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老公離婚,是凈身出戶,還是留下?
發現老公跟前女友聯繫,說他沒結婚,很懷念以前的生活,還邀請她來自己的城市玩,還留著她的裸照,其實留著很多前女友的裸照。可是平時表現的很愛我,跟我很恩愛,我想離婚,他說把我名字加到房產證,給我安全感,這樣就不離婚嗎?
關於你離不離婚問題?是你的感情問題,這個法律是無法進行干預的,而且別人也無法給你做出決定,只能由你自己決定。
至於你老公說,房產證上同意加上你的名字,如果可以的話,你當然可以讓他加上,畢竟加上之後,對你只有利沒有害。但是,加上房產並不代表他就一定對你感情忠實,這根本就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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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於你,第一你老公是對你不好所以離婚,第二是你自己有了更好的所以離婚?
先加了再說。
加完談條件,如果再出軌讓他凈身
房產證是不是加名這是他自己的選擇,你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至於加了名字只是給你一種承諾而已,和你們今後會不會感情破裂是兩碼事情
看你自己實力。你能過的更好就凈身出戶
有一就有二,狗改不了吃屎,給了你房子又怎樣,你就能夠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給了你房子你就能發財,就能允許他繼續努力去追尋那些年的前女友們?別太天真了,女人,還是要獨立自我,只有你自信滿滿的時候,男人發現,給你什麼都抓不住你,自己給自己的,那才是真正的安全感。
留下不噁心嗎?
當然留不留確實得看自己的能力,有能力自己過得好,凈身出戶很清爽。
如果真的愧疚就直接把房子過戶給你啊…原因也都寫清楚,不至於再出什麼事了以後拉扯不清。真的愧疚就做好付出一切取得原諒的準備咯
。
不管離不離,聰明點,給自己多爭取財產,只有錢是最可靠的。有錢比啥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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