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再請前男友吃個飯?

去年12月21號分手。今年3月7號那天微信又找了他一次,已經相互說清楚了,和風細雨加相互祝福,好聚好散,再無可能。我也不抱任何希望了,但是還是想再見他一面,如果這次開學前不見,下次可能是幾年以後同學聚會才能見了吧。大概他那個時候已經結婚了。但是怕見面又有點尷尬(︶︿︶),反而最後給他留下不好的印象。還是沒有完全忘記他,老糾結這件事,影響到學習了。求助


這個問題是一個假命題,需要搞清楚一個前提,請前男友吃飯的目的是什麼?搞清楚目的之後才能告訴你要不要,為什麼要為什麼不要?


我邀請過,兩個人可能發展的太快了,半年就分手了,分手後不久我有邀請他有時間吃個飯,不打算和好的那種,我覺得就算以後兩個人可能不會再遇到,但不枉相識了一場

結果被無視~~~

後來覺得沒必要,因為愛你的壓根就不會分手,也用不著你在這糾結要不要請吃飯


當真就是想吃個散夥飯而已?如果是的話,就約吧,確定人家現在也沒女朋友的話。


我前女也說開學後請我吃飯,可是我為何要去,以什麼身份去?散了就散了吧,沒有可能了就別做太多無用之事,所有的美好都就給了曾經,未來與彼此無關了。


誰先邀請的就誰請吃飯


看你自己,關係已清,何必在意,就當遇到個熟人,聚個餐,不好意思就不去,看開了就去


心裡放不下,吃再多飯也白搭。


請個屁啊。瀟洒一點吧。分手後,我只想與他永無瓜葛。好的印象不是請吃飯就能留下的,而是吃飯的對象是誰而已。


不需要,分手了為啥請他吃飯,斷就斷乾淨


如果放下了,那就沒有這個必要了。把一切就給時間就好


答主,你請了嗎?我也有這個打算,但我還在糾結,畢竟馬上畢業了,以後真的再見的幾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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