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拿槍抵著頭,趁對方不注意時用刀子捅死了對方,算不算正當防衛?


在網上看過不少受害者反而被判的案例,經過總結,按照我的理解,應該是子彈射出來之後你才能開始還擊,而且還要在子彈打中你之前捅到對方,因為打中你之後對方已經停止了對你的傷害行為,再想還手的話,你只能等他打下一發了。


捅警察是犯罪。

對方不是警察?

那你立功了。


別聽群眾扯淡,一天天污名化我國法律。

槍抵著頭,就是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

哪怕是假的槍(塑料綠色大號滋水槍除外),哪怕沒有子彈,因為你不知情,你有理由相信,這他媽就是一個打開了保險,壓滿了子彈,隨時可以以300m/s的速度打穿你的腦闊的真槍。

完全可以直接捅死,並且正當防衛被釋放。


呵呵呵呵,被人用槍頂著頭居然還想用刀子還擊……汝妻女……


管他算不算

捅了再說

捅死別人總比被人打死好


衡量是不是正當防衛,主要看偶發性和相當性。

首先回答問題,算,因為對絕大多數人來說,用槍指著頭就是生命威脅,哪怕是假槍只要看不出來,普通人一刀捅死了施暴方,與制止暴力相當。

但假設你是一名訓練有素的特種兵,兵王那種,一個反應遲鈍的老太太拿槍指著你的頭。按你的水平本可以直接奪槍,捅傷拿槍的手,你卻訓練有素地精準地捅死了老太太。

或者說輕點,就算重傷了吧。都可能不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肯定算。

只要對方持槍,持刀者就基本上贏一半。


這個問題太蠢了,你是當事人,坐牢和死你選一個唄,最壞的情況也就是過失殺人。回頭算不算你還管這麼多?槍都在你頭上了,你還想著,捅不捅,捅死了怎麼辦,算不算正當防衛。是不是還考慮一下晚飯吃什麼


肯定是正當防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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