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學生喜歡明星喜歡作品白嫖正確嗎?


說實話我對白嫖的定義很低,哪怕沒錢買雜誌,沒錢買專輯,沒錢去見面會。

但是給他的歌曲打打榜,給他電視劇提供收視率,給他超話簽個到,我覺得都不算白嫖。

如果這些你都不幹,但是確實很喜歡他,不惹是生非,我覺得也能算路人粉。

真正討厭的是那種啥也不幹,還天天給愛豆招黑,上網罵人的人,完事兒還覺得自己特別愛他,自己獨樹一幟的人。

就像之前有一句特別傻X的話「只有那些不接機,不打榜,不買專輯的人才會陪愛豆走下去!」

呸,都是這樣的話愛豆真走不下去!


奇怪,粉絲們的神經真的很敏感了,說來說去就是別白嫖,白嫖了別讓我知道。

是不是連基本的審題能力都沒有了?

正確。


以下原答。更新放下面。


因為是喜歡明星,喜歡作品,不等於追星,不需要把粉圈的東西,追星的思維,套到這種喜歡上。

不怕諸位粉絲上火,粉絲經濟是經紀公司搞出來撈錢的東西,業界內賺到的錢已經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了。不是說買專輯是錯,打榜是錯,控評是錯,是說鼓動著大家為了所謂成績,一個人幾十幾十,甚至成百上千的買盤,讓每一個人,開七八個小號每24小時打榜,把真路人的感受,只要不是好評,一律打成黑,甚至衝上去問候家人,這類的行為,是錯的。

就是有大群粉絲真誠無悔,竭盡全力的投入,才會有那麼多業務水平多年如一日沒有提高,還持續收入前幾的明星。

就說控評,你們給經濟公司們省出了幾個億來,買水軍可沒有這麼用心和主動的。

還有,你們努力打榜搞出來的成績,沒有匹配的實力,就是泡沫成績,虛假繁榮,空中樓閣。

自己被忽悠瘸了就算了,還要道德綁架還沒成年的孩子嗎?省省吧。

Drop the mic.


有個朋友發來評論觸動了我,我寫了很長的回復,放評論區能把眼睛看瞎,就弄成更新的形式吧。

娛樂圈最早似乎只有明星這種概念,大家普遍明星並沒有那麼多令人窒息的要求,比如不許談戀愛,不許結婚生子等等,結果有一小撮只有臉實力不夠的,被經紀公司弄了個偶像的概念,拿出來兜售。

偶像的本意是宗教或迷信的人敬奉的用泥、木頭雕塑出來的神像,這不就是現在這些偶像的本質嗎?靠著一個外表,把讓人追捧的一些特質,包裝起來,讓大眾以為這個人,就是那些美好特質的代表,人間化身,讓大家來欣賞和追捧,並通過洗腦,讓人對此深信不移,到了迷信(泛指盲目地信仰崇拜)的程度。

開始可能只是為了刮大風,讓偶像在行業里顯得更有競爭力,顯得有國民度,這樣他們可以接一些原本不可能接到的工作,多賺很多錢,而且實力不足的人通常不會在工作上有那麼多不好控制的,自己的想法,比較聽話,好控制。結果後來慢慢地,大家都來做偶像,競爭太激烈,行業里的人又不都傻,就又開始另闢蹊徑,搞出來一套粉絲經濟。

先是賣產品,專輯,演唱會,後來不滿足了,就洗腦大家:「只買一張專算什麼愛他?」,「出了聯名必須要買啊!」,「一分錢不花那你就用時間和精力去做數據吧。」之類的,把原本應該由經紀公司負責安排的,宣傳、打榜、控評的工作也拿出來讓粉絲做。原本是掏錢僱人乾的工作,現在不用掏那麼多錢了,還能反過來讓幹活的人,甚至超出自己經濟能力地給他們倒貼錢?而且人數眾多,覆蓋面廣,對各方的不利言論等等,反應速度極快,省了專門請人盯著的錢,並且效果更好,簡直美滋滋。然後等官方粉絲的封閉式信息環境被打破,為了讓粉絲不被正常人叫醒,又開發出來白嫖的概念,把正常的用戶行為污名化,真的是造孽啊……

這個題目里,有些自以為理智克制的粉絲答主發的回答,說句咸吃蘿蔔淡操心的話,我是真替他們不值。我並不是否認粉絲們為自己的偶像創造的價值,恰恰相反,我覺得無論是粉絲創造的價值和估量都是龐大而寶貴的。粉絲們用最高的需求層次,去進行消費,對經濟的貢獻是巨大的。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第五層次:自我實現的需要,應用示例——來源百度百科

但在很多獲取利益的那些人眼裡,這種極為寶貴的能量,和更為珍貴的心意,僅僅代表了他們亟待收割的利益罷了。

粉絲經濟,粉絲運作模式——來源百度百科

不知道是不是研究粉絲經濟的多是經濟學方面的專家,很多事例和模式都過時得讓人頭疼,大概真正玩出這一套來的人還想靠這個賺錢,不能自己寫吧,當然也有可能是不會寫論文。

但即使如此,專家們的眼光也是犀利的,粉絲群和後援會這種東西,尤其是一個偶像名下的所有粉絲團體當成一個整體來看的時候,結構真的和傳銷組織高度一致。

傳銷,和粉絲團體的特點高度一致但本質不同——來源百度百科

國外的傳銷概念,重點已畫——來源百度百科

一張過於合適的傳銷組織結構圖——來源豆瓣

朋友們,看看這些,是不是要反駁我,傳銷是違法的,這種建立於粉絲群體上的模式怎麼不違法?

