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為什麼要創造「邪惡」與「罪」?
1宇宙一開始是沒有邪惡的。最初創造宇宙是完善的,生命也是符合宇宙本性,善良的。但是生命產生多了,經過漫長的時間,有些生命就出現了「我」的意識,他把自己與整個環境區分開了。有了我這個意識,慢慢的會演變出私心,有同樣私心的人也出現了利益群體,私心越來越重,直到為私去傷害別人。這就是邪惡的起源。
2那麼被傷害的生命,他會生出怨恨心,這種怨恨心反而加強了邪惡,就會出現打擊懲罰的心,逐漸演變出各種負面的心。那麼帶著這些心的生命,也就成了那樣的生命,形成惡的生命表現。
3生命是平等的,你不能說做了壞事,傷害了別人就完事了,那受傷害的人怎麼辦呢?就得給一定的補償,這個補償誰給?就是誰做的惡,誰彌補。那麼同時他還要承受給別人造成同樣的傷害,來抹平自身彌補後的缺失。這就是「罪」的來源。
4一切都是生命自己造成的。
5還有一種「罪」,就是「共罪」也叫「共業」。因為你傷害我,我傷害你,這個傷害償還隨著時間演變變的非常複雜,在一個很大的群體里蔓延,群體與群體之間,甚至更大的範圍的生命彼此都在互相傷害,互相要債,到最後感覺亂了套。人見人都感覺是仇人一樣,看誰都可恨,都想要債,這就是「共業」,不好了,大家都有份。這個共業一旦大了,就會出現天災,集體承受。「共業」再大的就是整個一個族群甚至龐大的生命群都會遭受滅頂之災,會被滅絕。
6人類道德敗壞下去,這個「共業」就越來越大,就會天災不斷。一切都是生命自己造成的。
你邀請我這麼一個無神論者回答這個問題???
要是真讓我回答的話,創造這兩個概念是人自己。
1984了解一下,抹殺詞語能夠控制人心,創造詞語也是一樣~
那句話怎麼說來著?算了,我自己重寫一段吧
如果上帝無所不能而且是完全善良的,想必會立刻消滅一切惡
然而惡依舊存在,我們可以推測出三種可能:1,上帝雖說善良,卻並不是無所不能的,2,無所不能,但不打算這麼乾的上帝是與惡同流合污的,3,上帝不僅不是無所不能,而且與惡同流合污
如果不在全知全能上讓步,必然得出上帝為惡的結果,顯然某書上寫不要揣測神,就是為隱瞞這一點;但教徒在全知全能的問題上不可能讓步,因為如果非全知全能,那顯然上帝是騙子;於此可得出上述第三個最接近現實的可能——上帝既是騙子又是惡黨
雖說跟基督徒談邏輯,不如養個寵物豬指望它會幫著解高數題,嗯
這麼看的話惡的來源反而不是重點了,但當今社會是誰在庇護我們?是人民警察,是中共的邊防軍隊,是基督徒眼中要下火湖的無神論者;相比槍支問題泛濫的美國而言,紅色中國是世界上最安全、發展最為迅猛的國家
與其相信有這麼一個瘋瘋顛顛自我矛盾的神,不如相信其不存在比較直接
上帝沒有創造罪,他只負責制定規則。人不遵守規則,產生了罪。
2018年10月新番《只要貝爾哲布布大小姐喜歡就好》
侍從問魔王別西卜(貝爾哲布布)
![]()
![]()
![]()
![]()
![]()
![]()
是人創造了上帝,然後借上帝的名義創造了」邪惡」與」罪」,是人把某些行為定義為邪惡與罪
看了前面的回答,基本都說惡是沒創造完的善或者是缺乏的善,古代基督徒的這種解釋感覺是有問題的。善這個字之所以提出來,是因為有個不善作為隱藏的背景襯托的,但不善不應該就認為是惡。這太絕對和極端了,比如我在路邊看見一隻野狗,如果我收養了它,這可以被認為是善吧。但是如果我沒理它走了,這算惡嗎?頂多是不善但不能叫惡吧,但我要故意弄死它,那就是惡了。惡也是一樣,惡之所以為惡是有個不惡的背景作為反襯,如果沒有不惡作為對比,那麼惡這個詞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但不惡也不能稱之為善。
再說到上帝,上帝這個名詞的存在並被認知,是因為人的潛意識裡有非上帝這個概念作為背景襯托的,如果沒有非上帝這個隱含背景,上帝這個詞是不能存在的。但上帝也好非上帝也好都不代表正確或者錯誤。不能說上帝就代表絕對的善,非上帝代表絕對的惡,要這麼說,天使和人類算什麼呢,如果上帝代表絕對善,那天使和人類按照基督徒的邏輯屬於非上帝的存在,那就應該是絕對的惡,那上帝還創造撒旦幹什麼呢?
所以結論呢,上帝是人的思想創造的,人按照自己對善惡的思考和理解解釋,所以上帝的善惡就是人類的善惡,僅此而已。善惡概念並不是上帝創造的,而是人類創造的。作為上帝本帝來說他可能不大關心人類的善惡是怎麼定義的,他可能有他自己的標準。
罪和惡是從不聽神的話而來的,因為神是完全公義聖潔的,正如經上所記,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那一人就是亞當,因為他不聽神說的,「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人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奧古斯丁已經解決了這兩大問題。
神沒有創造「邪惡」和「罪」。你怎麼知道是他創造的?不是你創造的?
