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犯罪了,是否應該判刑?


應該判刑,可以判強制醫療


已回答過,精神病也是可能被判死刑的,例子看我這個回答:

精神病殺人不犯法是不是就可以一直殺人??

www.zhihu.com圖標

如果有用可以點贊。


謝邀~

對犯罪的精神病人最好的刑罰就是強制收容在精神病院里。

監獄不適合精神病患者。

對監獄生活想必大家都有了解,軍事化管理,要有組織有紀律,不能打架鬥毆拉幫結派,但是精神病患者是無法適應監獄的生活的,犯了病且不服藥的病人基本就是個瘋子,毫無邏輯思維且易激惹,獄警總不能整天為了個瘋子費心費力吧?人力物力耗費太大了,而且精神病患者是沒有自知力的,對發病期間的表現沒有認知,所以大部分都是拒服藥,不吃藥更犯病,所以監獄真的不適合精神病患者長期待著。

精神病醫院才合適。

我們醫院是封閉式精神病院,有的病號在醫院裡住了10年從來沒有出去過,每天定點吃飯睡覺,剩餘時間打打撲克看看電視,只要不違反規定我們基本不會幹預(可以參考飛躍瘋人院里的精神病醫院,很像。)而且我們也有是犯了殺人罪或者傷人罪的精神病患者,有一個女患者有幻覺,把她姐夫看成老虎殺了,所以住了8年都不能回家,其實住院這也是一種懲罰吧……

我經常能在微博知乎上看到支持精神病患者犯罪入刑的,我持半支持半反對意見,入刑可以,但是不要做普通監獄,可以有專門的半醫院半監獄性質的~強制住院,同時治療精神疾病,無論是哪個方面都比較好~


我覺得應該


我感覺要從根本上避免精神疾病的犯罪,而不是在意他們是否會被判刑.

1首先媒體不能整天報道精神疾病負面新聞,越報道導致社會對精神病歧視越嚴重.從而造成許多患者諱疾忌醫.病情越來越嚴重,越遭到歧視,導致惡性循環.

2國家應該減免一些精神疾病的住院費用.因為精神疾病常遭歧視,很多患者都去外地住院,醫保無法報銷.住院一個月就是一萬多,部分患者常常反覆發作.每住院一次就是不小的開銷.導致一部分家屬放棄治療.任由發展.導致悲劇的發生

3國家與社區應該有權對正在犯病期間的患者強制送醫.

4全民科普精神疾病知識,有病的積極治療.沒病的預防疾病,特別是患者家屬.更應該了解精神疾病是一場持久戰.切莫輕易停葯.

5應該有社區給恢復好的精神疾病分配一些簡單的工作,錢多錢少無所謂.能保證溫飽問題就行啦.


沒有應該不應該的問題。要看犯罪時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


我自認為是同情心比較重的人,或者說其實是大家的惻隱之心的點不一定會聚焦在一個地方,我也不是法律知識特別全面的那部分。

單從一個觀者的角度來看,我覺得精神病犯罪應該和普通正常人犯罪一樣,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大概是我的惻隱之心著點在受害者?當然,前提是受害者是一個純粹的受害者。

之前看過那個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哪怕看完了我也沒有對精神病人犯罪應該特殊對待起一點點認同感,

劇中說的去了解精神病犯人的世界,了解他們行為的原因。這難道不是精神科醫生一直在做的事情嗎?我認為這些措施應當放在犯罪事件發生之前,在精神病人的行為還可控的時候。

在精神病人對別人造成傷害的事實的時候,對他特殊對待、輕判的出發點是什麼?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沒有行為認知?無法判斷他是否有傷人的意願或者善惡?不管是出於哪一點,他對那個受害者造成的傷害都是不變的,

就好像,一個人閉著眼睛殺了你,因為他是閉眼的,所以他無罪。

就算不可否認部分精神病是由於社會或外界對他造成了心裡上的傷害,導致了他的心理病變,他從某種意義上也是一個受害者,但是這是他傷害無辜的人的理由嗎,誰捅了你這一刀你捅回去阿,亂咬人是不對的。

左右在我眼裡,精神病人傷害無辜路人輕判對受害者及其家人是極大的二次傷害(前提依舊是受害者事無辜的純粹受害者)


精神病者犯罪,是否應當承擔刑責,取決於其疾病是否影響以下幾個條件:

  1. 該精神疾病是否影響到病人的主體責任履行能力,也就是說,是否影響該病人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個責任人。而成為一個責任人意味著該病人起碼對他所做的事情所處的環境能夠形成一個評價性的信念。一個完全對自己所作所為沒有基本概念信念的人,我們很難說他是一個責任人。
  2. 如果1成立,那麼我們考察該精神疾病是否影響到在其犯罪行為上的責任歸屬,也就是說,這個時候考量把病人帶上法庭的那個犯罪行為,看在那個行為中,我們能否把該行為的責任歸屬到病人身上。也就是看,驅使病人去做那個犯罪行為時候的動機慾望是否能夠與病人的價值信念系統連接起來。也就是說,病人在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是有其價值信念在背後起作用的起碼。
  3. 如果2成立,那麼我們繼續考察病人是否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候是否展現了道德之惡(a moral vice)。

當三個條件都成立時候,該精神病患者應當被判刑。


如果真的是精神病,當然不用,因為他是因病才做出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現實中,如果從心理學,社會,人類,等等去考慮,其實有多少人是正常的,只要那些真正正常的人不犯罪就好了,善良應該是你做人的底線,不管你有病還是沒病,多具備點同情心吧


發病期不會判 緩解期照判不誤


推薦閱讀:

為什麼殺人的很多都是精神病,鑒定依據是什麼?
南昌紅谷灘事件:作案動機因受害者漂亮瘋傳,真相未知!

TAG:精神病學 | 精神病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