答案很簡單,因為本質不一樣,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粉絲團體經濟模式不是。

龐氏騙局——來源百度百科

那麼粉絲團體經濟和龐氏騙局最大的不同在哪兒呢?答案就是——偶像和經濟公司並不需要用新粉絲的錢,來支付老粉絲利息或投資回報,就算是拿錢的大粉頭也只是(臨時)僱傭性質,拿得是有數的酬勞。

看看另一位朋友的評論。

再看一看職業粉絲的定義。

職業粉絲——來源百度百科

各位辛勤宣傳、做數據、控評的粉絲髮現自己和職業粉絲有什麼不同了嗎?答案是——做粉絲不是你們的收入來源。

驚喜不驚喜,意外不意外?

還「白嫖」有罪論呢?你們把被白嫖的對象都搞錯了,被白嫖的可不是你們的愛豆,是你們自己啊!!!

提供一個本人修改的,粉絲等級劃分:

白嫖粉,原稱粉絲,定義為路人粉。

正常正版付費過的粉絲,支持偶像作品版權,對偶像有一定的熱情,定義為標準粉。

會去現場,並給偶像打call的粉絲,類似於原職業粉絲中的初級職業粉絲,定義為熱衷粉。

為偶像做了很多,例如接機,拍照,修圖,發圖,畫同人圖,寫同人文,宣傳,控評,打榜,買超過一張專輯等等的,也就是目前我們說的,拿了粉籍的粉絲,類似於原職業粉絲中的中級職業粉絲,定義為骨灰粉。

大粉頭,原職業粉絲中的高級職業粉絲,和經紀公司及藝人團隊有直接聯繫,指揮粉絲群體等,按照經紀公司過藝人團隊的要求,執行各項任務的粉絲,定義為泡腳粉。

這裡額外說明一下,這一類的粉絲基本上岸了,脫離了普通粉絲的範疇,可以獲得一些收入的同時,因為還需要承擔管理引導粉絲群體的職能,所以不能完全上岸,還要攪動波瀾,故名泡腳粉。

我是真的佩服粉絲們,我做不到,做了這麼多工作,連應有的報酬都得不到,全憑自己的一腔熱血,這麼完全地奉獻自己。

知道為什麼傳銷會翻車,粉絲經濟卻很難翻車嗎?因為傳銷建立在有預期回報和欺騙的基礎上,但粉絲經濟建立在,明確告知粉絲沒有回報的基礎上。

粉絲就算因為愛豆在心中的形象崩塌,傷心脫粉,哪怕回踩,都不會想到要告愛豆和經紀公司欺詐,因為粉絲覺得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完全出自個人意願,沒有被騙,只是眼瞎。然而偶像本質兜售的,就是吸引粉絲心中崇拜嚮往的那個形象。

在此把那些「白嫖可以,別跳出來找存在感」的言論原樣奉還,你們為了自己的偶像,做大量的工作,分文不取還甘之如飴可以,但別跳出來找存在感,說什麼「不買專輯、聯名,也應該力所能及地為偶像做數據艹熱度」這種話。

再說一遍,不要將你們的自我實現需求,和職業道德,拿來要求每一個人。

作為一個專業既不研究經濟也不研究娛樂產業的人,再深入了解一下現狀,做些修改,感覺能去投篇論文了(瘋狂膨脹)

Drop the mic ×2


明星不是行業,而是一個群體。

白票這個詞充滿了對這個群體的物化和貶低。謝邀,拒答。


啥叫白嫖?怎麼定義啊?我覺得我應該不算吧

我喜歡毛不易,我會買正版專輯,會買他代言過我能用上的東西偶爾會幫他打榜(上次合唱吧300)。我喜歡楊超越,我會買她代言東西(女性用品我會給我媳婦買)但是不會買專輯啥的(因為我覺得不管是團專還是單曲都不好聽)偶爾也會打榜(兩次次超新星和直播充電)。還有視頻網站會員什麼的我基本上都是自動續費的。我覺得我不是白嫖。。

但是,我是一個三十歲的,有一點點經濟能力的人。我當年讀高中時候特喜歡周杰倫和劉亦菲,但是我沒錢買正版專輯,也沒錢看他的電影(農村的,05年家裡是真的窮),我覺得心裡喜歡就可以了吧。。。量力而行吧!其實我挺討厭現在這種做數據打榜控評之類的操作的,真是簡直太肝了。。我還是當個散粉自由追星吧!


沒什麼正確不正確的,你追個電視劇看付錢了么?不是也沒付?明星靠作品賺口碑賺知名度,體現在ta的演唱會票房、電影票房、代言費、商演費等等,這些才是你需要付錢的地方。所以賺錢的願意買專輯的付費買專輯,沒賺錢的想把零花錢攢著花在這些地方,也沒問題啊!你想要看演唱會看電影,想擁有印有ta形象的周邊產品總不會不付錢了吧!

當然你要是說演唱會電影你也花不了那錢,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啊!刷B站資源又不是什麼丟人的事,B站又不是法外之地。觀看點擊量彈幕數也是人氣和口碑的體現啊!免費聽了歌看了劇,喜歡了,沒事和班裡同學聊聊ta的劇,在KTV里唱ta的歌給同學聽,讓大家都知道了ta,哪怕有一個同學因此關注了ta,都是你為ta做的貢獻。

有的學生追星花錢多了讓父母知道了沒準就被禁止追星了,這是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討厭那些吃飽了撐的管別人口袋裡的錢怎麼花的人,臉是有多大。我們花的都是父母給的錢,怎麼花還輪不到素不相識的網友來叨逼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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