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正確的正當防衛?


這個領域我還不是很明白 只知道中國的法律還不夠完善


補充一點。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正當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上頭有人,怎麼都算


謝邀?

首先,根據我國刑法典第20條規定,正當防衛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者實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行為。

其次,正當防衛有四個條件。

1、防衛意圖。我國刑法典第20條第Ⅰ款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規定為公民實行正當防衛的首要前提條件,其中將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即防衛意圖置於顯要位置。

2、防衛起因。必須要有不法侵害的實際發生和客觀存在。

3、防衛對象。正當防衛的對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

4、防衛時間。不法侵害正處於已經開始並且尚未結束的進行階段,是允許實施正當防衛的時間。


可以百度了解的問題,就不要再問了。真的需要正當防衛了,你還會思考下這個答案再去防衛?


中國有一句天時地利人和,說的不恰切,但是這麼個道理。

正當防衛需要多重條件綜合,當然這不可能是被設計的,除非誰閑著沒事幹,招惹別人自己再設計個正當防衛?

說白了需滿足條件如下:

①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同一當事人

②保護個人或集體或國家權益

③受到不法侵害+個人防衛

④防衛程度有限

大概就是這樣,不過要記住,正當防衛並不意味你可以做出令人髮指的事。

所謂,法度,法和度,法是國家實施的,度是自己把握的。


對於正當防衛,有的時候是真的蛋疼,比如以前有一個人,他老婆被人強姦中,上去就打,強姦他老婆的人也和他打起來了,扭打中他一下把人敲死了,死刑。

這就是說,在他老婆被上的同時,他打人哪怕把人打死了,最多防衛過當,那個男的下來和他扭打了,再把人打死那就是故意殺人。

以次類比,真的操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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