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了還要不要陪她一起過生日?


可以,但沒必要


親,這邊建議是不需要呢

不知道你在想啥,反正對我來說,死掉的前任,才是最好的前任


你這是想舊情復燃呢還是舊情復燃呢?都已經分手了還藕斷絲連呢?這是鬧哪出?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這是吃了草,根都不帶剩下的?拿起尊嚴留著你那點工資找新女友過吧


怎麼,分手了還想要我幫你買禮物?

比如,雙11剛過了,他因為花你三個月的工資買了5件同樣的衣服,不同的顏色,然後你提出了分手,11月尾她又來找你複合了,你要跟她和好嗎?她說12月是她的生日,其不然只想讓你繼續雙十二而已


如果你想挽回這段感情,那麼請你認真準備生日驚喜,如果你只是想懷念過去,那對不起,請你不要再出現在她的生活里,最好的前任就是已經死去。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硬核比心?


看了幾條答案,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

跟他們一樣,不要!

都分手了,幹嘛要陪她過生日?如果所謂分手了還是好朋友這種,要是我,我也不去。去了看了傷心就算了,還得時刻提醒自己已經不是她的男朋友,沒事玩玩遊戲、打打球、逗逗室友也挺好玩的嘛。。。

我是真的不去。。。


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於江湖。


如果還愛彼此,同時都單身的話可以。

不過我覺得既然你們分手了,肯定有分開的理由。即便複合,這依舊是道痕!

如果不想複合了,那就完全沒必要啦


看到這標題嚇我一跳!!!!分都分了,還記著她生日幹啥?好不容易解脫了,不抓緊時間享受大好青春,你是有多想不開啊!!!!


回頭草好吃嗎?分了就分了 有的甚至連朋友都坐不了 你倒好還能過生日 我很服你 跪拜


你覺得還有戲就陪

沒戲了送個禮物發個紅包就走吧


這邊建議你擼一次再想這個問題


如果分手了你們還是朋友就去,如果不是簡單祝福或者不表態就可以了,除非你還愛她


肯定不要了,斷就斷的徹底


你想和她複合,就去陪她咯。對她沒感覺那就遠離她。


看狀態唄


首先要分情況,在我這兒除了和平分手,還剩下的所有原因都是喪偶。

言歸正傳,和平分手的,你可以和她過生日,但如果生日場景會尷尬的話最好還是不要去,除非你想複合,或者通俗點說,你拋個硬幣試試,正面去,背面不去,你自己心目中的真實答案會在你想不想拋第二次的時候呈現出來。

如果不是和平分手的,就不說了,死都死了去上墳啊?


如果你想複合就去,不想就拒絕


分手了不應該沒聯繫了嗎


看現在你們兩個是什麼狀態而定吧。如果是普通朋友關係,你也很想去,那去吧。如果已經分手了不聯繫了或者她不想讓你來,,就別打擾別人了。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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