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是否有死刑真的是關於文明的問題嗎,還是利益的問題?
比如支持的人是不是會更無顧慮的犯罪?社會上出現更多的亡命之徒?更加強大的犯罪組織?
文明的招牌,利益的本質。
廢死的本質是最大化個體 / 精英的私權利,最小化可能威脅個體 / 精英利益的公權力。
通俗的說,是讓精英階級能放下包袱自由摩擦這個世界,而不是被這個世界摩擦。
「人道」、「潮流」、「防止錯案」 只是借口。
挺死的動力依然是利益。
死刑犯雖來自底層,但也僅傷害底層,是底層的叛徒、敵人、對立面。占人口絕大多數的遵紀守法的底層是死刑制度的唯一受益者。
當大局穩得住的時候,我們要包容一個不完美的社會,哪怕有些東西很難包容。
陳興良老師說過,最有效的手段就一定是最好的嗎。。我們對待刑罰不可能只以效用論,也要從人道出發。
死刑存廢或許真的有利益糾葛,真的有學派紛爭,但和平頭老百姓說的死刑存廢還真是完全兩個緯度的東西。。
在某些人看來自己不會犯罪或者自己不會犯死罪,於是就把自己劃分到了人民這個範疇里。而立法,是把所有公民都當人的,無論你的品行如何學識如何,收入多少官職如何,哪怕真的判了死刑,法律人也要認識到其犯罪的原因隱藏於社會環境之中,某種意義上,被判死刑的罪犯亦是受害者。對正義的追求絕不是以牙還牙,而是剷除罪惡產生的土壤。
依然是陳興良老師說的,預防犯罪優於懲戒犯罪,但前者花錢費事,就把社會預防的責任順便推到了那個被懲戒的犯人身上。
能在這種意義上考慮死刑與人道,哪怕不廢除死刑,亦是文明。
推薦一本書《正義何以難行》,不是廣告啊。雖然我還沒看,但主題已經吸引住我了。
另外維之先生在《因果關係研究》批判自由意志一節中提到了現有刑法應當改革,既然維之先生說了,這一點我是雙手支持的。(我也不信一個社科院哲學所搞了一輩子哲學研究的老先生,能為了什麼現實的物質利益說這種話。。就算說了八成也不是對老百姓說的,全國就一千本的書,絕大多數放在圖書館裡,這句話能有什麼現實利益呢。。)
無非就是真心希望社會能夠走向文明,希望社會能夠承擔自己的責任罷了。。
※論死刑的存廢?
※剛剛,罪犯莫煥晶被執行死刑!
※沒有死刑的國家怎麼處理罪大惡極的罪犯?
※能不能要求死刑犯與被害人的死狀一樣?如果可以,會有什麼不良影響?能不能克服?
※如何看待對報復社會性質罪犯處以極刑的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