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縣級市和特別行政區這三個級別名可否更改使其更簡便?

我國行政區劃里存在直轄市、地級市和縣級市。造成行政區劃級別名稱重複性很大。經常出現「XX市XX市」這樣包含兩個市的地址。。我覺得地級市這樣的級別名可以不動。直轄市和縣級市的級別名可否改成其他的?另外「特別行政區」這個名字太長了,可改成別的名字嗎?如果改,改成什麼好?


把「廣域市」作為一級政權,是我朝最坑爹的發明之一。呃,好像跑題了。

咱們國家的地名分為「專名」和「通名」。簡單解釋一下,「北京市」的專名是北京,通名是市,「河北省」的專名是河北,通名是省。縣,鄉,區亦然。

至於地名,民政部區劃地名司都表態了,不建議亂改。

至於題主說的行政級別問題,主要是「市」通名的濫用。我國目前主要有直轄市,省轄市(通常說的地級市、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都屬於這個),縣級市三類。當然據說以後還有鎮級市神馬的,國外也有稱香港、澳門為市的,也是醉了。

我反對改專名,通名可以商榷。

中國漢字辣么多,郡縣司州府路道。。。。我朝獨愛「市」。


寫法1:廣東省湛江市廉江市XXXXX (這個就是題主說的 怪怪的)

寫法2:廣東省湛江市廉江縣XXXXX(還是有人習慣用縣)

寫法3:廣東省廉江市XXXXX(省略掉地級市)

寫法4:廣東省湛江地區廉江市XXXX (這個好!)

直轄市 不想用市的話,用都唄。

上海都

天津都

重慶都

(汗)

至於北京。。

北京後面加個市就是畫蛇添足。

北京的專名是北平(說錯不要罵我)

因為它是首都,稱為京

所以北京 就行了,為何還要加個市?

加個市的話,不如稱為北平市了。

特別行政區 挺好的呀。簡稱特區。

實在是要換一個的話。

叫「藩」如何?

香港藩

澳門藩

再來一個台灣藩

這就三藩了。

(不要罵我,打個比方)


(不考慮改名成本)

直轄市改為「直轄府」,平時簡稱為「府」,直轄府中心城區統稱為「廳」,副省級。中心城區的各區仍叫區,其他由縣改來的「區」,稱為市。

北京就叫北京,後面加個市畫蛇添足。

省里的地級市改為「府」,中心地區統稱「廳」。

縣仍叫縣,縣級市仍叫市,各市的區仍叫區。

鄉鎮維持不變,因為各市的中心地帶的一個區基本相當於一個鎮的規模,所以發展較好的鎮可以脫離原市縣升格為區(類似於現實世界中的鎮級市),府直管。

香港澳門稱為自治府,民族自治區改為自治蕃,台灣回歸後設立為自治省。


還有「鎮級市」。

在中國國內,「鎮級市」的概念首次見諸於媒體是2010年2月。溫州市委書記邵占維在2月 22日的強鎮黨委書記座談會上提出,要「把樂清市柳市鎮、瑞安市塘下鎮、永嘉縣甌北鎮、平陽縣鰲江鎮、蒼南縣龍港鎮這5個試點強鎮建設成為鎮級市」柳市鎮、瑞安市塘下鎮、永嘉縣甌北鎮、平陽縣鰲江鎮、蒼南縣龍港鎮這5個試點強鎮建設成為鎮級市」。   在全國兩會期間,邵又提出建設「鎮級市」要下放權力、做好規劃,將按照中小城市的目標,規劃、建設、管理。這意味著,國內首次將「鎮級市」寫入官方文件。


目前,省直管市是一種發展趨勢,縣級市與上面互動減少了地級市這一環節。

而隨著城市化進程以及國家再次解凍縣改市,一些經濟發達的縣將更名為市。

特別行政區總共才兩個,名稱上有什麼麻煩的嗎?你要是嫌名字太長,大可直接說特區不就好了?

綜上,沒必要改名折騰。


哈哈讓我小開腦洞

唐代諸京都(包括陸續新建的陪都)和皇帝駐蹕之地改置為府,以示不同於常州,所以直轄市可以仿古制稱為「府」,以示其重要性。如「重慶府」,「上海(松江)府」,「天津府」,北京則可以改為「京兆府」或「順天府」

縣級市則可改為「郡」,與縣並列,與地級市區別開來。

至於特別行政區,中國如今只有三個(香港澳門卧龍),不會有什麼混淆,況且港澳什麼時候廢區建市也說不定,沒有改名的必要性,太長可以叫特區嘛。


直轄市下面只有縣和區,沒有市,重慶直轄後市全部都改成區縣了


北京都,上海天津重慶叫府,廢除地級市,民族自治州不用改,它的職權在省和縣之間,可以看做一個副省,管著一些縣,它的政府應該選擇其轄區內的一個市鎮進駐

縣級市、縣、縣改的區統一改成縣,權力、發展水平高低變化,也不再改名(對於蒙古族自治地區,用「旗」代替「蒙古族自治縣」)

人口大於9萬且主要為非農業人口(90%以上)的聚居點統一改成市,規定市不許佔有過多耕地,其他的還叫鎮。市和鎮同級,統一由縣管轄

大一點的市可以省直管,與縣平級,下只設區,這類市起地區中心作用。特別重要的城市稱為特別市,名義上由省直管,實際上有與省平級的權利,這類城市類似於國家級城市群中心城市或者日本的「政令指定都市」


還是用古代的省,府,(州,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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