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盜竊他人非法佔有的屬於自己的財物,構成盜竊罪嗎?

。。


不構成盜竊。

教科書中告訴我們,盜竊罪的客觀行為,指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人佔有。

----------------------------------------

單純從這個行為構成來看,然並卵!刑法之所以規定盜竊罪,是為了保護物的歸屬秩序。其實這個概念挺嚇人的,真正的理解這個歸屬秩序得要明白"所有權"和"佔有"這兩個概念。而"佔有"這個民法第一難的問題,大陸教科書上一共就那幾頁,根本說明不了問題,所以這直接導致了我們對最熟悉的盜竊行為的無知。

所有權,直白點就是說這個東西是歸你所有的,你這這個東西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有一個包,乙從甲處偷來,80歲大媽也知道乙這是盜竊。

佔有,是一種事實狀態,直白點就是說你把一個東西捧在手心,這就意味著,甲佔有一個包包,他可能是所有權人,也可能不是所有權人,這個包可能是甲撿的,偷的,搶的,借的等等。佔有,也是需要一定程度保護(注意修飾詞語)的,那可能有人會問了,既然甲是偷的這個包,那還保護他搞個毛?而答案是恰恰要給與一定程度保護的,假如不保護佔有,那就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甲偷了小民的包,乙覺得甲太不守規矩了,要偷就得偷貪官的,於是乙又從甲處把包偷走,丙不服氣了,大罵道"這地兒是老子的,容得你乙撒野"於是乎從乙處把包偷走,反反覆復無窮盡以,如果不對佔有加以保護,照這樣發展下去世界大戰就不遠了。

所以,物的歸屬秩序的歸屬就在於此,一切都是為了世界的和平嘛。

那問題來了,這個對佔有進行一定程度的保護,這個一定程度怎麼評判呢,這就涉及到佔有的一個分類,有權佔有和無權佔有。有權佔有這個"權"指的是所有權、基於債的關係(借用,租賃)等的佔有,而無權佔有就是沒有上述權利作為基礎的佔有,如偷的,搶的等。

刑法所保護的是主要是有權佔有(還包括對於違禁品的佔有,違禁品沒有所有權,談不上本權),還有一定程度的無權佔有。在所有權和相對於所有權人存在的其他本權對抗下,保護其他本權。

舉例子吧:

1.甲把自己的電腦借給乙,乙偷過來。乙的佔有是基於借用合同的,所以乙是有權佔有,受刑法保護,乙是盜竊。

2.甲把自己的電腦借給乙,丙偷走,乙是有權佔有,值得保護,丙是盜竊。

3.甲的電腦被乙偷走,丙再把電腦從乙處偷走。乙對電腦的佔有是無權佔有,但此佔有也受保護,從民法角度看,丙侵奪了乙的佔有,乙享有物權法245條之佔有回復請求權,乙是值得保護的,而刑法正是對這個物的穩定狀態的加深加強。

4.甲的電腦被乙偷走,甲又從乙處偷回來。甲夠不構成盜竊要從甲這個行為是否侵害法益去理解。我們先從民法上分析這個行為,乙偷走電腦是無權佔有,甲偷走電腦侵奪了乙的佔有,乙理應享有245條之佔有回復請求權,但甲是真正的所有權人,是物的真正歸屬者,無權佔有人的佔有雖受一定的保護,但面對真正物權人來說是無助的,比如佔有,法律要更強的保護物權,保護物權是最終目的。所以甲這個行為沒有侵害法益,不構成盜竊。

5.甲的電腦借給乙,但借用期已經到了乙沒有還,甲從乙處偷走。這個行為乙也不構成盜竊。借用合同期限內乙是有權佔有,有權佔有受絕對保護,但借用期限到了之後乙就變成了無權佔有,理由如4。

-------------------------------------------------------

水平有限,歡迎大家指正。


謝邀,看已有兩個答案即可,說的很清楚了,不構成盜竊。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即使是自己擁有所有權的物品,被他人非法佔有後(也就是說現在非法佔有人對盜竊者的財產享有絕對控制權),以盜竊的手段拿回,也構成盜竊。因為盜竊罪的對象是他人佔有(控制)的財物。即使是盜竊者在法律上佔有的財物在事實上被他人佔有,盜竊者以盜竊手段得回也構成盜竊罪。

刑法之所以規定有盜竊罪,是為了保護佔有人在佔有期間對佔有物的絕對控制權。否則如果只是保護所有人對所有物的所有權,那麼替他人保管財物,財物卻被盜了,盜竊者就不構成盜竊罪了嗎?

舉個例子,你被拖欠了工資。你通過盜竊的手段拿回應得的工資,那麼你也構成盜竊罪。因為你在盜竊的時候是對你控制範圍內受害者的所有財產的所有權產生了威脅。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財產權益,你的行為也要受到懲罰,即使你只是拿回了自己的工資。其次,因為在被盜者非法佔有你的財產期間,在他人眼中,被盜者才是財產的所有者。你的盜竊行為侵犯的是被盜者的財產所有權,儘管事實上這個所有權不存在。但是你的行為也給周圍人產生了誤導,就是說你的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所以法律要約束你,懲罰你。遇到這種自己的財產被他人非法佔有的情況,應當走合法途徑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可以運用民法上的物權請求權,訴至法院請求對方返還原物或者賠償損失。

我曾經旁聽了一個案子,就是以搶劫方式要回自己的工資,結果搶劫者依然被判搶劫罪。這跟盜竊自己被他人非法佔有的財物有異曲同工之處。可見現實的司法實踐中,盜竊自己擁有所有權而被他人非法佔有的財產也構成盜竊罪。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歡迎大家指正。


我在和舍友討論一個問題。如果盜竊物是貨幣的話這個時候還成立嗎?


一句話,雖然盜竊罪保護的是佔有,但是無法與本權對抗的佔有是例外。


推薦閱讀:

你們支持刑罰在犯罪之前嗎?
目前關於刑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不是只保護未成年人犯罪不保護受害者?
抓野雞,會被判什麼刑法嗎?
如何評價孫小果再審被判死刑?
如何認定詐騙罪的非法佔有目的

TAG: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