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離婚,大家幫我看看?

夫妻雙方獨生子女跟父母同住有房貸,男方和男方父母還房貸,房子我父母買我的,結婚前買的。目前沒有小孩,媳婦不管家裡的一切開支。以前我工作外地,每周五回來,周一早上走。她一個星期4天在娘家,3天在婆家!對,沒錯!我是男方老家拆遷已經三年,每人分45平方,每平大約1萬,目前沒分房,女方家裡也說要拆,每平大約2萬,也每人分45平方。現在三年了我父母拆遷想要女方戶口,女方父母不願拿出女兒戶口,媳婦也不願意拿出要放在娘家。見到這樣情況,我從整個家庭穩定角度考慮說要不這樣:我倆夫妻雙方將各自在當地享受的平方折換成錢,我平方價格便宜,我再補個差價,然後夫妻二人一起買個房子有個共同的家!女方父親不願意,媳婦也還不願意,而且女方父母還說抓大放小,對老丈人丈母娘太失望,對媳婦更失望!現在鬧離婚了,放棄婚姻都不願意將戶口拿出共同組個家,跟我父母鬧不愉快了說要出去租房,女方工資少的可憐!我現在三份工作也很累啊要滿足家裡的一切開支!出去租房,如果1000讓她付200還討價還價說付100,豈不又是我兜底,一個煙囪都不冒煙,何況還是兩個煙囪。她父母說抓大放小,太氣人了!婚姻在她父母眼裡就這麼渺小嗎?媳婦也說沒得商量?火的很不想租房子子了!要不要離婚?


提問者,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現在多少離婚的?多少女人說,我全心全力付出

換回來是什麼?

加上現實生活需要用錢,她工資不高,更加把錢

扣得很緊,形成計較模式。

她的擔憂之處和想法,提問者為什麼隻字不提?

還是根本沒考慮到?

剛好,你也形成計較模式,你說的沒錯,

買房什麼的,大體上,你是對的。

如一個女人離婚,離婚原因是,

老公每個月工資上交,老公爸媽給他們買房

還差幾萬塊,他們夫妻兩有幾十萬存款。

女方家人教育她,就應該有男方出錢,

把錢看得很死,男人不能縱容,有錢變壞

等思維觀念,導致她死活不拿錢。

男人要她拿,談了幾次不同意,男人一氣之下

離婚。

後來,很多女人還是願意拿出來的。

但是碰到她,她就是被這樣的想法禁錮,導致

男人頭腦一熱,好吧,離婚。

事後,女人倔,雖說後悔,嘴巴依然強硬。

這是無知的擔憂限制了信任。

描述中,提問者在婚姻里,也不怎麼樣。

兩個人都有問題。

提問者家拆遷,女方要了你們家戶口嗎?

如果沒要,你家憑什麼要她的戶口?

按照夫妻一家人來說,可以要,為自己家多爭取

福利,按照計較來說,如果她沒要,你家要,等於

想占她家便宜,你家有便宜,她都沒佔到,

你覺得她心理能平衡?

換位思考呢?你也會心理不平衡。


我怎麼覺得這麼搞笑呢。你家戶口上一個人只能補償45萬,女方家戶口一個人能補償90萬,換我就直接把戶口乾脆麻溜的牽到女方那邊去。白白多拿45萬啊,結果你家挺搞笑,還要女方把戶口往你家遷再損失個45萬。

都是組成個家庭,遷到女方那邊等於比遷到你這邊多了90萬啊。憑啥你就不能主動點趕緊遷去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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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藏著各種見不得人的心思了,女方家拆遷比你家高也是人家女方家上輩選的地方就比你這地兒貴,拆遷這事這本身其實跟你們2個也沒啥關係,都是上一輩的房,都是上一輩的功勞,你一開口就要女方家把她這個人頭的90萬拿出來,憑啥????

女方要是遷到了你家,你家也不會直接把45萬給女方吧,因為這個也不是什麼女方的功勞。

再說直白點,你們2個也都沒斷奶啊,目前你們2個都沒小孩,各自住各自家裡,也就你回來幾天女方來跟你住幾天,講真,你們內心根本沒成一家人呢。你心裡的家人明顯的還只有你爸媽,恨不得是覺得她應該也加入你的父母的家。你們小家個屁,等你什麼時候覺得你爸媽其實不是你小家的人的時候,在談其他吧。


問你自己呢,小家和你父母家哪個重要?利益和婚姻哪個重要?結婚跟你父母同住,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你還要跟著還貸,人家女方沒感覺吃虧吧?你一周四天不在家人家回自己娘家陪陪自己父母有問題嗎?住你家你又嫌人家不負責你家的開銷。合著你不在家,你媳婦還得掏錢伺候你父母你就高興了?拆遷你媳婦一平米兩萬傻瘋了才會遷到你家拿一萬的吧?你家也不是不會算賬,只不過看著那錢沒進自己口袋不平衡了唄!共同買房我猜你沒說全吧?你們生活是不是AA?你補差價的錢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合著人家家出90萬,你家45萬,然後你們夫妻出45萬,就算寫夫妻倆人的名字,也是娘家出了大頭啊?其實你並不想離婚,你只是生氣從岳家占不到你們家滿意的便宜而已。真佩服不屈不撓誓要將岳家錢挖出來的精神!


我想可能是因為娘家的拆遷款只能媳婦和父母領。提問者家的拆遷款如果戶口在他們家,就可以他父母代領。媳婦娘家的錢到不了他們口袋,所以才寧願要少的錢讓人家遷戶口。提問者把媳婦全家當傻蛋?


題主數學是體育老師教的嗎?所以一點邏輯關係都沒有?

1、一星期住你家三天,都是周末吧。難道你老婆不在你家都不開燈,不看電視,不煮飯嗎?周末都會出去玩吧?怎麼就你父母伺候你老婆了呢?此外,你要是捨不得父母辛苦煮飯,你為什麼不做?你回家的時候,就應該煮飯,打掃衛生,只有你伺候父母,愛護老婆是理所應當的哦。別自己不願意干,還希望你老婆去服務你們全家好嗎?

2、你不在家,老婆回娘家住不是很正常嗎?難道你買的是奴婢,賣身你家的那種?不然多尷尬啊?我結婚這麼久只在婆家住過一個晚上而已。而且,也說明了你所謂的養家,大部分是為你自己和父母負擔而已,你的房貸,電費水費網路費,大部分都是你和你父母本來就要消費的。你老婆自己家有。你要是不願意,你可以去岳父母家住啊。一個星期才三天,這樣,就變成你岳父母伺候你,你老婆負責全家的大小開支了。

3、組成兩個人的家,並不需要遷戶口吧?為什麼要遷戶口到你家呢?結婚就是組成兩個人的家啊。我實在是無法理解,如果是為了拆遷款,也應該是你遷到她家吧?畢竟她家的拆遷價值更高啊。你應該把你的戶口遷到她家,然後就共同組成一個家了,然後還可以得到多45萬的拆遷款。

4、租房子才1000塊,趕緊租個房子啊,有了小孩,又可以多90萬的拆遷款呢,到時候270萬,想買個什麼房子一家三口住不可以哦?

5、既然兩夫妻只有利益得失,那就好好計算;如果感情深厚,就多點寬容,多些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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