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你對前任是什麼態度,是不見,還是好好說再見?
11-14
謝邀如果你愛了 就保留他的聯繫方式 當做一個朋友如果沒愛過 直接了當刪除一切聯繫 當做一個過客
這是我的處理方式 謝謝我希望可以好好說再見,
感覺好像有一個美好的結局,
可是後來發現這麼愛的人看一眼都想佔有,
但是又沒辦法好好在一起,
就只能悄咪咪的溜了。
不知道,感覺我自己談過很多一樣。一個三年初戀一個三個月心塞戀。我只知道不要委屈自己 不要將就,朋友也好陌生人也好,你們都曾經相伴過,不是不見了他就沒有來過,所以好好說,沒準你們還能是朋友畢竟你們的靈魂碰撞過。相遇是緣祝好
剛分手第一年的時候,堅決不再有交集,後來過了兩年我交了新的男朋友之後就結婚了,就沒再考慮過用什麼態度對待前任了,都無所謂了
對前任的態度......現在下雨了,突然想他了。這件事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我還喜歡 所以留著當陌生人 我不喜歡的也留著當陌生人 我討厭的就刪除
是說完再見就再也不見。
emmmmmmm 分手了還見個雞?打分手炮嘛?分手在期末 考完試對他說再見 沒想到這是最後一句以他女朋友身份說的話
確實沒有好好說再見
以至於開學後又互相糾纏了好久
就這樣度過春季學期暑假放假後他回家我還沒回家
終於在電話里好好說了再見
互相好聚好散至此我對他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再相見我們都不互相屬於對方了但是感情啊 誰能說得清現在他還是我的男朋友
謝邀。好好說完再見後,就再也不見,然後等放下了再見。
2017年12月31日 看完前任三之後再見了一回 剛好分手一百天 不為什麼 就想最後告個別 以最好的姿態面對2018 。 然後 就算再相見也只是陌路人 不聯繫不關注不在乎 這就是最好的姿態
有些人註定是要藏在心裡
再見
沒再見過前任,沒必要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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