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現在受害者有罪論特別多?

這兩年在社會中經了不少事,也和不少人聊過。發現很多事和人沒法溝通。受害者有罪,不管是公司,還是新聞,每當有受害人出現時,大家討論的不是怎麼幫助受害者,大多是說受害者有罪有錯,不然怎麼就他(她)是受害者呢?我個人認為是由於多數受害者是弱者群體,人本能的趨利避害。不知道其他人如何認為。


堅持「受害者有罪論」的,不過是一群偽裝成理中客的噴子,在冷眼旁觀、幸災樂禍、落井下石而已。

如果真認為受害者是因為某種錯誤決策、錯誤行為而受到的傷害,把更正確的決策、行為拿出來就行。然而,這部分人,有效的建議拿不出來,打擊受害者的言論隨便就一大片。

這種噴子行為很顯然對受害者是只有傷害、沒有幫助的,至於對後人警示、幫助的作用更是瞎扯淡,要是想警示,把事件陳述出來就行.

噴子最多起的作用就是反作用,說「你認命吧,這是你的問題」,讓受害者真以為是自己的問題,放棄維權。


因為更多的受害者就是純粹受害人的案事件根本不會被曝光出來。


受害者有責任很正常。

特別是交通事故,你聽說過全責,那自然就知道很多情況是各有責任。

但我不支持受害者必有責任。

我都舉例了,,,交通事故都有全責啊。。。都全責了,還有啥責任。你是法官還是道德審判委員會委員。

就算受害者真有錯,那也要分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啊。

我噴了你,你捅了我一刀,難道我責任還比你大?

就算責任互不抵消,我陪你精神損失,你給我坐牢去。


刀子不割自己身上不覺得疼的那種,什麼為什麼別人找你下手,還不是你穿著暴露;被打還不是你有問題……看到以上事件有這種言論的我都想扇一巴掌過去,你被打還不是你惹人厭o(▼皿▼メ;)o

部分受害者,我覺得真的活該,自己死還牽連到別人的那種——開車玩手機、過站搶方向盤、被反殺的校園霸凌者、被反殺的入室強姦犯……


如果光靠語言和八卦保持人群有效溝通和組織行為的人數大概為150左右,而靠想像則可以使數十億有效運作,比如國家 ,等等其並不存在是唯心的,但我們都相信其存在,同樣的道理人們想像出民主,相信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受害者有罪論便是維護這種世界觀的有效方法。


有人拿女生穿著暴露來說事。

女生穿著暴露確實會引起隨機犯罪人選擇她的概率。不能說女生的錯誤,但是確實有一點聯繫。

女生穿的清涼愛美沒問題,但是最好不要去容易引發犯罪的地方,畢竟逛街的時候,穿的再少也沒啥危險


我認為不管你幹什麼,總會有人認為你乾的是不對的,應該遭受它批評和嘲諷的。

所以,為什麼去理它們呢?只要不犯法,你想乾的就去干。就像女生夏天穿得好看一點,少一點,露個大腿啥的,在一些人的眼裡就會被說成這是在誘惑別人犯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誰都喜歡穿得漂漂亮亮的而又穿得好的。能吸引別人的注意這是她的的魅力,但這不是給社會的流氓放罪的理由。

如果在聽從那些噴子的話,那妹子們是不是大夏天的也穿得像冬天一樣裹得嚴嚴實實?這才符合別人的心意?人的慾望是不可能被填滿的。不必聽別人的意見,自己過得好就行。

對了,記得東莞掃黃嗎?自從國家機關大力嚴抓掃黃後,很多人開始開始抱怨,因為掃黃,網上一有性犯罪下面的評論就有一大部分人是。是掃黃惹的禍,如果不掃黃那麼這些人的慾望就能得到滿足了……我只想說,狗屁!

我想問那你們知道嗎?嫖娼賣淫這類的違法活動使得社會道德敗壞,如果不制止這種行為,讓道德敗壞的行為存留於社會之間。會污染到多少人?多少的心靈受到邪淫的污染?因果報應絕對不虛。去看看戒色吧,那裡面都是邪淫折磨出癥狀的人,絕對是真實的。


因為人總是會下意識為自己的錯誤找理由。

我外公外婆是交通事故去的,各種官司之後,初步結果就是賠償加坐牢。

然後事情就很魔幻,司機的老婆和母親不知道怎麼打聽出舅舅的工作地點,每天每天去鬧,不願意賠償,我舅舅本來就不介意賠償不賠償的,不賠償也可以,就多幾年牢,但是對方也不願意,仍然每天去鬧,就是希望少坐牢少賠償。

其實那是個拐彎路口,卡車拐彎,外公外婆直行,司機主要過錯,直接碾了兩條人命,按照正常流程量刑打官司,但是他的家屬仍然覺得有錯的是受害者,為什麼不等卡車走了再走,為什麼不。。。

他們知道自己是過錯方,但是下意識就是會認為問題的根本在於對方的存在,如果不是受害者的出現,我怎麼會成為過錯的一方。


本人女,我大四畢業後,2013年曾經在私立中學教過書,後來我考上了公立學校的老師,就不在那裡了。

我們初一班的一個女走讀學生,家裡離學校有一條馬路和一條村路要走。她挺漂亮的,有點像小千代,性格也不錯,成績還不錯。我因為隔壁班的一個老師懷孕請假,不得不給隔壁班上課,每天忙得暈頭轉向,沒有發現我這個學生偶爾的反常。有一天晚上,她一個人哭著過來,晚自習也不上了,直接到教師宿舍找我。我看著特別心疼,給她擦臉,擦手,陪她說話。她和我說,她晚自習回家在那條村路上被一個男人抓到樹林里被。。我當時聽了特別震驚,我立馬就要打電話給她父母,她說她父母知道。她父母沒有文化,只覺得這是件丟人的事,是孩子倒霉,還埋怨孩子晚自習後沒有和鄰居的孩子一起回家(事實上那天晚上這個孩子的鄰居放學就去食堂買東西吃不見蹤影了),叫孩子不要聲張。父母無法溝通,女孩不得不找了我,在這一刻,只有我是她的傾訴口。

你看有時候就連父母都認為是你的錯,連他們都認為這件事很快就會過去,他們永遠不知道女孩的痛苦。她說她已經一周沒有睡覺了,我太心疼了。我突然想到,要這所學校附近的那個犯罪分子到底做了多少起案子,有多少女孩被傷害卻不敢說?


想站在另一個角度分析事情吧!為了體現自己思維方式不同,為了顯得自己很與眾不同?


旁觀者大多看笑話,有一句話怎麼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茶餘飯後。我覺得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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