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文物對歷史研究有重大意義?

如圖


兄弟,你這完全是考研真題啊,閑著無聊幫你抄一下答案吧!

文物的史料作用,主要體現在證史、正史和補史的功能上:

① 證史

文物的證史作用,首先體現為它是歷史的見證;其次,表現為文物內涵對文獻記載的證實;以殷墟甲骨為例,正是甲骨的發現,證明了商朝歷史為信史;

② 正史

文物的正史作用,又稱「糾史」,即校正古籍記載之謬誤,訂正史傳、糾正錯訛,這是文物所具有的重要價值之一;一般而言,文物中的銘文相較於手抄古籍,要可靠得多,還是以甲骨文為例,根據甲骨卜辭中的內容,歷史學家們得知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的商王世系是有顛倒的。

③ 補史

文物的補史作用,主要表現為文物可以為無文字可考的歷史提供實物資料,對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則起到填補缺佚、補充記載的作用。例如,春秋戰國時期,很多邊遠小國並不見於歷史記載,這個時候文物的發現,其中蘊含的信息就可以補充這部分的史料,這個例子很多,比如三星堆、比如曾侯乙。


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於物質。過去的時光不可挽回,剩下的文物是歷史研究的重要物質基礎。


比如,中國整天說自己五千年文化,五千年文明。

可是你到現在連一件夏朝的文物都找不到。

你怎麼證明自己五千年文明啊?

你憑啥說自己五千年文明啊?

人家為什麼不承認中國有五千年歷史?

因為沒法證明啊。

文物就是最大的證明。

再比如,china你整天說我英吉利燒了圓明園

你憑啥這麼說啊?

我說是你中國人自己燒的

不服?

不服證明給我看啊。

證明是我燒的

哎!

龍首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說你沒燒?

怎麼贓物在你手裡啊?

贓物就是最好的證明。


文物傳遞出來的信息那可就多啦。

比如漢謨拉比法典,那塊石頭可以告訴你幾千年的文明程度,很多歐洲律法就變得有跡可循。(你以為的創新其實有跡可循。)同時,文物上的文字有可能是溝通兩種文明的橋樑,於是過去能夠被翻譯解讀。人類之所以區別於其他動物,不正是因為人類能夠進行知識的傳承和發展嗎,前人的經驗可以被記錄,後人能夠在此基礎上學習並發揚。

打個比方,說到「進化論」理論我們都知道是達爾文提出的。但在此之前,萊也提出過這個理論,但因為達爾文有大量的實驗觀察數據支撐,萊沒有,所以結果我們都知道了。達爾文的觀察日記,就是「文物」,即支撐論點的論據,有理有據才讓人相信,才初步具有學術價值。

,根據文物可以推導出其當下的生活狀態等一系列信息。我們的一生,不都試圖在找規律嗎,以使自身生存環境更加省力更加穩定。


文物本身就是歷史的產物,從歷史中走來,又伴著歷史滾滾向前,永不停歇。文物攜帶著發展至文物生產時代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靜止了下來,將歷史這個「小姑娘」變成可觀、可感、可觸、可研的固化物。這就像你想知道製作饅頭的原料,你就只有去吃去研究這個饅頭才可以得到答案。

研究文物就是研究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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