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存在一直喜歡一個人或者喜歡一件事物嘛?這種可能永恆嘛?


你現在還喜歡玩小時候的玩具嗎?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一成不變的,而唯一不變的是時刻的變化。哪有什麼永恆呀!


「人是慾望之海中搖晃的鐘擺,在空虛與痛苦之間搖擺當自身慾望滿足時就擺向空虛,當慾望未被滿足時就擺向痛苦。——叔本華」

喜歡誰,或者什麼東西,本質是慾望,心裡一直記掛著的,那肯定是那個沒有得到的。

心理學上,未被實現的願望像一個詛咒,即使意識已經遺忘,潛意識卻會將它在未來某個時刻推出來,帶著強烈的情緒。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一粒飯粒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張愛玲」

人啊,想要永遠喜歡什麼,就永遠不要得到,要不然會大失所望,原來只是蚊子血、飯粒子,而後嘆息,不過爾爾。


個人認為,能不能永恆取決於對喜歡這個詞的定義,一種解釋是互補佔有,另一種解釋是獨立欣賞,如果是佔有的話應該不會永恆,如果是欣賞的話應該可以永恆

第一:被喜歡的人或者事與當事人之間是存在對立統一的關係的,換句話說就是,你之所以喜歡,是因為只注意到了彼此的統一性,而忽略掉了對立性

第二: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立性一直存在,統一性也一直存在,換句話說就是矛盾一直存在,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轉化的。

也就是說統一性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失,但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之前你所需要的,或者說想要佔有的屬性會消失,但如果是用欣賞的眼光求同存異的話,就會找到新的統一性(這個新的屬性,很大程度上是你無法佔有的),就會永恆。


我覺得不會吧

以前我有喜歡一個人喜歡接近五六年吧 到最後我都分不清楚我到底是喜歡他的人還是我想像中白月光的樣子

直到後來在一起 我雖然在這之前感覺自己可以全然接受他的優缺點 但事實上我們兩個人磨合的過程真的很難受 最主要的是當初對他那種怦然心動已經慢慢消失了 更多是對他期待落空產生的失望

人認識肯定是有磁場的

明明相處一會就能解決的事情如果拖得很久

就算是天作之合也會變得天差地別


2012年我初中畢業,有一天下班途中路過一個酒店 放的歌我很喜歡 但是我不知道叫什麼名字,我在門口把歌曲聽完之後 糾結了一會 。

我鼓起勇氣走到前台,問了工作人員剛剛放的歌叫什麼名字 工作人員告訴我 叫憂傷倒數

幾年前

我在外地上班的時候,每天下班回來的路上有一個吉他店 老闆和他的朋友在唱歌 彈吉他 我就站著 看著 不說話 。

我喜歡黃家駒的歌 喜歡音樂 ,但是在我的世界裡好像這些都不是我應該去做的 對 是應該 我的生命中前10幾年根本沒有出現過 或者我都沒有意識到 小孩或者少年是可以接觸這些東西的 我一直都是在媒體上看見這些東西 總覺得很遙遠。

後來機緣巧合我上班的地方剛好有一家琴行 ,每天都可以看見有小朋友 在裡面學各種樂器 。

我也想 我想學音樂 學習喜歡的樂器,我知道很貴 但是不知道有多貴,終於有一天我知道我忍不住了 我去問了一下價格150一節課 ,太貴了 我承受不了這種消費 而且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

有一天晚上下班我坐著公交車,用耳機聽舒伯特的小夜曲 思緒萬千 有點難受 我想哭,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樣 睡覺的時候聽著the rian

晚上我做夢了,我很久沒有做夢了。

我夢見我坐在鋼琴凳子上,小心翼翼的按著琴鍵 沒有什麼旋律 但是每一個音都很好聽,半夜我醒了 內心一片荒涼的感覺,整個人好像被掏空了。我吸了兩根煙 。

慢慢睡去

第二天 我聽見有人在琴行彈克羅埃西亞狂想曲

我想都沒想就交了十節課的錢

當我第一次坐在鋼琴前 我忍不住笑了 那種感覺有點傻

當我第一次學會一首歌曲 我用了4個小時

手指太僵硬 不靈活

一直到後來練琴得了腱鞘炎,我沒有覺得辛苦 沒有想要放棄的念頭 幾個月以後 我覺得我真的進步了 我可以獨立學習自己喜歡的曲子 可以把自己的靈感寫成一首歌 。

最後 還是因為交不起學費結束了我短暫的音樂生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可能性從客觀上來講,當然有可能!不過,你所謂的「一直」是怎樣一個時間維度呢?!1年?5年?10年?20年?50年?一輩子?如果你指的是一輩子,那麼,可能性依然有,比如,有些人喜歡看書,就可以一直到老都喜歡書,但如果說喜歡一個人喜歡一輩子,這件事難度太大,可能性依然有,發生概率小了很多。


