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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只有犯罪行為發生了才會管嗎? 防範的話是不受理嗎 那發生了報案有什麼意義。?

這張圖只是個例子,在迫害未成功時報案,到底有沒有意義。。。。

特別是搶強姦,真的很難定性。。。

法盲,想問問。。。。沒知識勿噴


僅從截圖上看,沒有明確的詞能夠證明快遞員有強制猥褻的點,也沒體現主觀故意的意願。只能說從截圖上看,快遞員有抱當事人的行為,當事人並沒有套出來真正需要的話,僅憑截圖法制那邊過不了,下面得看辦案民警的能力了,辦案一般都是先接哪個案子就先辦哪個,除非手裡的暫時往下走不下去才會拿別的案子辦,省的過辦案期限。至於快遞員拿走你的快遞並且故意不郵不寄,先聯繫快遞公司,不解決,報警處理,按侵佔走,不過我估計最後快遞員會選擇退回快遞或賠償,猥褻和侵佔看似是連貫的一個事件,實際上需要看成兩個事情。

另外,你這個有個難點,發生在室內,沒有旁證,沒有視頻,也沒有明顯暴力行為,無法從傷情著手。只能靠口供,這比較考驗基本功了,要看辦案民警的業務能力。

另外,猥褻這個需要受立案,侵佔這個警方介入那麼只能走刑事走程序。如果是我,我也不會貿然去幫你取快遞,這會對猥褻這事兒的調查造成影響,換句話,你手裡沒把柄,貿然去,既驚了賊,又沒有用。再說陪你取快遞頂多算群眾求助,不屬於正常接處警的工作範疇,去了算熱心,不去也並不違反規定,你的這個要求不屬於急,危,險,重中的任意一種。

你打快遞公司投訴沒用的話,試試國家郵政局官方網站投訴


是的,因為犯罪主觀動機沒有表現出來的時候,你沒有證據去辦他。

即使是犯罪預備階段,實際上也很難操作。

犯罪未遂的,可以試一下現場勘查。

既遂就更不說了。


蟹妖 法理各位說的夠多了 我舉個顯而易見的栗子 :

如果你是清清白白的人 突然有人 比如說跟你有私仇的感覺報警說你有xx犯罪嫌疑 警方出於防範的目的就給你抓進去了 你是啥心情?

證據高於一切


謝邀

人民警察法

行政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

刑法

刑事訴訟法

法律條文網上全有,警察的職務範圍執法程序規定全在這幾部法律裡面明確規定了。

法律寫的都是普通話,正常人都能讀懂大概意思,哪個地方不明白就單獨看哪個地方的法條,實在哪裡看不明白可以問我,我盡量給你講。


理論上防範肯定是職責範圍內的。

警察兩字的由來:警其未然,察其已然,是為警察。

但在具體執行時,掌握的尺度,採取的方式,則上有各種條例,下有各自工作方式,只要他沒有違反條例,你也沒法指責他不作為。


之前行為人推抱摸的行為涉嫌違法,公安機關必須介入,責無旁貸。

之後,讓警察護送取物品的行為明顯超出了合理及必要的範疇,當事民警拒絕我認為是無可厚非的。

事實上題主只是自我覺知到風險存在,並無現實危險,明顯不不屬於法律所指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危難」狀態。題主意識到的這種潛在風險,完全可以通過選擇合理的處理方式進行自行救濟和自我防護,遠沒有達到要動用警力,使用公權力保護的程度。

公安機關預防犯罪,跟大包大攬,浪費警力處理非警處事由完全是兩回事,不可混淆。尤其是具體到個案上,當事人如果都對110的職責做擴大解釋,那就更完蛋了,每家每戶家門口都得派個民警站著,尤其是有糾紛的人家,那家門口一定得派個人站著,不然分分鐘要出人命啊。

事實上,大家都覺得不能這麼干。


警察做的有點不對,應該給你提供一些幫助。你想對方坐牢就應該請個律師,問知乎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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