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真的是最嚴酷的刑法嗎,古代的酷刑放在現在真的毫無作用嗎?

最近太多虐待、強姦、殺人的案件被媒體宣傳,就突然想到,死刑真的能彌補一個孩子的心靈創傷甚至的在絕望中死亡的那種痛苦嗎?我是覺得死刑似乎顯得太過平淡了。但又看到一篇文章,說酷刑長久後反而不利於社會的治安,甚至會加劇罪犯的強暴程度。

說如果一個殺人犯如果知道自己將面臨凌遲之痛,定會在行兇之時更加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會滅掉僅存的一點人性。

對那些尤其殘忍的兇手施行酷刑是否合適?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古代有肉刑,是因為自由刑和財產刑作用不大,反正進監獄有地方睡,有飯吃,比在外邊餓死凍死強。古代沒有社保體系,對於有的人來說服自由刑反而比在外邊強,所以肉刑才有一定的作用。

我們來看看古代的肉刑都有啥,墨(臉上刺字,這是肉刑但是應該不算酷刑)、劓(挖鼻子)、臏(挖膝蓋)、宮(去生殖器)、笞、杖(打)、死(死刑,但五馬分屍、車裂、凌遲等屬於酷刑)……

現在網路上推崇的,應該是宮刑和幾種死刑的酷刑,那就要問了,到底是給誰解心疼用的?給罪犯本人?當場就死和隔幾天再死有什麼區別么?

給被害人本人或家屬?讓他們再欣賞一次自己或家人是怎麼受傷害的?如果不讓他們看……那酷刑還有什麼意義么……

給熱心網友?我能明確地說,說槍斃沒什麼的……那是沒見過槍打在活人身上是什麼樣的,別信電視劇里的,槍打在人身上不是一個眼兒,是一個窟窿。

另外如果開了酷刑這個口子,馬上會遇到下面一個問題,為什麼此罪有酷刑而彼罪沒有酷刑?

再一個問題,新的證據規則剛剛推行二十年左右,想想三十年前還有嚴打了,肉刑的缺點和死刑一樣在於不可逆轉性,誰敢保證每一個判決都沒有任何一點問題?

最後推薦一部微電影,叫《消失的威利》,說的就是這個問題。


死刑確實不是最嚴酷的,那些酷刑要比死刑嚴酷的多。但是確實不適用中國,另外,覺得死刑很平淡,那是因為沒見過死人。生死之間有大恐怖呀。現在人見過殺雞都能噁心半天,車禍現場看一眼普通人估計半年都別想吃肉了。更何況判死刑,你是在等死。 就在那兒等著,然後啪一槍就沒了。現在有些地方實行的是安樂死,注射。順便提一句,安樂死的定義是指讓你感覺不到痛苦就沒了電死什麼的,確實也算安樂死。咱們國家用的都是注射。

以下原文

不合適,題主恐怕也知道,刑罰對於犯罪是一種震懾作用。如果是古代酷刑,那麼這樣牽一髮而動全身。 我們對普通犯罪要處罰絕對都要逐層加重。就是說如果原來判死刑的罪,他現在進行自首中止犯罪可能給他判成死緩。 但是,如果將古代酷刑重新加入刑罰之中。那麼即使他自首或者是終止犯罪行為,按照法律處罰最多從酷刑變成死刑。 都是要死,搏一搏說不定還有條生路。你覺得他們要怎麼選擇?

他們會在犯罪過程之中選用性價比最高的。或者說反正我去自首,我去終止這個行為,我依然會死?那我幹嘛不賺的多一點?那我幹嘛不頑抗到底,說不定還能多活一會兒,有條生路。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不會致死的酷刑,比如說割鼻子,砍手砍腳,挖眼珠(原諒我忘了那些古代刑罰都叫什麼了)那麼像這種不致死,但是傷殘的。萬一判錯了怎麼辦?說句難聽的,我就是把你判錯了,最多浪費你幾年時間到最後還是全頭全尾的一個人。是你把酷刑加進去,判錯了,那就是終身殘疾。

咱們國家講究的是勞動改造。不是跟歐美那邊的,讓你去監獄做大爺。你進去該工作工作該上班上班,管你吃,管你住。但是,你沒報酬。你說一刀下去哇,手沒了,腳沒了,鼻子沒了。萬一是個孤家寡人,那還不是國家養著。總不能真看著他們死了,

再說說其他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著我們。抓到人砍手砍腳。就不說什麼是否人道,也不談什麼社會風波,但是會不會引起對殘疾人士的進一步歧視?