對一個人或一件事物永恆的喜歡,這總事存在。沒有永恆吧,最多一輩子。


如果以「喜不喜歡」作為衡量標準 那肯定是有的 只不過因為地球上人太多啦 所以在一群相比起來沒那麼長情的人都站在我們眼前時 這種執著的個體就顯得稀有甚至不存在了

但如果以「喜歡的熱度」為衡量標準………大概沒有人會一直超級無敵瘋狂喜歡某種東西或人一輩子吧………比如當生活中有其餘事情上升為主要矛盾的時候………

(我瞎說的 略略略


哈哈哈哈哈哈,個人覺得不太可能,人都是有好奇心,追求新鮮感的,加上慾望無止境,所以人的需求一直在變。永恆啊,一定是不存在的,無常算是一種永恆吧。


道,可道,非恆道也;名,可名,非恆名也。

大至宇宙起源,小至螞蟻搬家,都可套用其中。

喜歡,可喜歡,非恆喜歡也。主觀的喜歡和客觀的可喜歡都不可能是永恆不變的。

舉例:哪天你發現…算了不舉例了,隨便看看娛樂新聞這樣的例子太多了。


有啊,毛片,我從十歲開始喜歡看,到現在三十了還是喜歡,可以預見的未來我會繼續喜歡。


這些都不變這些都會是永恆的,可惜人不可能不變只是變化的大小不一樣。

換一個思路說。1、喜歡這個判斷標準是會變得,2、人是會變得,3、事物不會變。要達成一直喜歡一個人:喜歡的標準降低,喜歡的那個人一定程度的變差或更好了都能繼續喜歡,喜歡的標準提高那只有某人越來越好了才會繼續喜歡。

如果你有能力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喜歡的那個人培養成你更喜歡的人


當然,一個人會喜歡他的終身愛好就是例子。


只有變化是不變的


從辯證的角度說

赫拉克里特:人不可能同時踏入同一條河流。

太陽每天都不一樣。

比如:第一次:我喜歡你。

下一次:我喜歡你。

這兩次的「你」已經不是一個人了。你喜歡的只是這兩次之間的他(她)

而這兩次之間不能代表「一直」「永恆」。

從非辯證(詭辯論)角度說

赫拉底魯:人一次也不可能踏入同一條河流。

太陽每時每刻不一樣。

再比如:

我喜歡你

下一時刻我喜歡的「你」已經不是那個「你」了

這段時刻的「你」不是「一直」也不是「永恆」,你從來沒有一刻喜歡過他(她)


你的意思是喜歡的事物永恆還是感覺永恆?


我覺得不會,因為你自己不會一直保持一個心理狀況不變


存在。

比如我喜歡辣條,從小時候喜歡到現在

再比如我喜歡泡麵,從小時候喜歡到現在,推薦粉面菜蛋,超好吃

再再再比如我喜歡漂亮裙子,從小時候喜歡到現在

再再再再比如,我愛我的家人,從小時候愛到現在,並永遠不會變

這些東西都是會永遠不會在的,珍惜生命中的美好,珍惜每一件你愛的東西。


不能確定。

喜歡一個人可以持續很久,但是一旦和ta相處的時間少了,或者不總是能見面了,或者是你開始著手新的工作和新的生活了,ta就慢慢在你心裡退居其次了。

喜歡事物的話......比如讀書,比如繪畫,比如某樣你一直帶著的小禮物/小飾品,倘若一成不變地真心喜歡是會留在身邊把它們保持住的。但也可能,你會因為各種原因失去它們,或是失去對它們的喜歡。

不要考慮永恆,也不要給喜歡的人或物設下時間的界限。

「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


怎麼可能吶?但是這只是我的看法,我身邊有個朋友,小時候他的爸爸給他送了一個小機器人,是個手工製作的機器人,很可愛,後來他的爸爸去世了,現在已經過了十幾年了,但是他一直隨身攜帶那個小機器人,也很喜愛那個小機器人,這種事情也說不準,就像我們的父母,他們可能會永遠愛我們,愛我們一輩子,供我們吃,供我們穿,對我們很好,這或許就是一種永恆,在他們有限的生命里,這就算是一種永恆的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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