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挽留一段感情,人會卑微到什麼程度?在喜歡/愛的人面前自尊真地有那麼重要嗎?

張愛玲說,「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里,然後開出花來。」

一段感情可能因為雙方之間的一些矛盾或者其中一方的原因就要畫上句號了,然而總會有其中一方更加在乎這段感情,分手之後一直放不下,這時候有的人會選擇放下自尊,開始做出一些極其卑微舉止來努力挽留這段感情,就是想問人在感情面前可以賤到什麼程度?這時候人的自尊又變成了什麼?這樣做真地會起多大作用?


以一個工科男的思維來說說自己的看法。

經營感情其實就跟經營一個項目很類似,挽回感情並不是要放棄自尊,關鍵點是找到感情失敗的核心因素,發掘雙方對立的矛盾點在哪,只要可以解決掉核心矛盾,就可以挽回感情,而放下自己的自尊是否有用,還是要看雙方的主要矛盾是不是因一方或者雙方過強的自尊導致對方無法接受。

其實感情這東西本身就是兩個人的事情,一方一味的做出改變並不一定能真正改變什麼,最後分享一下自己的愛情觀:

相識依靠顏值,相戀依靠愛情,而相守依靠的是彼此的寬容。


要分清是「放下自尊苦苦挽留」還是「種因收果自作自受」。


「他好像一條狗哦」


最後放下的那個人真的很痛苦


卸腰……

開個串串的花!如果相愛不是建立在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的話,總有一方付出很多,那這段愛情就是畸形的!

就醬,漸離送荊軻!


蟹腰!

再不愛的你的人面前,自尊早已丟盡。

苦苦哀求只會讓對方感到心煩。用力的方式怎麼都不對。你覺得對方放的屁都是香的,對方覺得你呼吸都是錯的,這麼煩人!

愛一個人都低到塵埃里,那就證明不值得你愛。否則又怎會讓你這麼卑微?

曾經喜歡過一個唇紅齒白的少年,我一直糾纏他,追他,對他好。後來他忍受不了就答應和我在一起,我牽他的手,他就把手插兜里,或者背著手,我想摟他抱著他倒是他抱著自己,不給我機會。最後他告訴我他喜歡男的,我無所謂,我不介意,還是要和他在一起。但是最後他走了。


不要問這種問題,各自的卑微只有各自明白,如果硬是讓敘述出來的話只會啪啪打臉!


有人說過,初戀是珠穆朗瑪,難以逾越。真的是不是每個人都是職業登山者。自尊與別人的看法無關。


謝邀。但我沒經驗。只是個人覺得,沒有自尊的愛情關係,不是好的關係吧。


自尊很重要,但是女孩子在親密關係里千萬不要作,認為男人天生就該讓著你寵著你,不要把偶爾的撒嬌習慣成低情商,刻薄,不懂事。相互尊重平等的愛最舒適,你也沒有必要太委屈自己,更不能有卑微的態度。


你的自尊與天真只能挽留有情人,若為無情即使留下也不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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