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加重死刑,使人不敢犯罪?


因為大多數犯罪罪不至死。沒必要,不應該,也做不到以死威懾。

死刑威懾的是部分危害非常大的犯罪。

為什麼現在不斷出現質疑死刑的聲音?

那是出於政治原因:

1、近代中國革命推翻了由造富能力低下、利益優先自保的國產地主、軍閥、官僚、買辦、精英主義知識分子構成的中國古典精英利益集團,選擇了全民利益本位、制約精英階級利益、整個民族抱團發展的社會主義道路。精英集團是受制約態。

2、改革開放給了國產精英集團翻身的躊躇滿志。

3、作為專業利益實現高度依賴資本主義精英政治體制,經濟利益實現高度依賴資本富人的專業集團,法律專業集團對中國模式的抵觸最深,重新洗牌的慾望最烈。

4、死刑意味著公權力最大,精英集團在公權力之下。而在精英集團看來,他們才是這個世界的主體,公權力只是服務他們這些精英的角色。如同僕人不能教訓主人,公權力也沒有處死個體(他們這些精英)的權力。

5、於是有了法律界的 「兩最」 現象:比任何其他群體更抵制、敵視、否定中國模式;比任何其他專業群體更否定死刑制度,追求寬刑廢死。

遺憾的是,難以超越小資產階級利益,難以匯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洪流的他們,至今(2019年1月17日)仍被可信賴、可依靠的朋友,而非應警惕、應警醒的敵人。

孰是孰非,歷史將給出最終的證明。


你忽略了人的僥倖心理,我曾經有個同事說過。殺人不叫犯法,殺人被抓到才叫犯法。

你敢說這不是僥倖心理么?


我這裡不說那麼多理論的東西。你且看中國古代刑罰重不重,不但有死刑,還有炮烙,車裂,剝皮,點天燈,等等,但是犯罪少了嗎,沒有用


在知乎認真回答法律問題要不沒人看,要不被噴。

這麼說吧,題主。死刑以至於所有刑罰的威懾效果直到目前為止也都是出於經驗,沒有人能證明這東西到底有沒有威懾效果。儘管你不能說他沒有 ,但是你也不能證明說它真的有。秦末死刑用的是很重,種類也特別多,死法花樣都特別豐富。然後呢?相信你自己已經有了答案。

死刑也好,刑罰也好,它們的正當化來源是報應和預防,只要能把這兩個機能處理好就是沒有問題的。在量刑時儘管要實現特殊預防,但是也不能超過刑法的框架——如果超過了,看看歐洲中世紀吧。也許題主這麼大義凌然而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人今天還在奔走疾呼加重死刑,明天就以「瀆神」的罪名被綁在柱子上燒死了。

少提問,多看書,法律解決不了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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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泰斗貝卡利亞曾經說過:法律的震懾力,源於承擔犯罪後果的必然性,而非承擔犯罪後果的嚴重性。

自己參透~


瀉藥

犯罪和加重死刑真的沒有太大關係的,秦朝法律那麼嚴苛還是有人會犯罪。人之所以會會犯罪,原因並不是唯一的。有的人是腦袋一熱,喪失理智的犯罪。有的人是因為被逼無奈,有的人就是為了犯罪而犯罪。

而且人不都是一樣的,有好人就有壞人,有天使就有惡魔,在嚴的法律也不會掐滅惡魔心中變態的慾望,對法律心存敬畏的人自然不會越雷池一步,可是對那些毫無敬畏之心的惡魔來說那隻不過是一紙空文。


我也納悶呢:為什麼政府不把那些在網上罵政府的人統統抓起來槍斃,哦不應該像古代一樣凌遲或者五馬分屍,並且全國直播,最後還要株連九族,一家子統統死啦死啦的,那樣不就再也沒人敢反對政府了嗎?


