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打算離婚,老公要求退回份子錢,合理嗎?

和老公結婚一年,一直和他父母一起住,期間因為大大小小的事情多少有些摩擦。19年1月4號晚上,我不讓他去上網,坐在車上不讓他走,當時我也情緒激動,就是死活不讓他開車,他把我的手推開,我扇了他一巴掌,他急了,抱起我的頭就打,當然力氣不大,我就認定為家暴,打算離婚。冷戰了20天,他找我談話,我倆和好了,可是雙方父母都知道,就安排見了面。因為我回我媽家這20多天,他父母一個電話也沒給我打過,心裡有怨氣,所以那晚我也不到水、不到酒。他父母看到我這樣,他爸爸說了很多激動的話,他媽也像瘋子一樣大嚷嚷,最後他爸爸拍桌子走人,留下他媽和我們一家三口。可是我倆和好了,又臨近過年,他父母也沒說讓我回去過年,我也沒回去。過完年,我對象說過不了這個坎,要和我離婚,期間我給他道歉,知道我那晚態度欠佳,希望他能給我一次機會,他說他覺得過不了這個坎。前段時間我倆見面談起了這件事,我把我當時的想法給他說了,他把他的想法告訴我了,我內心也覺得我倆三觀不合,但是我想磨合,我想改變,可是他說他覺得過不下去了,而且把雙方父母都得罪了,他打算離婚。他問我需要協議離婚嘛,我說沒有財產和孩子糾紛就不需要(我倆沒孩子),他反問我,沒有財產糾紛嗎?他家房子是婚前買的,貸款買的,他父母和我們一起住,所以一直都是他爸爸和他還款,結婚給了我10萬彩禮,剛結婚的時候說他要投資,我給了他4萬,前段時間他說他信用卡透支1萬借給他朋友了,現在還不上,我給了他4000。結婚的時候我爸一共給了我22萬,在我卡上存在,他也知道,所以他要求分割財產,至於是平均分還是只要回他給我的剩餘的彩禮,他沒明說。我現在不知道該不該給他,請廣大知友告訴我一下,應不應該給他。


好厲害,我結婚的時候,除了一張結婚證是對方付錢,就再無別的了,離婚才是真的沒有財產糾紛。你那個彩禮和他爸給你的錢,如果他起訴,可能要還。


首先 我想說你老公真是沒長大。

其次 要重點批評你,你為什麼會嫁給這樣一個人???

很明顯他不愛,不夠愛你,你們之間的感情薄弱

溝通機制沒建立,這個婚姻也不是 不可挽回

如果想挽回 能談回來

就以下問題溝通

雙方自由

房產歸屬

小家工資怎麼用

雙方父母什麼事可以介入 什麼事不能介入

如果對他已經死心,可以選擇離婚

錢的問題,各自回家和父母商量,然後你們兩個人再談

都在承受範圍內 就成交,否則就起訴吧

這一定是20出頭的人才會有的婚姻吧。。。


一共十萬彩禮,給了男方四萬四千還有什麼好說的。一年的青春價值幾何?


明明是你倆互相家暴好吧 怎麼你打他他還手就是家暴 你打的不算家暴是嗎 當然不是說他打人就是對的

你倆都和好了還扯上父母幹啥 你幹嘛不倒酒不倒水的 本來夫妻倆的事非要給父母臉色看


感覺同自己的情況好似。在一起九年,結婚一年,男方跟我提離婚。原因是我跟他爸有矛盾。矛盾就是他爸對我有意見,在婚禮當天都當著親戚的面給我下臉色。就因為這次,我決定以後都不會再忍受他的冷臉。在同一個屋檐住,互相看不順眼。但老公也從不想過要搬出去,有矛盾只會叫我忍說他是長輩。

現在分居了半年,期間老公的態度反反覆復,但我想終究他是不想脫離他的父母,害怕承受經濟壓力。


按照法律法規來吧


姑娘,你爸給你的那是婚前財產,聽你描述他家一堆爛人,底線無比低,你嫁過去多虧啊?還想把錢還回去?有這個理么?醒醒吧,趕緊離!該是自己的一分不讓!


這個,只要他家沒到揭不開鍋地步。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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