拒絕的理由還有好多,因為牽一髮而動全身。刑罰中的刑罰為維護我國治安和安定的最基本的框架。改動需要千年的方方面面太多了。

同時我承認這些酷刑可以對犯罪的震懾力進一步加大。但是你同事要知道,犯罪很多時候是因為一時衝動,他們並沒有考慮那麼多。他們很多人對於刑罰根本就沒有一個概念。我可以政策使用,帶來的正面效果就非常低。 反而會引起國際上的抨擊,造成外交部方面壓力增大。

弊大於利,遠遠的大於。我覺得吧,還是有另外一種方法加大投入。加大對教育上普法道德教育投入,成年人的觀念很難轉變可以從下一代入手。另外就是加大對於犯罪的打擊力度,我國人均警力資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很多時候反應的像自行車丟失,還有一些其他的,最終看起來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但是卻沒有首先解決。 不是真的抓不到,而是警力資源遠遠不足,只能先對那些重大惡性案件。 當然不排除某些地方確實是玩忽職守,或者適合那些偷車犯有關係。


現代刑罰的文明標誌就是廢除了肉刑和殘忍的死刑方式。這也是體現在聯合國人權憲章和反酷刑公約里的。所以題主的問題,有點逆文明而動哦,不可能實現。

刑罰的作用,不僅僅是懲罰和威懾,還有教育和矯正功能。所以不能光看到炮烙人彘五馬分屍凌遲處死誅九族夷三族這些酷刑有著極強的報復快感,還要看到其副作用,國中儘是缺胳膊少腿的刑徒,不光是對生產力的破壞,而且是透支完了刑罰的威懾力,最後的結局就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咯。


首先,死刑已經是現代社會最嚴厲的刑罰了。

你所以為的太過平淡,一點都不平淡。


你眼看著行刑的時間一步步臨近,明白自己這輩子要走到頭了。牢門打開進來的人一言不發,你知道出去就是死,但是也只能走出去,平時的手銬換成了綁繩和腳鐐。

終於離開監獄了,但是這一次是押赴刑場。車上所有人一言不發,你希望有人和你說說話,但是沒有,哪怕一句「來世做個好人」都沒有。你開始害怕了,這次是真正地要死了,沒有人能救你,每一秒都顯得格外珍貴。

你有的時候可能會忘記恐懼,回想起宣判時聽到的那句「因……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你會想起受害者的臉,回想起那天所做的一切,或許曾經你覺得自己不後悔,現在呢?在真正走向刑場的時候,做過那些事真的值得嗎?

車停了。下車是一片空地,周圍都是荷槍實彈的特警。你想哭,想跪下來說,我錯了,求求你們了,給我一次機會吧,給我留條命吧,但是你沒有說出口,甚至都緊張到沒有眼淚。你不住地發抖,向空地走去。

你跪在地上,眼前一黑,頭被套上一個黑布袋。要死了嗎?槍會打在哪?打頭疼不疼?要開槍了嗎?當初如果沒有……就好了,真的知道後悔了……

你感覺心跳的速度已經超過自己的承受極限,甚至彷彿如果不開槍,自己可能都會死於心臟病了。你心想,等一下,再等一下,我有話要說,我好歹……槍響的同時,你死了。


可能很多人就是想像不到這種感受,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以前槍斃犯人是什麼樣的。但是,哪怕是再文明的死刑,都會給人巨大的威懾力。

罪犯會一遍又一遍地回憶自己的罪過,會無數次後悔自己當初做了那些錯事,帶著無人理會的愧疚和恐懼,一步一步地等待被處死。

死刑,真的足夠了。而對於窮凶極惡不知悔改的犯人,無所謂,他後悔不後悔是他的事,處死就完了。


人世間最痛苦的並不是死,因為死了就一了百了了,真正痛苦的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讓人感受無盡的痛苦,用無止盡。

所以死並不是最嚴酷的,甚至還可以算很輕鬆痛快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會選擇自殺,因為活著是一種折磨,死是一種解脫。

所以從古至今很多酷刑,都會在死的基礎上增加持續的痛苦,生理上的的,心理上的。

而本質上,酷刑只是一種處罰措施。是不確定的,這邊的不確定是指,人作惡,並不一定會被抓到,抓到並不一定會被定罪,定罪並不一定是酷刑。

恰恰是這種不確定,使得酷刑很多時候只是有一點威懾,但是不是絕對的。

畢竟有很多人覺得自己是很特殊的,不會被抓,或者抓了不會重刑。

而重刑的結果必然是各種各樣的罪行都會加重刑罰,於是有些原本略微處罰便可使人悔悟的罪行只是使人鋌而走險。

我小時候,雖然明知道不做作業要被打,要罰抄,還是會不做作業,大致如此吧,其實很多時候如果不做作業不會挨打,只是罰抄,可能就不會如此了。

當然還有其它很多原因。

只是最重要的,刑罰和犯罪並不是必然關係。

而對於有些犯罪來說,你不管用任何刑罰,都無法讓其感受受害者的痛苦。無論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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