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桌上用公勺把魚肉剔出來吃很過分嗎?

我和同事吃飯,我用公勺把魚肉剔出來放碗里吃,順帶也把魚肉搗碎了方便別人夾,然後一個同事說要吃就夾一條吃,小時候沒人教過你嗎?(開玩笑的語氣),我們當時4個人,三條魚,一條特別大,兩條小的,還有個人說他不吃魚,但我也不好意思一人吃一條

差不多就是這樣,我以前和同學朋友去吃飯都是用公勺把肉剔出來放碗里吃,關係好一點的直接上自己筷子也沒事,所以當時我想公勺應該沒人會介意吧

所以我這麼做很過分嗎

沒有直接用公勺對口吃

啊這。。我可能真的是語文老師死的早,不知道為什麼好多人都誤解了,我沒有就著菜挑骨頭啊(正常人都不會這麼干吧),我只是扒拉下一塊肉而已,骨頭肯定是在自己碗里慢慢挑啊,還有把肉搗碎也不是搗得稀碎的意思,只是把骨肉分離而已,弄下來的也是大塊的肉


首先回答過分!

你同事對你還是客氣

有公勺必須用公勺!

跟你關係好不說出口,不代表不介意

然後你把魚肉放到自己碗里,自己挑骨頭用自己的勺子搗碎是沒人有意見。

但你突然沒徵求同意直接搗碎???這操作是?


你應該弄一塊到自己碗里來,再去剔魚肉。


你把魚肉搗碎的做法不妥。至少我不喜歡吃被別人搗碎的魚肉。


是把公勺放到嘴裡了嗎?如果那樣是過分,很沒教養。


這種問題問出來就已經很過分了,缺乏常識和禮儀。


不過分就是不雅觀

因為你吃個飯考慮太多了別人知道嗎?即使你想著別人,但你的做法挺隨意甚至有點自我


象這種大塊頭的或者需要拆分的食物,請讓服務員來分解。如果自己動手分,首先同桌人必須足夠熟悉(不熟就想都不要想),然後先徵求同桌人的意見,在一絲絲勉強都沒有的情況下,才能分。就這樣,還是有風險的,好一點會被人認為愛吃,糟糕一點就直接是個吃相難看的吃貨了。所以,如果在意,請讓服務員來分餐;不在意就自便吧,怎麼爽怎麼來。我是吃貨,我不赴宴,需要聚餐,首選分餐,不能分餐,應付了事。


廣東很多店內,蒸海魚都還專門要求服務員端下去剔骨的。

不過你這樣一般會徵求桌上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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