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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基督徒普遍具有三大情節:自卑情節、救世情節、受迫害情節?


如果讓我以一個基督徒的身份來反思的話,

我倒是認為目前基督徒不令人滿意的表現主要是:

1.成為新的法利賽人。

2.過於強調信心,造成行為與信仰並不一致,甚至嚴重脫節。

3.自認為已確定蒙上帝撿選,但完全有可能上帝甚至撿選了一些自認為不是基督徒的人,而事實上拋棄了這些只在口中有聖經和愛的人。

就如同使徒時代上帝撿選外邦人而拋棄猶太人一樣。

因為上帝首先是公義的。

所以,個人認為聖經最主要原則是叫人自省。


這個問題很奇怪,沒有論證,只有結論,而且這個結論明顯帶貶義,同時和我的認知完全相反。

自卑:

自卑和驕傲是一對孿生兄弟,經常混雜在一個人身上,一時驕傲,一時氣餒;這方面驕傲,那方便自卑;對內驕傲,對外自卑。因為世界對榮耀的理解等同於成績,而人的天分機遇是有差異的。就算你看開了,只要努力就好,依然不能安慰你不平的心。最後多數人不過是認命,而不是知命。

基督徒沒有這個困擾,人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上帝給的多要的也多。榮耀是出於神的,無論我是誰,我拿出願意為神所用的心,我就是榮耀的。這個榮耀會在永生中綻放,只是今天還看不見。其實每個人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我們那一樣可以說,這是我的,我自己創造的,獨立於神的。才能、出生、機遇、心志,就連我們最看重的努力、毅力都是如此。我有什麼好自卑的?或者說驕傲的?我遵循地上的秩序,把尊重給予在位的人,是出於對神權柄的順服,不是出於對人的仰望。無論何時何地,我可以不卑不亢,因為我知道我們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

救世:

我不知道題主是不是指一個人的無私,有背負天下的心懷。同樣的無私和自私也是一段雙胞胎。自私出於本意,無私出於對榮耀的追求。如果離開神,追求自己的榮耀一定會走向自私。可以這麼說,離開神,自私就成了本能。而神放在我們心裡的義又驅使我們追求道德高尚,這對冤家只有認識神才能解開。我看到報道,丈夫把家裡的錢全部捐出來給一個白血病的孩子,家裡的妻子被外界道德綁架,都不能說這個丈夫不好。我的心就是一痛。不能愛家人的人,是不可能愛家外的人的。無私最終會走向自私。

基督徒沒有這個困擾,救世主是耶穌,是上帝,不是我。我在地上有自己的角色和位分。極端一點,我兒子的命和半個地球人類的命要做出抉擇,我毫不猶豫會選擇救我兒子的命。兒子是上帝交付我手上的,其他人的命,上帝會負責。因為我沒有濟世情懷,所以我能很真實的履行自己的職責。我的善不會透支我的能力,以至於我因不平而行惡。

受害者?

這個更是無稽之談,你見過天天喜樂的受害者嗎?你見過吃虧了說感謝神的受害者嗎?你見過受挫了主動到神面前悔改的受害者嗎?【羅13: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愛就像虧欠了人一樣,給予超過對方當受的好,原諒對方過分的壞。不是因為我們虧欠了人,是我們虧欠了神,又受了神的恩典,所以基督徒要這樣行。

這位朋友,你看錯了。唯有依靠絕對的神,你才能有健康的心態,積極的生活,而不被生活的艱難打倒。能夠堅持初心,堅持你裡面的正直,堅持你知道的為人之本。抵擋各種誘惑,各種打擊,各種不平的心。願神恩待你,阿門!


