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進看守所里4個月了,還未判刑,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刑事訴訟周期可長可短,可慢可快,取決於案情,證據還有辦案人員的責任心。不知道涉嫌什麼罪名,案件到了哪個階段?如有疑問可以私信交流。


不了解你這邊具體是個什麼情況被關進去的。但就從我那邊的情況來看,除了大的節日,國慶啊,過年啊等等,其他時間看守所基本上是天天都在進人。每個監室都是飽和狀態,進來的總是大於出去的。那這個地方關著那麼多等待審判的人,但是這個地方的公檢法機關只有一個,辦案的人員數量有限,檢察官、法官、法庭的數量也是有限的。所以有很多進來半年的都在等在判刑。根據不同的情況,在看守所內關押的期限都是可以延長的。

所以還是要了解目前是個什麼情況。首先就是找個律師,最起碼可以幫你和裡面的人互通信息。另外就是通過律師來找相對的辦案檢察官了解案情進展。


根據你的描述,羈押在看守所四個月也屬於正常時間,批准逮捕之後還有起訴審查的時間,半年左右判刑很正常。


現在有進展嗎?我家人也是的,五個月了未判刑


找人去檢察院看看有沒有正常辦,如果都是正常程序那就待著,當然認識人的話可以叫檢察院法院那邊優先點搞,畢竟他們案子也挺多的,也避免萬一發生倒掛強行給你多判幾個月。

到後面判了刑在看守所關的這幾個月也會一起算的。

判的輕說不定判完沒兩天就出來了。


找律師,看看有沒有違反羈押規定。畢竟有個特殊的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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