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罪犯的生平真的是不需要的嗎?

挖掘一個罪犯的經歷,難道不是要反思什麼讓他走上這條路,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我們可以做什麼嗎?為什麼現在大眾卻都認為這是為罪犯洗地?


不請自來


因為最近滴滴的事

所以剛好在思考這個問題

說一些也許不太成熟的想法吧


1、說需要了解的理由還是很合理的

了解他為什麼犯罪

是因為生活不得志想投機取巧

是因為人生太不幸想發憤泄恨

或是茫然無助只能自己親自動手

或是犯罪成本太低判個幾年也無妨

再想想應該做些什麼的話

也許對法律進行修改以更好地打擊犯罪

也許對社會進行完善以更好地幫助困境中的人

慢慢地世界或許會變得越來越好


2、不過現實或許來得會很殘酷

無論社會怎麼發展

它仍然是龐大無比複雜無比

還是會有大把不幸的人生

還是會有很多藐視法律的人

這似乎是人之本性之根源

也許更是社會發展的矛盾所在

滴滴在整改期間的再次出事

也讓人反思反思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但又怎能說不需要反思呢


3、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理解並不意味著寬容

有句話是這樣講

「你如果了解從前的我

那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

這多少也道明了人心向善

如果了解到罪犯那不幸的人生

正常人都難免唉聲嘆氣

同情憐憫之心也是正常的反應

但這又恰恰與 罪有應得 有點矛盾

實際上這些同情應和他的罪行區分開

可以同情的是他的不幸

堅決不原諒的是他的罪行


4、但人又怎麼能那麼理智呢

倘若是罪行滔天

只怕是一點同情也不想給他

對他的半分了解都不想有

況且也沒有了解他的義務

況且了解了又怎樣

社會再怎麼發展

也還是會有這樣的罪犯出現

交給法律去制裁就好了


5、需要這個社會中的人去做的事

是不需要所有人去做的

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人的精力有限管不了太多的事

有的人想了解並反思自然是好事

有的人不想了解也無從責備

說到底社會還是由法律和道德來治理

期待並希望法律會給他一個判決

對很多人來說已經足夠了

而要對社會發展做貢獻的話

也不止有了解罪犯並反思這條路可走


6、「我不想了解殺人犯身世多麼悲慘

人生多麼不幸

我只想知道他什麼時候死」

這是我最近轉發的一條微博

也是我給自己的一個答案

殺人犯已經是滔天大罪了

何況是滴滴司機這種先奸後殺再拋屍

簡直是人神共憤判死刑絕不為過

我也期待著法律能給出公正的判決

面對這種罪犯我已經不想去了解了

一是我不想對他有絲毫的同情

即使這種同情和罪行無關

只有死刑才對得起他的罪惡

二是以前的我每次了解後一頓分析後

自己還是要過好自己的日子

規劃好自己的學業和業餘生活

能做的事情實在有限也的確耗費精力

只是自己沒有足夠影響力和能力吧

倒不如省下心來過好自己的一生

遇到困難的朋友能幫則幫

面對乞討的路人能給就給

看到急救的病人能捐就捐

這不也一樣很好嘛

也許這就避免了一個極端的朋友

也許這就挽救了一個搶劫的罪犯

也許這就安撫了一個暴躁的家屬

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情

不想了解罪犯不見得不想讓社會變得更好


7、總結一下結論吧

了解罪犯生平的必要性是存在的

但是沒必要強加到每個人身上

人有了解到權利和拒絕了解的權利

也都有表達出自己觀點的權利

說到底還是做好自己吧

強行去改變別人既不討好也很無力


8、看得出題主是一個理智的人

也是一個積極向上的人

希望我的回答沒那麼糟糕

如果能幫上那麼一丁點忙

我也就十分開心了


了解罪犯的生平經歷可以提供更多的樣本,去避免悲劇,但是這是犯罪心理學,心理矯正學等的研究範疇。而不是拿出來為了熱度蹭一波熱點流量的事情,也不是為嫌疑人博取同情的事情。


了解罪犯的生平,並不是為了洗清或減少他的罪行,而是為了更直觀的去了解罪犯的心理,從源頭去掐滅下一次罪惡的開始…


警察及相關研究人員有必要,因為對後期無論是刑偵還是相關制度改革都有好處,普通人……既有必要也沒必要,因為會滋生一群在那裡抨擊社會以及受害者有罪論的傻子。我們都是普通人,不能改變整個社會,了解犯罪生平後應該要學會保護自己,學會合理抒發自己的不良情緒,而不是……這個社會有罪!受害者有罪!

