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了一隻沒有吸我血的蚊子,我應不應該道歉?

洗完澡正在擦乾的時候,看到一隻蚊子飄過。我本能的就一掌把蚊子打死了。

隨後又本能的覺得毀掉了一條生命,覺得對這隻蚊子抱歉。

回過神來,細細咀嚼這件事情。覺得很有意思。

有人願意一起想想?


先說結論不用,

什麼事情不能細琢磨,越琢磨啊,越覺得不對勁

比如,人類食物只有兩種,第一種植物屍體,第二種動物屍體。

正常的炒菜如果仔細想想是不是就是這樣

剝去屍體肌膚組織

剔除屍體骨骼殘渣

分離肌肉和脂肪,

肌肉組織分割切片

屍體浸泡酒精腌制

高溫灼燒直至冒煙

屍體肉質體態半融

呈現腐爛與焦炭狀

可食用

(這一段引用的是妖舟的《blood*blood》)

人家已經死的那麼慘了,還要煎炒烹炸,不光屍體變成零碎還要被人類一口吃掉,為什麼大家那麼殘忍!!!

但其實並不妨礙我們晚上沉浸在紅燒肉的香氣中無法自拔。

所以打死就打死了,別想那麼多,也不用道歉什麼的,每天廚房那麼多慘案我們還不是無動於衷。攤手.jpg

溜了溜了

---20200729---

對不起,真香!

我打死了一個蚊子沒有血

公蚊子你好,對不起

等我打死剩下的七個帶血的蚊子讓一家人整整齊齊


謝邀。

米爾頓·弗里德曼曾經說過「One of the great mistakes is to judge policies and programs by their intentions rather than their results.」(一個最重大的錯誤,是以動機而不是結果來判斷政策的得失。)

我跟朋友討論這句話的時候,我提到了「強姦未遂」這個觀點,按照弗里德曼的理論,判斷「強姦未遂判刑」是否正確,應以結果而非動機為標準,結果是確實遏制了一些「無意」犯法的強姦犯,那麼這個法律即有存在道理。

那麼,這隻蚊子也是企圖強姦你的強姦犯,你現在不打死他他就會強姦你,你是打算被強姦後施以刑法還是將種子扼殺在搖籃里


哈哈,我又看到了近代版的東郭先生,恭喜你再進一步就可以成佛了。


道歉是一種社會行為,是社會成員之間的一種互動。就是說,你認為蚊子是你社會的一員,那就道歉,不管吸沒吸血。

對蚊子來說,它聽不懂也不接受食物的道歉。


那隻蚊子如果活著,咬了別人,那被咬的人,現在是不是應該感謝你呢?

那隻蚊子因為咬了別人,而導致那人得病了,這時候有另外一人,特別那個得病,那人是不是應該恨你呢,你耽誤人家事了呢?

你到底應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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