟他們想的可愛的,毛茸茸的小動物不一樣。

6,出於虐待,這個很可恨,我見過,狗的背全被汽油燒壞了,雖然後期康復。但那些燒傷過的皮沒辦法長出新毛,所以就有大塊大塊的斑禿,然後長好的皮也不是以前那樣了,變得硬且粗糙。我不敢摸它,不是嫌棄它,是因為每次摸到它受過傷的背就心裡一緊,想著它經歷過什麼就很難過。但是它還是很喜歡人,在你來的時候會趴你腿上讓你摸。

以上,不論哪個原因,總結就是不負責任,除了第4個原因可以稍理解以外其他幾個都無法理解,無法原諒,不負責任的的,自私的行為導致寵物的流浪,受罪,非常不能原諒。

最難過的就是不管怎樣狗還是喜歡人,我去做志願的時候有一隻得了白內障的狗,兩隻眼睛都看不見了,眼球渾濁,很可怕。我蹲下來摸它的時候,它感覺到了我,它就把頭抬起來。然後我去拿拖把準備幹活就起身了,它發現沒人摸它了,但它也看不見,它在原地找了找,找到它以為我在的地方,又把頭抬起來,還抬的很高。

啊,我真的,每次去做義工都很難過,第一次帶學弟學妹去的時候,還有學妹因為它們哭了。它們真的太可憐了。


我其實挺討厭談及「流浪」這個字眼的。

如果是大學生,拋棄自己的狗,無非是畢業回家無法帶回去。不過能將養了三四年的狗就那麼輕易的放棄,說白了當初的目的也不過是養著玩玩而已。

最可氣的還是如今有經濟來源,穩定住處的成年人。一句簡單的「養膩了」「不喜歡了」,甚至一句「我嫌棄它太吵了」都有可能成為他不再擔任鏟屎官的理由。

在他們看來,狗與平時吃的魚蝦並無關係,不過是個活體玩物而已,甚至沒有什麼感情可言,怕花錢就不想打針,管他能活多久,不過就是沒事解解悶而已。

一邊羨慕別人家的狗多麼通人性,一邊把自家的狗扔出去「自食其力」,總之就是一句話:任何以麻煩,不想養為借口拋棄流浪狗(包括病狗)的人,都噁心的緊。


三分熱情,然後養狗子,後來發現自己堅持不了天天遛狗,對狗子沒有耐心教導,很多人在沒過狗子惡魔期就選擇把狗賣掉或者直接拋棄


我知道的,有這麼幾種。

1.拆遷時需要躲遷的。

2.換工作到另一個城市的。

3.一時興起又膩味了的。

4.總之就是不夠負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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