泄妖。
作為一個無神論者表示...
你們把「愛」啊「美好」啊之類的詞歸功於上帝,至少思路上我還能理解。
「邪惡」和「罪」也要歸給人家?
那人類算什麼?
干出什麼點事都是上帝創造的,你活著是幹嘛的??活下去又是為了幹嘛的???
恕我不能理解。
這個問題,奧古斯丁早就回答過,可供參考。
他認為惡是善的缺乏,因此從邏輯上來講,上帝並不是創造了惡,而是惡是一種缺乏了善的狀態。
我個人認為,奧古斯丁的這種解釋方法雖然從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至善的神為何會創造「惡」這個矛盾,但深入一步去探究,這似乎就站不住腳……既然惡是善的缺乏,那麼沒有善,世界的根本性質就是惡?惡從哪裡來呢?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沒有黑暗,我們怎麼可能知道光明?
邪惡和罪不是上帝創造的。這是人的個人選擇,因為人有主觀能動性。
耶和華這個概念本來就是瞎吹的唄
傳銷嘛,肯定理論有漏洞
如果他全能全知,為什麼造物會失控?
那就是他不全善咯
如果他全善,為什麼不一步走到大同社會?
那就是不全知全能咯
聖經,那一段告訴你。
上帝創造的「邪惡」與「罪」?
知乎精神
先問有沒有,再問什麼。
你怎麼能栽贓嫁禍呢?
罪確實是上帝的創造物之一,包括撒旦也是上帝創造的天使之一。
自由意志也是上帝的創造物之一(沒錯,意志也是受造物)。
自由意志的自由包涵了可以遵行上帝的旨意和背叛上帝的旨意這兩大方面。但是,神不是在聖經里明確地說:神願萬人都得救?罪雖然是上帝創造的,但是卻不是上帝願意人類去觸碰的東西。伊甸園裡有種類以億萬計的花草果樹、動物昆蟲都可以觸碰,為什麼偏偏觸碰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呢?為什麼觸碰了那顆果樹上的果子之後還要埋怨上帝創造了它呢?一顆想違背上帝旨意的心,即使沒了那顆分別善惡樹,依舊能夠找到違背上帝旨意的機會,不是嗎?
「邪惡」與「罪」並不是上帝創造的。
當初上帝創造天地,和亞當夏娃,一切都甚好。
【創1:31】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那麼罪是怎麼來的?什麼是罪?
要定義什麼是罪,首先需要一個評判標準。這個標準是從神而來的。所以,罪就是一切違背神旨意的事(也包括心思意念)。
從亞當夏娃第一次違背神開始(吃果子),就產生罪了。那麼亞當夏娃為什麼會犯罪?
因為神給了人自由意志,意味著人是有選擇的,亞噹噹初是可以選擇不吃果子的,但是他卻選擇違背神。
所以,罪不是神所造,是人自己的問題。如果亞當夏娃當初選擇順服神,也就沒有罪了。
至於,亞當為什麼沒有選擇順服神,這個問題,聖經沒有說。(以後有機會去天國問亞當) 但是可以明確的是,罪不是神創造的。
另外,神是憎惡「罪」的,他不會創造一個他憎惡的東西。且神的旨意是要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等到以後回天國的時候,是不再有罪的了。可見,人有罪,不是神的本意。
如果說你周圍一切的物質東西都是上帝創造的,你一定反駁說,這些都是人手加工建造的?
那你為什麼認為是上帝創造了「邪惡」與「罪」呢?
人類的自由意識是邪惡與罪的源頭!
如同上帝創造了原材料(包括人類自已和魔鬼邪靈!)而邪惡和罪是原材料自我變更岀來的!
(魔鬼邪靈也是在被創造以後變更墮落!)
不是上帝完成創造了,然後發現其中有「邪惡」;而是上帝創造的過程中,創造未完成時的一些不完善的狀態,稱為「邪惡」。
![]()
![]()
![]()
![]()
![]()
![]()
![]()
![]()
![]()
(基督宗教的)上帝從未創造邪惡與罪。
上帝起初造成的一切都好。
「天主說:「有光!」就有了光。天主見光好,就將光與黑暗分開。天主稱光為「晝,」稱黑暗為「夜。」過了晚上,過了早晨,這是第一天。」 創世紀1:3-5
光與暗被分開,我們形容「黑暗」即是缺少光明的地方。
邪惡與罪都是沒有本質的東西,用來描述「缺少良善與美好」的狀態。
要怪就怪上帝創造了自由意志給我們,我們選擇了另一種生活狀態而已。
推薦閱讀:
※全俄大牧首與君士坦丁堡決裂的真相(4)
※不信是最大的罪?真的嗎?
※[英格蘭宗教改革] 高派教會的先驅:勞德主義運動(一)簡介
※邪教有哪些特徵?《轉帖》花生醬
※為什麼不願意認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