你的邏輯過於簡單了。法律不是只有預防犯罪的作用。 而且不是說加重了死刑,心懷不軌的渣滓們就不會行動。高承重連環殺人時難道不知道這是會被判死刑么。人性複雜,別隨便考驗。

另外,有實證研究證明,對於暴力犯罪而言,懲罰的嚴厲程度的威懾作用其實是最小的,懲罰的確定性的威懾作用才是最大。簡單地說,就算一個罪被加重了死刑,如果被抓住的概率非常小,那即使死刑立即執行,它對於罪犯的震懾力也不過如此。(對於那些不要命的變態壓根沒震懾力的說!)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輕罪也加重死刑的話,如果輕罪重罪的刑罰一樣重,那犯下輕罪的人會為了掩蓋自己的輕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反正已經是死罪了,再殺個人毀滅證據說不定還可能保命呢」——所以刑罰應該存在差距和等級的。立法沒那麼容易,不僅僅要考慮「使人不敢犯罪」,還有咱想不到的方方面面。[攤手]

以上是立法角度。至於司法,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判,不是隨便就可以加重刑罰。


哈哈哈,秦始皇和你想的一樣,輕罪重罰,暴虐天下,二世而亡


富貴險中求啊,有錢人多少都犯點法,說白了,你像18線小城市網吧,全部都是小學生,未滿18歲,所以特好老闆賺錢,但是老闆就是不怕犯罪。不犯罪哪來錢呢?你像現在的人稍微大一點,自己都有電腦,上網只是為了追求上氣氛,幾個人在一起玩,所以大人一般都很少上網吧,只有賺小孩子的錢

還有我以前一個領導,某公安分局的小領導,我們當時工資5500,因為是大學生畢業去社會實踐,在一線城市工資確實低了點,其實剩下的錢都被他裝腰包里了,我們學生只是不說透而已,我們當時20多個人。他至少拿了我們5萬塊,5萬塊能判幾年?我們也不想找事,只想度過實習期,因為工作單位跟我們學校是有掛鉤的,事情鬧大了對我們以後的分配工作也不好。

還有之前有個新聞,三個小夥子叫了個雞,之後搞完了沒給錢,然後那女的報警,三個小夥子年齡比較小,想事兒想的不周全,都想他一個雞,她要是敢報警了魚都能上樹。之後警察來了,這事兒可嚴重了,你想想把那女的關一晚上,然後他們三個小夥子,三個人以上算黑社會,警察可不管那麼多,然後那個未滿18歲的小夥子被判了十年,兩個19歲的判了15年,三個人從此就廢了,三個人叫個雞也不貴,就1000多,為什麼不想給?因為仗著自己人多呀,無視法律,造成這樣一個結果。

所以就算懲罰措施加強,該有人犯罪還是有人犯罪,因為世界那麼大,總是有人不怕死呀。


死刑怎麼加重啊?難不成殺了之後再拖出來鞭屍?


花有百樣紅。人有各不同。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人!


清朝已經滅亡了好吧


首先表態:死刑的存在對於威懾暴力犯罪打擊黑惡組織有的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切不可矯枉過正。我國死刑判決是適應各個歷史時期,建國初期一個生產隊長普通民警就可以不經由司法審判槍斃敵特份子,是處於當時混亂的社會秩序所需的臨時過渡,待社會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其實大規模的暴力犯罪已經相比而言比較少了,07年最高院收回死刑複核權就是為了慎重適用死刑,對於罪行極其嚴重方才適用,正是時代的階段性體現。中國人老話盛世輕刑亂世重典不無道理,任何的法律都是時代意志的體現。


某某某午門外斬首,首級掛於菜市口十年不得取下。

親王扔在拉攏大將軍幫他完成一件事,而百姓們每天出門買個菜,看,菜市口掛著個人頭……


我覺得人生來也挺不容易的、家人的照顧、母親懷胎十月才生出來的、給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也算是考慮他父母的感受吧(排除幹了那些喪盡天良的事)


偷個東西就槍斃,那麼結果就是,絕大多數犯罪分子都會變成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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