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未成年人傷害案件大家怎麼看?

就這樣不予立案?


首先呢,先搞清楚一件事情。之所以未滿14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規定,而非《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個在題主給出的新聞圖片里也寫的很清楚。但是,我看評論里依然有人在噴未成年人保護法。這個梗都玩了多少年了,還有人分不清楚,也是很醉好吧。

然後呢,我記得前一陣子看新聞好像已經有人大代表提議降低不負刑事責任的年紀了。(好像啊,具體我也忘了。)就我個人來說,我是很期望趕緊降低的,現在這個社會,小孩子早熟的一皮,14歲吃喝嫖賭抽還有啥不會滴 。所以我也很呼籲,降低不負刑事責任的年齡限制。


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沒什麼用.簡直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保護法


嘴上可以有譴責 但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擺在那 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呢


立法者的初衷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未成年人心智還未成熟,對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也沒有足夠的認識,大部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是源於一時興起甚至是無意識!從這個角度上來看也應該給孩子一個改過的機會!不能因為他們一時的衝動來否定他們後半生!換一個角度因為年齡和自身能力的局限他們也很難給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而且他們本身就是需要保護的弱勢群體對他們使用嚴苛的刑法也不利於社會穩定。等等原因以至於立法者不得不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考慮這些因素。

有的時候我也在思考法律保護了犯罪的未成年人,那麼被害人的權益又該怎麼去維護?因為一個人的過錯一個本該無限美好的生命戛然而止了,兩者看來最應該被保護的不就是那個反而被法律所忽略的人嗎?站在這個角度上來看之前的所有理由又都變得那麼蒼白無力!

法律的滯後性和不全面性是一個永遠都不會過時的話題,它無法解決只能做到利益的最大化,當國家和個人利益相互碰撞時,如何取捨不言自明!


所有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傷害案件,都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未滿14周歲不負刑事責任,不受刑事處罰,《中國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刑事責任年齡方面只規定了未滿18周歲不適宜用死刑。


不服?問國家法律啊!

不是心疼孩子不算犯罪么?不是犯了罪檔案也存起來公檢法都查不出來么?不是一直都裝X現在道德的最高點么?現在又打算站哪個點呢?

再說一遍,法律是國家制定的,是全國人大投票通過的,這一屆還在報如何保護違法未成年人的利益呢!上一屆才通過了未成年人犯罪後檔案專門保管,一般單位都查不到呢!

鍋是誰的,自己心裡沒點X數么?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未成年的特殊權益,怎麼就成了未成年人的保護傘了,最近幾年,頻頻爆出未成年人的違法案件,法律該與時俱進了……


還能怎麼看,刑法就那樣規定的,草民能怎麼辦?孝感公安除了這個什麼都不說,拖到最後還不是無人關注,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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