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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正義還是公平?


法律是正義?那未成年人犯罪不負法律責任怎麼說?法律是公平?公平是什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此話出自《漢謨拉比法典》,現代法律並沒有這個規定。法律給予絕大部分犯罪者並不相同也不等價的懲罰,這不叫公平。

法律既不是正義也不是公平,而是秩序。

世界上存在絕對的公平與正義嗎?假如A千刀萬剮殺了B,經過半個月的偵破、審查、判決,法院判處B死刑,這就公平了嗎?B比A還多活了半個月呢,而且死的也沒那麼慘吧?

假如在一個戰亂的國家,一個牛逼到極點的科學家掌握了一種至高的科技,這個技術可以扭轉戰局,可是他卻犯了刑法,按照法律應當被判處死刑且立即執行。如果不殺他,就是不公平不正義,可是如果殺了他,這個國家的人會被敵國屠殺殆盡。那麼我問你,假如你是這個國家內,與這個案件毫無關係的公民,你願意以自己和所有親朋好友的性命為代價,判處這個人死刑嗎?不願意吧,這個時候你還會吹噓公平正義嗎?

你可能會說,如果他殺的是你或者你的親朋好友,你就不會說風涼話了。沒錯,如果他傷害的是我的家人,在不考慮其他親人的前提下,那麼我肯定會支持殺了他,可是只要不是這樣,我就會保他。你告訴我「你這是雙標!」,拜託,立場不同,誰跟你談什麼雙不雙標,國家會為了一個人的公平正義犧牲整體嗎?你能說這樣做就錯了嗎?很多事情本就是互相矛盾的。

如果一味的強調公平正義,就會讓整個人類社會陷入混亂。秩序有時會保護你,有時會傷害你,但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它是保護你的,因為如果沒有秩序,人類社會就是完全徹底的弱肉強食。


首先你的行為應該不是正當防衛,法律上還手和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而正當防衛不是一個概念,從你表述來看你倆的行為更像是鬥毆,要是你被多次攻擊後反擊,或是在對方攻擊你時反擊可能算正當防衛,但你在已經躲開對方攻擊的情況下攻擊對方則應該是鬥毆


息事寧人有兩種辦法,一調和關係,二梳理規則;在關係型社會體系下,法律規則是正義的,法律結果是公平的,社會衝突的調解不在於規則的合理,而在於關係的和諧。因此,很難說派出所不對舒緩你心中的不忿,也很難說你的訴求是有問題的。

平衡利益,調和關係,息事寧人,這就是你面對的派出所調解思路。


馬加爵砍死室友是死罪,而如果沒有他的室友,他也不會犯罪,那麼誰才是原罪?

然而他室友已經死了!不能夠定罪,而如果他們還沒死呢!誰又會判他們的罪??司法只在乎結果,而對於過程的理解寬容只有對神經病的特權,殊不知每個神經病在病變之前都是正常人!

非要到被人迫害到不可挽回器質性病變,才能享受法律的特權,不知道是人類智慧的悲哀還是司法的悲哀?

嫉妒,造成憤怒,導致迫害,如果司法公正,首先應該定眾人皆有罪,從人的本性出發定他的行為,而不是從行為結果論定~

比如,正常人在正常情況下,是正常的,而在受了某種刺激後,變的有攻擊性,那麼司法應該判的是給他刺激的那個人的罪,而不是他的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在邏輯上是錯誤的,應該是:成年人保護法!

因為孩子犯罪是發自內心的,無人教唆無人指導,本性如此,而步入社會,不免有誘惑,群體干預,壓力迫害,從而一個天真無邪的人出於生活原因,也會被逼做壞事,他們才值得原諒,不能因為他們是成年人,反而要判重罪,一個孩子,在沒有任何壓力負擔苦衷下犯罪,難道不比成年人更邪惡嗎?扯吧~

都說小孩沒有辨別能力,其實這個和會不會犯罪沒有什麼卵關係,殺戮是種慾望,不是能力!只不過,成年人被賦予了更多壓抑自己慾望本能的職責,不然社會就會不安定!

成年人不是有辨別能力,而是被教化,被馴服,會考慮利益,懂偽裝,會壓抑,畏懼刑法,畏懼權威,愛慕面子,坐牢不好聽嘛!僅此而已!

作為一個社會人,道德是拿來幹嘛的?是讓你更好的配合這個社會,你的高尚,你的國家說了算!而不是你的本性說了算!

小孩子做事,不問因果,不懼權威,只尊崇自己的內心慾望,從而我們說他是不懂事!可以開恩減刑,哈哈哈哈!可笑至極不是么?因為未來他還可以被繼續馴服,直到他「懂事」為止!如果到了壯年,他還是保持本性,那麼對不起了~國家不再需要你,也不會為你辯護了,你去死吧!(畢竟洗腦那麼多年未果,只好放棄你了,我們允許社會把你害成神經病,但絕不允許你反抗社會!)

憤怒源於對於別人的好運而感到痛苦,這和別人有什麼關係呢?你要自己作死,把自卑和嫉妒轉移發泄到別人身上,激怒別人,然後別人把你砍死了,你告他犯法,他何罪之有?為民除害之罪?什麼叫罪不致死?

他把你逼瘋,毀了你一輩子,他也罪不致死?你欠他的?怪你心理素質不好咯?一般人都會那麼教育人!

他罵你,你理他幹嘛?

那我殺他,你抓我幹嘛?

都說法不容情,其實情的終極便是理,只是法看結果,情看因果~

厚厚一本1000頁的案例,器官病變導致的精神問題很多,肺炎,腦積水,酒精,糖尿病,甲亢,這些常見的病人犯了罪,才去被檢測精神狀態,全中國有多少這樣的病人,如果想殺迫害過自己的人,只要給自己對症下藥不就行了~

如果法律真的公正,那就應該讓人性順其自然,讓人承擔因果報應不是?不干預才是最大的公正~對嘛!他把我逼瘋了,我砍死他也是活該,誰叫他自己作死?又不是我自己把自己弄成神經病的,我當然不需要負責了!是這個理嗎?

我覺得自己狠符合鑒定結果呢,是不是我現在砍死知乎上罵我的那些狗也不犯法了?看誰敢來惹我試試?精分護體,殺人有理~

編輯於 11:49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如果法律是公平的,為什麼每個國家的法律都不一樣?

如果法律是正義的,為什麼社會底層的百姓仍然需要俠客來保護?


http://www.dzld.org/msg.php?id=2120


是不是正當防衛除了法律條文外還取決於你有個什麼爹。


看了兩個回答,我心裡只有一句話

如果人連保護自己生命的權利都沒有,那這麼拚命地掙扎活著幹嘛

目前已調取監控,交給律師,準備辯護


法律是當前最大程度的穩定,能最大程度地穩定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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