(歸謬法證偽:)

同理,中國國歌表明了中國人普遍具有自卑情結、救世情結、受迫害情結。


起碼自卑和受迫害情節我沒有。我是基督徒,我為這個身份驕傲得不行


我認為人類有這種情節,基督教放大她


因為古代猶太民族生存環境惡劣,創立的宗教是他們內心的寫照。

自卑源於猶太文化不敵文明古國埃及、巴比倫,聖經中隨處可見他們一面描寫異國的珍物一面詛咒。這是其一。其二,聖經中猶太一些王犯流人血的罪,猶太始祖中有欺詐、有亂倫,有些是單純秉性壞,有些是為了生存,這些置他們於良心的不安中。我國歷史上得國不正的朝代也有自卑情結,我們歷史上的黑夜也會讓我們有心理包袱,一樣道理。其三,猶太民族的規模太小,難免有寂寞感。久而久之,這些因素形成了民族大多數人的性格,自卑、反省、取巧、驕傲、追求智慧、對異族不寬容,也影響了他們後來創立的基督教。

越弱小時越易絕望,求助神後偶有獲救,倖存者就相信自己特別被愛。他們讓異族學習他們在荒漠上的困苦然後給予恩慈,人為培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換種好聽說法就是"拯救異族引導他們認識神"。聖經認為不信的人該死,讚美濫殺無辜,連動物也不放過。聖經里完備的處理異族人口的方案,是拯救情結的具體體現。

受迫害情節是因為他們被懲罰時不覺得自己有錯。在追隨耶穌的人的邏輯里,神怎可能有錯呢?在他們的邏輯里,不認同他們的信仰和邏輯就是迫害他們。什麼樣的人信基督教沒有心理障礙呢?就是自認為弱小、善良、受壓迫,心存僥倖,對群體作惡的能力視而不見的人。

如果說猶太人的選擇是為了生存,那麼基督徒則將耶穌當作遮羞布,雖然他代表的血污可能與他無關了。

可以說,猶太人為了生存發展出帶血的宗教,吸引了一批熱愛血腥的基督徒。同類吸引和認同正是他們需要的,共同犯罪就等於無罪了,一切都可恕可憫,除了被他們殺死的人。

宗教都是道德的替代品,是未有道德之初統治群體思想的早產兒。為馴服一群自私自利到傷害族群生存的人,宗教恐嚇就成了必須的手段。

宗教不是如沐春風的教育,溫和如耶穌,也改變不了十字軍、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的暴力,遺留問題綿綿不絕。

我們應該慶幸,中國文明的締造者們早已看到宗教的缺陷,沒有將我們的文明綁在宗教的戰車上。

中國的歷史記錄冷靜得過分,但為我們保住了良心的藩籬,讓被命運拋棄的弱小者在時間長河中不被忘記,為讓歷史車輪碾過的人存留些許溫情,讓人性光輝成為永遠的希望。聖經的作者群里也怎會有人不知道自己宗教的缺陷呢?他們可能自己也不見得認同自己族類的宗教史觀。聖經是一部神百姓的血淚史、殘暴史,處處充斥著信仰和現實的齟齬,基督徒卻只看到蹩腳的優越感。

每個讀聖經的人在意的地方是不同的。人文主義者會認同平民主義和悲憫心腸,神棍會喜歡濫殺無辜懲罰不信的段落,靈恩者只喜歡神跡奇事和隱晦的部分,文藝愛好者會探究其美醜,心理學愛好者會尋找人格類型及成因。受過正規教育和閱讀訓練的年輕人讀聖經要先從不帶預設立場開始(讀任何一本書都應該這樣),不用理會基督徒吹噓的所謂"神聖"、"完美"、"不容質疑"。


其實對於中國大部分教會的現狀可以這麼解釋。一些人心理相對比較脆弱,但又遇上了很多不順的事兒或者是挫折,進而導致需要找一個心理的安慰或者是依靠。這時就有些人參加了教會,成為了基督徒。

所以說在教會中的人大部分會有這種情節,不是成為了基督徒而變得有類似情節而是有這種情節的人一部人去了教會來滿足他們的心理需求。

舉個反例,如果真正去過教會或者是接觸過國內基督徒的人應該很少見到教會有那種幹什麼都憤憤的憤青或者是xxxx整天掛在嘴邊的人。因為此類性格並沒有這種心理需求


情節是什麼情節,劇本還是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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