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精神病院,如何證明你不是精神病患者?


配合醫生,出了院把葯扔了


回復已經刪除,你們不是真的想知道。


不用證明 該吃吃 該喝喝 拒交住院費 很快就能出院


醫生不會說你不是精神病的,只會說你病情暫時穩定,你無論如何都是個病人。但你正常住下去,很大可能可以出院。(不是一定可以,我見過有正常吃飯,睡覺,脫衣檢查的人老死在病院,有些事看你家屬,看你運氣,被精神病真的刷新你所有認知,出不了院的有沒有法律,沒有公民任何權利。不要以為住院生活很容易過,被迫裸體,被迫睡十四小時以上,限時吃飯,限時限量吃家屬帶的零食,如。果你有人帶零食的話)


醫生比你更想證明你不是精神病。

大家好像都把醫生和病人對立起來,想要出院要先征服醫生。其實不是的。

臨床醫生每天兩次巡診,主任醫師一周一次會診,就是想要觀察你好沒好,想要證明你不是精神病。

你既然已經進了醫院,就是已經確診,醫生巡查你這麼多次,就是想要重複地一次次證明你是精神病嗎?醫生很閑嗎?

醫生巴不得你早點滾蛋,好的精神病院附近酒店都是在等病床的人,你上午出院下午一個等了一星期床位的人就能住進來,誰跟你耗呢...


不需要證明,因為我真的是精神病(*?????)


怎麼證明?能用儀器檢測出來?你說你沒瘋好好好給你打一針,你還說你沒瘋好好好再給你打一針。好啦你真的沒瘋了,你表示在這裡一輩子也不想出去這裡就跟回家一樣。在這裡太幸福太快樂了


這個問題不好答,只要是個正規的精神科醫生,一般不會誤診。


證明不了,越辯越不明,看過黃渤的電影嗎?看過就秒懂!


和您的主治醫生來一次深入的談話及勾通,在這種情況下,主宰權在醫生手裡,醫生可以通過與您的對話分析您是否有精神病?正常的人思路清析不混亂,邏輯合理,不前言不搭後語。


該吃吃 該喝喝 正常作息


一般的精神病分為好幾種,按題義你說的應該精神分裂症,此類病人大都缺乏自知力(通俗的字面理解就是「自己是否知道自己有精神病的能力」哈哈,見笑了,是不是不很正規但比較通俗易懂的解釋),判斷精神分裂症好轉的程度,自知力是判斷的標準之一(這個是不是很矛盾哈哈),如果要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可以跟主管醫師多多溝通,實事求是地回答醫師的提問,心平氣和有理有據說出自己是為何被送到精神病醫院來的,別動不動就鬧情緒,如此反而不利於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患者,當然,現在有了《精神衛生法》,「被精神病」的情況已經很少很少。根據相關規定,住院時必須經過患者本人同意才能辦理入院手續。


都在精神病院了 ,想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可能需要你的實際行為和語言方面上和常人無異,也可以通過獲得醫生的證明來證明自己


首先,你要相信精神科醫生也都是具備很強的專業素質的。他們在成為精神科醫生之前要學一本厚厚的精神病學,關於精神病人和正常人之間的差異,是可以從癥狀學角度做出比較明顯的區分的。由於精神病人大多自知力不完整,也就是說他們不知道自己是患病狀態,所以才會有傳言中所說的被精神病的狀況,但是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絕不僅僅是自知力不完整這一項,醫生會在癥狀可以充分對應有關疾病的前提下,作出治療建議。

如果真的不幸被精神病,又恰好遇到了一個糊塗醫生。那麼最簡單的方式就是積極配合治療,讓幹什麼就幹什麼。


這個問題好像之前是個段子,但是我覺得放在實際生活中,你要向你周圍一群精神病患者證明你不是精神病,這個問題就很逗了,如果感興趣的話可以看一部紀錄片——-北大荒,要是沒記錯的話是主持人是敬一丹,我記不太清了,因為是很多年前的看的,北大荒是一所特殊的精神病院,這些人的年紀都很大,而這個紀錄片里記錄著他們當年被迫從城市走向農村等一系列情形。他們不發病一個個都是正常人,真的


不用證明,每天正常吃飯睡覺看書讀報,用正常人的方式生活,是最好的證明。


精神病患者這個標籤應該是醫生來下診斷的吧,不是由我自己說了算的吧。

這個問題有點奇怪


這個真沒什麼好證明的。看自己的運氣吧。盡量要表現的和其他人不一樣。早睡早起,自己收拾自己的衛生,不要和其他病人接觸,搞好自己形象,剩下的就看醫生的觀察了。運氣很重要


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要強烈的解釋


找大夫重新診斷下是否是精神病患者。


這個不好說,如果來者來說,其實每個人都有些精神病,只是有些人能控制自己,有些人不能而已。如果已經在精神病院,就要看這家醫院的資質和醫護人員的素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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