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人喜歡我,可我不喜歡他,但是我還想讓他喜歡我,不喜歡我了我很傷心,請問這是一種什麼心理啊?
您這是又想讓他喜歡你,然後你還不喜歡他,然後他不喜歡你了,你又很傷心。例如這是一件物品擁有了,又失去了,然後又不想讓他失去。佔有慾。
如果他人不錯,你就去喜歡他。他的人品要是不行,失去就失去吧。
自己做決定。
我說話比較直 ,不愛看就刷過去
這種心理叫「Fan Jian 「
出現這種心理很正常,特別是在學生時代,本人也有這樣的心理現象
有人覺得這是在販劍,這種心理不符合他們的價值觀,這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為什麼這種心理很正常?
因為學生時代,無論男生女生,很多人潛意識會希望自己成為焦點
被人喜歡,多少會有「膨脹」心理
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喜歡你的人不可能一直喜歡你
暗戀你的人,很多時候,僅僅只是因為你長得好看
單純因為顏值而喜歡一個人,心動很快,忘記也很快
不被喜歡了,會因此形成反差,產生失落
結論:現實不是電影小說,喜歡這種情愫保質期挺短的
更新:
應評論,「審題粗心」,妥妥地把「可我不喜歡他」理解反啦,感謝小夥伴的指正~~
的確不屬於「反黃金規則」,是「絕對化要求」疊加「他人情感是我所擁有」的不合理信念,可能產生了如下的自動化思維模式:
TA喜歡我→我擁有了TA的喜歡→如果TA不喜歡我了我就失去了「TA的喜歡」→TA應該一直喜歡我
原答(把標題理解反了,即在「我喜歡他」的前提下):
有「反黃金規則」的心理傾向,如果伴隨「絕對化要求」,會加重心理的煩惱程度
人際交往中,「黃金規則」是「我像TA對待我一樣對待TA」,「反黃金規則」是「TA像我對待TA一樣對待我」,疊加「絕對化要求」的不合理信念以後,就變成了「TA必須/應該像我對待TA一樣對待我」
我覺得挺正常的,被別人喜歡總是一件高興的事,當習慣別人的喜歡之後,某一天這種喜歡被收回,就會有一種失落感。
說白了就是虛榮,覺得有人喜歡自己就覺得自己怎樣怎樣。還是勸你既然不喜歡他就不要拖著,連累別人幹啥,不如直接拒死,省的後患無窮
看來你還沒嘗過愛情的苦。
這座城要多個傷心的人了。
※難過了,請不要告訴別人
※我是怎樣熬過那些難過的時刻的
※日本老人寫的詩,有點搞笑,有點難過……
※一個人,難過了…
※我不是不傷不痛不難過,我只是都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