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現一個未成年人變態殺人狂,並且引發社會極大恐慌,未成年人保護法可以被取消 或者發生很大的更改么?


未成年人犯罪免責,是刑法規定的,不是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所以要改也是改刑法。而具體到題主的問題,一個未成年人變態殺人狂只是個例改變不了什麼。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就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個重罪負刑事責任;不滿14周歲的,一律不負刑事責任。

因為未成年人犯罪日趨低齡化,所以近年來一直有專家建議降低刑責年齡,贊同者與反對者各執一詞(本人贊同適當降低),但看樣子我國一時半會是不會有什麼更改的。現在我國 14~16歲未成人犯罪佔全體犯罪的約15%,如果此比例不斷攀升、或未成年人犯罪手段越來越惡性化,則有可能會修改。部分國家的做法是,不完全以生理年齡判斷犯罪者的認知能力,考慮個體差異,因為有部分低齡犯罪者已經表現非常成熟的心理年齡、成年人一樣的犯罪能力、甚至具備超越成年人的反偵察能力。

其實現在刑法有另外一個問題:保護了未成年人犯罪者,而無法保護未成年人受害者—— 變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未成年人之間,誰當加害者誰佔便宜。


不會。因為你假象的情況是不符合一般的社會規律的。

法律是針對大多數公民的,而不是個別。

因為永遠都會有更多的犯錯的未成年人,是可以被改變的。他們改變後對社會的作用一定會比那一次錯誤對社會的危害要大的多。

法律是為了社會的發展做輔助的,而不是為了某個人。


不可以。但是警察可以把那個人的身份和位置告訴黑社會,讓他們動手。


|?ω?`)可以送進精神病院,然後……∠( ? 」∠)_危險消除


謝邀,不會,未成年人免刑的依據是刑法。


如其在討論刑法是否取消上浪費民力財力,不如在普及法律上多下功夫,

洛陽警察去西安抓小偷被扣,連有些警察都不懂法,更何況普通人,更何況未成年人

鄭重提醒你,不要心存僥倖。千萬不要對未成年人有任何過多的覬覦,看你提問有這方面的傾向


就這麼說吧,有可能,希望不大。

在我國大的社會背景下,先不說這種情況能不能出現。先說會不會修。

不大會。

總會有些聖母跳出來說要保護孩子的,呵呵,等他們被搶劫、被殺、被強姦,體會到那種無助後,就知道,什麼,tm的叫真正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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