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年了,還是很喜歡一個人,17年至19年,是迷戀還是自己始終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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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不放棄,是你不願輸給自己的驕傲和倔強。
我被我女神釣了四年,後來有一天我才發現:所謂的好感,只不過是她籠絡朋友的手段,過去的四年,我一直以為她那句「我現在不準備談戀愛」是真的,她只是陪我等著,到了合適的時機,再答應我。我相信你和我一樣,肯定把未來怎麼生活都想過了,可是最後卻發現所謂的時機只是兒戲。
《洛麗塔》里那句「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隱瞞的,咳嗽,窮困和愛,你想隱瞞卻欲蓋彌彰。」如果TA根本沒有表現過,你又何必把TA奉為神仙,要知道現在房價很貴,TA不付真情,付得起住你心裡的房租嗎?
首先你要確定你對他你想要的是什麼,放不下大不了是兩種原因,你愛而不得或者是你得不到更好的。
其實堅持的時間長不一定是真愛,但真愛一定會超越時間。
初戀是鑲了金邊的一朵玫瑰,ta可以像勳章一樣掛在胸前,也可以可以像珠寶一樣珍藏在盒子里,卻不能日夜盛開在花園裡,因為真正開在花園裡的玫瑰,都要經歷春夏秋冬,花開花落,死老病死的殘酷現實。
你是男是女在這個問題中很重要的好伐?你年齡多大,在這個問題中也很重要的好伐?補充好了我再答。
付出太多,自己在感動自己?或者只是你沒機會接觸更高的山峰
因為你把TA在記憶里反覆美化了……之前卻又失去機會不敢大膽去追……
其實不一定是還喜歡那個人,喜歡的就是那個感覺罷了。《飄》在後半段寫思嘉的感情時就挺生動的描寫過,你喜歡一件衣服,有一天你發現某個人穿著這件衣服就誤以為喜歡這個人,而錯過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最後你還不肯承認,因為你不敢面對。
當你遇到一個更好的,你會忘記那個曾經讓你執著的人。後面想到甚至會覺得自己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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