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致他人輕傷,屬於犯罪行為嗎?
看情況,如果未成年,啥事都沒有
是的,要負刑事責任,積極賠償,取得刑事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民法通則、治 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分別對打架鬥毆的後果、情節不同分別使用的法條,請對應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 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 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 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 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 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 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 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 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罪
當然,故意傷害,尋釁滋事。
具體量刑可能被打人的受傷程度
如果不構成刑事案件並且當事人雙方和解,也就是私了,是可以不追究責任的,不然依法最低也是15天拘留。
輕傷達法醫學上的人體損傷標準,構成刑事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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