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父母的都沒有錯么?錯的都是子女?是因為生養我 所以無論他們做什麼 都是應該的?


題主是知道答案的,這裡要提的是:家庭不是糾結對錯的地方

一個人無法選擇自己的出身,但有控制自己思想和行為的能力。

在家裡,遇到問題,無論是父母還是子女,都應當把心胸放得開闊一些,家就是家,是一個我們最熟悉和溫暖的地方,對錯對於很多事情來說,並不是那麼重要。分清對錯,但不一定要說出來誰對誰錯;分清對錯,但不一定在行動上表現出來;分清對錯,但有時候將錯就錯也沒有什麼。舉個例子:一個孩子把碗摔碎了,如果我們一直糾結他摔碎碗這件事的對粗,沒有任何意義,碗都是碎的。

寬恕會讓自己變得更純凈

人都會犯錯,我們要學會寬恕他人的錯誤,畢竟改變不了已經發生的事情,與其一直在心裡糾結,不如放下。

從大處著眼,生活會變得更美好

家庭最主要的目的是溫暖與和諧,如果不是犯下什麼不可原諒的錯誤,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把它變為茶餘飯後活躍氣氛的段子和故事,既調和了氣氛,又開闊了心胸。工作以後也一樣,一個公司那麼多人,領導不會天天和員工糾結對錯的,只要不是違反了特定的制度,都是可以被包容和諒解的,最終的目標是完成公司制定的目標和計劃。

相互體諒、彼此包容、攜手並進,望家庭日益和諧,望生活日益開心。


他們生下了你他們就要負起這個責任,把你養育成人。在你滿18周歲之前,他們都有責任與義務養育你,給予你身體上跟心靈上的保障,吃得飽穿得暖,有學校上。

這是責任與義務,不是什麼權利。不是因為他生下了你,你是他子女,他就有權對你做什麼。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不分是父母還是孩子。好人也會當父母,壞人也會當父母。好人也會是某人的孩子,壞人也會是某人的孩子。有好的父母也有不好的父母,有好的孩子也有不好的孩子。除了愛孩子,沒有什麼是應該的。但世間有愛孩子的父母,也有不愛孩子的父母。不管愛與不愛,父母與孩子,孩子與父母,都是一生解不開的緣。


對與錯之間本來就有一條界限,不會因為父母與子女的身份地位而改變。

有的人連『』人『』都不會做,也做不好父母。

舉個身邊的例子,例子主人公是男士,已到而立之年,陽光開朗愛說愛笑的,可是一提到他爹,他就說從小就挨打長大的,有心理陰影,恐懼他爹,即使他爹已經60多,即使他自己年輕力壯,一米八的大個子。

他爹,在家可以一天不和他說一句話,如果開口說話,那麼一定是認為他犯錯了,吼他責罵他,外人聽了可能認為這爹不善交流,父子之間缺乏溝通,可惜他爹不給溝通的機會,只會言語摧殘他,動手打他。

打人的理由冠冕堂皇,因為孩子犯錯了。可是作為一個父親,在孩子幼小的時候,你沒有好好教他,什麼事情該怎麼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那孩子只能按照自己看到的聽到的行事,結果讓他爹不滿意不順眼,就直接打,小學期間被打暈過好幾次,打完依然不告訴孩子,他心中認為的對的標準是什麼或者讓他順眼的做法是什麼,反正下次繼續打罵,後來我聽到了他叔叔的評價-軍閥式的教育,不配為人父母。

至於被打的那麼慘,為什麼不跑,他爹每次打他就會說,你敢跑敢躲一下試試,敢跑就永遠別回來,他幼小,不敢一個人離家出走,只能硬抗,然而他爹又覺得,打你,你不言不語就是無聲的抵抗,只會打的更狠。

簡直就是變態。可惜我一個弱女子,又不能穿越,不然我真想穿越過去教訓一下他爹。

啰嗦交待一下他爹,五幾年出生的,讀完高中,去當了兵,在部隊考上了大學,後面據說是想家,不願意讀書就回家了,讀高中當兵是客觀事實,聽老人們說的,後面大學,想家的事情,人家的內心活動我無法考證,反正是回家了,按當時的情況講,回家也有好工作安排,他說在外面上班,他受不了氣,要回家種田,然後種到現在。


道不同不相為謀,等你有了自由,飛吧


人人都有錯啊,不可能全對!!吾日三省吾身!!多學點知識!父母也要反省自己的!


我們家父母更厲害,不管什麼時候都在打擊,我以前沒有對象的時候說我、就你這樣的還想找個什麼樣?小時候會因為不聽話在大街上當著別人的面用特別難聽的話來罵你,在大街上當著小姐妹的面扇臉,好的時候一副你是他們生的他們是愛你的!長大了生了寶寶因為自己沒經驗不會帶寶寶希望媽媽來幫幫我她說不行家裡還有我爸爸要照顧,我爸是個不到五十還沒有退休的人!跟我老公吵架他把我脖子都掐破了打了我生氣回家了,我爸說他又不是神經病他不會無緣無故的打你,懷二寶快生了的時候跟我老公吵架給她打電話想讓我媽來接我她說為什麼呀也沒來接,我自己挺著肚子坐車去了市裡也不知道去哪裡我老公找到我我就跟他回去了自己哭了好幾天!不止一次想如果有下輩子希望自己還是女的不要遇見他們做我的父母!


都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我卻不這麼認為!


沒有誰天生就會當父母,都是第一回做父母,不可能全對

但是他們為你的心不會變,是真心的愛你!

嘗試去溝通,而不是一味地反抗,等你慢慢成長,會發現,很多當初的反抗真是愚昧至極


當然不是了,很多人對生養有一個錯誤的觀點,好像你本來不存在,父母把你造了出來,沒有他們就沒有你一樣,我不這麼認為。

人本來就是以靈魂的形態存在,你一直都存在,在宇宙中遊玩,後來想要變成人,所以找了個懷孕女性,將靈魂放在了寶寶身上。所以,大家只是有緣相見而已。

至於對錯,對錯是客觀存在的,怎麼會因為對方是誰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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