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是我的母親,這件事情發生也有我的過錯,總不在家沒有多了解家人的生活。
突然接到通知,母親被抓了,後續斷斷續續的消息都是從警官口裡了解到的,案件定性是合同詐騙罪,金額八萬塊,還涉及到了偽造公章。
想問下這種案件得判幾年,還不還這八萬元,能量刑多少年,我知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我是單親家庭,我得到通知的時候正準備考研,沒有還款能力,研究生考試之後還這筆錢我母親已經判了,再還錢能否量刑。
求大神回答,
補充,這個案子是用假名義和受害者簽署僱傭合同,剛剛和受害者溝通,簽署合同的時間距現在已有一年半的時間,雖未開工,僱傭工人的工資誤工費想要回來,數額三十萬。對於我,詐騙金額八萬還可能借到,三十萬沒有能力償還,問下有什麼建議。
補充,已經諮詢當地律師,確定涉案金額本地規定是在三年到十年這個檔,律師建議案子從檢察院移交到法院一個月左右後,法院已經清楚的了解了這個案子後,建議在這個時間再去找大法官諮詢還錢判多少年,之後再還錢。另一方面,這幾個月也能掙一些錢。
多謝各位答主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