同時要明白一個道理,不論是什麼把犯罪者逼上犯罪的道路,他就是犯罪了,法律該怎麼懲處就怎麼懲處,輿論不能也不應該主導法律,可以有影響,但絕對不能主導!這個社會不缺比他們慘的人,但不是每個人都會走上犯罪道路。


有必要,但又沒必要。對於警察和司法機構,他們需要考慮的是罪犯是不是他/她。而學犯罪學才需要考慮為什麼他/她要犯罪。而我就是後面那種人,將來可能成為前面那種人。


因為實際上這就是給罪犯洗地的一種方式,很實用,很有效。之前那個死刑犯給父母下跪的視頻就讓很多人動了他們廉價的惻隱之心,一個故事有時就是能讓人忘了罪犯如何罪大惡極,忘了被害人家屬如何痛不欲生。而且我們常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反過來說可恨之人常常也有可憐的地方,畢竟家裡有屋又有田生活樂無邊的選手往往不會走上犯罪這條路。然而一個人無論經受了什麼都洗刷不了他的罪行,這是法律最後的底線,是給被害者的最後的交代。

每一個罪犯走上犯罪道路肯定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原因當然也多種多樣,但了解這些原因之後真的可以防止重蹈覆轍嗎?甚至你了解他的生平就真的可以找出他走上不歸路的緣由嗎?我個人覺得不行。

比如這次滴滴順風車司機強姦殺人事件,他為什麼強姦呢?又為什麼殺人呢?可能僅僅是一時鬼迷心竅,慾望無法疏解,被害人的掙扎讓他慌了手腳他慌亂之中直接殺了被害人。你了解了他的生平,然後能得出什麼有價值的結論或者有可行性的建議嗎?我認為不行。人很簡單也很複雜,簡單在很多犯罪其實很單純,為了利益,為了復仇,一時衝動等等,對此我們並找不到什麼針對性措施。複雜在也有很多的犯罪其實是衝動犯罪,很多時候就是腦內大量化學物質的攪動。夜店互毆,年輕人發生衝突卻手下沒有輕重或者喝完酒走在小路上遇到了一個獨自一人的穿的很清涼的漂亮姑娘,犯罪就這樣發生了,所以我們在法治節目里經常在採訪罪犯親友時親友常常表示罪犯一直是個很正常普通人。對於這樣的犯罪我們也沒有一個很好的辦法。

題主很陽光很正能量,防止重蹈覆轍當然也是所有人的夢想,但讓犯罪不再發生的唯一途徑對我來說只有一個:發展。不管一個人犯罪的原因是什麼,最後總結下來就是他的日子哪裡過不好了。那麼每個人做好自己的事,讓社會好一點,讓每個人的生活都好一點,犯罪總會少一點吧,我是這麼覺得的。


當然要了解!罪犯也是人,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有緣由的!


先說結論,需要了解,但不是由公眾來了解。

首先,了解他的生平我們就能知道是什麼讓他變成這樣了嗎?

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真的能明白造成一個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嗎?他所遭遇的苦難對他後來實施犯罪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公眾是不能明白的。或者說,公眾大部分時間會思考的很簡單,哦,原來他經歷了這麼多苦難啊,難怪他會做出這些事情來。

那麼思考一下,

如果不讓他經歷那些苦難他就不會犯罪了嗎?

每一個和他經歷了相同甚至更可怕苦難的人都去犯罪了嗎?

他經歷的苦難是受害者造成的嗎?

即使那些苦難是造成他犯罪的全部原因,他的犯罪行為就可以被理解嗎?

其次,我們能做什麼?

假設他的犯罪行為都是因為苦難,那麼我們能做什麼。穿越時空拯救他肯定是不行了,我們能做的好像是對現有同樣遭受苦難的孩子們伸出援手。

可是再想想,如果你想幫助一個孩子,會有多少是因為擔心他變成一個犯罪者?

一個殘疾的男人,娶了被拐賣的女人,照樣會有人探討如何保護殘疾人,如何保護婦女不被拐賣,如何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

你看,他們的兒子用不著是個殺人犯,公眾照樣會關心,會反思。

如果研究表明那些苦難和犯罪行為沒有關係,我們就不會想要幫助孩子們嗎?

我們為了一些人振臂高呼尋求公平,從來都不是擔心他們會變成一個犯罪實施者。

接著再想想他們所經歷的苦難是什麼?

拿最近這個滴滴司機舉例子吧

1.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

2.成績不好輟學。

3.性格內向和人交流不多。

4.多次創業失敗。

這叫苦難?如果因為這樣就殺人的話,恐怕執行死刑的警察會很累吧。

那麼,公眾需要了解犯罪者生平經歷的必要性究竟有多少?更不要說一旦這種並不確定的因果關係被強行灌輸給公眾腦中,會不會給那些學歷低,內向,甚至僅僅是爺爺奶奶奶奶帶大的孩子帶來可怕的歧視。

但是這種了解對於專業人士來說是必要的。這種必要大部分時候是為了在破案的時候縮小嫌疑人範圍。

對苦難和犯罪之間的關係是用來研究的,而不是用來理解殺人犯的。


謝邀。

法律沒有這個義務,法律、法官、法庭、法律文書並不是社會教育教材,有的時候會寫一些東西,有的時候與案件無關的可能就不寫了。

法律是準繩,不是教材。

我覺得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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