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電筒射出的光是光速,那我把手電筒丟出去是超光速嗎?
大膽的想法
手電筒射出去的光是光速
那我把手電筒丟一下
給一個加速度
不就是超光速了嘛
/(狗頭滑稽)
你提出來的這種假設早就被實驗證明了,在任何坐標系下觀測,光速都是恆定的,哪怕你在火箭上丟,它還是原本的速度
光速是由傳輸介質決定的,與光源無關。不要把它看做子彈
不是,這種問題一個月在知乎能問32次
這個問題先給你點個贊,祝賀你成為無數絞盡腦汁千方百計妄想超光速的超光速愛好者的一員。
猜測一下,如果由牛頓來回答這個問題,大概他會說,當然是由手電筒的速度加上當前光的速度,這樣的合速度很有可能超過起初的光速。但是,到了愛因斯坦這,他會說,No,牛頓你錯了,你的那套理論在光速這兒行不通的,我十分的堅信光速不變這個說法,不管你怎麼丟,以多大速度丟,光速依舊在那兒仍然以不變的光速行進,不信你可以去測量。
不對的呀。在將手電筒拋出的過程中,手電筒自身會經歷一些速度的變化。而光速是固定的,不會像手電筒這樣的宏觀物體一樣遵循加速減速這樣的運動變化。所以兩者不可以看成同一物體,也就不存在什麼超光速現象了。
光速在任何參考系恆定,不要忘了,你還在一個又自轉又公轉的地球上呢
不是,這就是相對論最難理解得地方
不是,光速相對任何參考系都是不變的
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光是被激發出來的,它在被激發出來的那一時刻和手電筒就失去聯繫,即使你給手電筒一個加速度,卻並沒有給它的傳播介質一個加速度,所以它的速度在同一密度介質中永遠是不變的。
還不明白你就想像一下用鎚子敲鐘,手電筒就是那重鎚,傳播介質就是那個鐘。無論你給鎚子多大的力多大的速度,它一下子敲擊在大鐘上,聲音的速度也是不會發生任何改變的。
題主,你難道不知道光速是可變的嗎
這種問題的源頭來自於神教錯誤理論造成的邏輯混亂。
愛因斯坦胡扯淡把光電效應胡扯成光子與電子的碰撞,光子說開始佔據光的理論的統治地位,人們不但對光的性質的認識被搞混亂了,更嚴重的是,科學在對自然現象的認識和實驗現象的解釋上呈現了大面積、系統性的整體混亂。
光的所有性質都符合波的共性,光是宇宙氣的振動波,這是確定無疑的!
波依懶於介質傳播,波速相對於介質是不變的,光速不變是基於光波相對於光傳播介質的速度,與光源的運動無關。
波速不變是所有波的共性,與光速不變一樣,聲速不變也是一種基本性質。
是,然鵝木有任何意義呀
不會超光速的。你丟出手電筒速度不可能超過光速。手電筒射出光的速度不會變。
這題用愛因斯坦速度變化公式解答
另外光子不能做參考系,無法有一個參考系他的速度等於光速(愛因斯坦的光速不變原理)只能無限趨近與它。
※愛因斯坦說:這個宇宙中任何物體的運動速度都是光速C,這句話怎麼理解?
※宇宙中最快的速度莫過於光速,那麼它的速度是恆定不變的嗎?
※為什麼說無法把物體加速到光速?
※假如以光速旅行,我們這一生能踏遍137億光年的宇宙嗎?
※光速打臉,《碟中諜6》的首映禮再也不是我心中最特別的首映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