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市民活活打死小偷視頻》/事件?

前不久殘酷打小偷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觸犯了刑法。小偷固然可恨,但罪不致死啊!至於這麼殘忍嗎?

視頻:騰訊視頻

騰訊視頻


我可能有點偏激哈,只是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從法律上來說,打人者肯定要負責的,會接受法律的制裁。

但是,愚見認為,量刑輕重值得商榷。

按題主的觀點:罪不至死。以人口拐賣為例,罪行也不至死,因為罪犯沒有剝奪某人的生命,但是,從個體的感受上來講,孩子丟了在父母眼裡是不是比死還難受?

所以,我認為「緩刑」的對象應該是題中的「打人者」這類人,法律不能對其過於嚴苛(並非一味寬容,否則也會產生錯誤的導向,致使「私刑」泛濫)。

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把握這個度呢??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了,涉及我國法律的根基了。

但是,個人的意見:應當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認真並切實履行「陪審員」職責、全面並充分發揮「陪審」作用,才能避免這種「善者痛、惡人喜」的尷尬。 例如:碰見搶包賊,路人見義勇為,但是衝突中撞斷賊人一條腿,現行法律裁定見義勇為者承擔醫藥費用。這個,我認為真是「荒天下之大謬」,從法、從理上都講不通,只是「中國的法律」講的通。從這個角度講,法律給予社會的「導向」實在是太反面了,應該修正。

最後,我國的法律和歐美的法律不一樣,我們的是列框架,他們是列案例,所以,我們的法律會顯得滯後一點,但是也有優勢。所以,關鍵的問題在於用「發展的態度」去執行法律,而不能「太死板」,這就要依靠我們執政者的「智慧」了。

有點跑偏,湊合看吧。


差不多10年還是9年前吧,那時摩托車還很值錢,我老爸車被偷了,奶奶聽到消息,中風住院,至今躺在床上,要人照顧。

我讀初中時候,有人搶自行車,騎行中直接推到,我沒事,我老弟進了醫院…

無論正面側面來看,小偷,賊這些都該死。不死的話,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是你死,甚至你朋友親戚也……所以打得好。


愛和慈悲的理由

【原創】2015-09-30 天瓶雲水 閑人碎語

十年前在北京的一次聚會上,我談了孔子和墨子在「愛」這個問題上的區別:孔子主張「仁者愛人」,愛由近及遠,有差別。墨子主張「兼相愛、交相利」,愛無差別。朋友們認為孔子的仁愛已經很難實施,更別說墨子的博愛了。進而提出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愛「不相干」的人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於是便有了下面這個對話。

我提出一個問題:一個十幾歲的小偷該不該打?

朋友們都說:當然應該打,小偷最可惡了。

我接著問:如果一對小偷夫婦有一個孩子,這孩子從小到大每天看到的和聽到的都是如何偷東西,那麼他會有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嗎?

朋友回答:環境使然,應該不會。

我說:好,如果當他六、七歲時,他的父母不僅沒有能力讓他上學,反而讓他去偷東西,如果偷不到東西回家就會被痛打併不給飯吃,這個孩子有選擇嗎?

朋友回答:沒有。

我說:如果你是這個孩子,你有選擇嗎?

朋友:當然也沒有。

我說:好,這樣一個可憐的孩子餓著肚子被迫去偷東西,結果被你抓住了,你把他痛打一頓,如果你是他,你心裡服嗎?

朋友:這······

我問:你的良知何在呢?如果這個孩子說,難道我不想像別的孩子一樣每天吃飽穿暖,乾乾淨淨,穿著校服,體面地上學?我羨慕他們,可是我有什麼辦法呢?我餓,我要吃飯,我已經這樣不幸了,你們為什麼不幫助我反而還要打我?你怎麼回答他?

朋友:······

我說:好了,這樣我們就找到了愛的理由了:就是為了人類無法改變的命運!每個人都無法選擇的出生家庭、父母、長相、智商、時代、環境、周圍的人和事;每個人都無法知道自己的生老病死;每個人都不知道明天有什麼災難降臨。不是嗎?

朋友們點頭。

我接著說:如果你殘疾了;如果你身患絕症;如果你創業失敗;如果你失戀等等,別人嘲笑你,你樂意嗎?那麼嘲笑別人的人,我也要問一聲,你如何確定自己不會出現同樣的狀況呢?人是如此脆弱,誰又能把握這「無常」的命運呢?所以,聖人、佛教、基督教要我們博愛和慈悲。愛和慈悲是宇宙的法則。萬物一體,我與別人都是一,不是二。愛別人就是愛自己。

朋友問:別人不這麼想怎麼辦?

我說:首先你要這麼想,這樣你就快樂了。因為你認可了命運的詭譎和無奈,所以你能坦然接受自己遭遇的一切,平靜如水,不再怨天尤人。與此同時,你體諒別人在苦難命運面前的無助,心中沒有怨恨和輕視,這樣換來的就是別人的尊重、感激和愛。你如此的寬容、善良、博大,這是何等的智慧啊!快樂怎麼可能不悄然而至呢?!

朋友:我們理解了,怎麼做到呢?

我說: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你要意識到你出生的家庭好只是你的命好,並非你有什麼特別的能耐;你可以上大學是因為你的家庭有這個條件;你說你漂亮、聰明、勤奮,這是因為你父母的基因好,這一切的一切與你有什麼關係?一切都是「老天爺」給你的,你有什麼資格得意、冷漠和傲慢的呢?如果讓你出生在窮小偷的家庭,你同樣是一個可憐的,人人喊打的小偷。如果你天生殘疾同樣終身痛苦。所以,我們要心平氣和地正視命運,面對這個無奈的事實,靜靜地反思,培養自己的慈悲心、同情心、愛心。莎士比亞說:「命運加在人們頭上的,人們只得忍受。遇到逆風逆水,要想抗拒是無濟於事的。」當你從心裡認可每個人都是在命運的安排下被動而煩惱地活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奈和痛苦時,你就良知發現了,你的感恩之心就油然而生了,你會變得高尚而謙和,平靜而坦然,從容而淡定。真正達到了孔子的教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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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活該,你不知道我辛辛苦苦一個月起早貪黑的打工賺錢,然後休息出去一趟,手機被偷了,上面的錢也被划走了是什麼心情,我現在連3月份的房租錢都不知道怎麼交。


確實不該打死, 但斷手斷腳我完全可以理解.

剛被偷手機錢包, 搜到這了, 不喜勿回

PS:實拍小偷當街遭眾人搬石頭狠砸奄奄一息

這底下評論很多, 可以參考.


看了視頻表示震撼,更多的是沉重和不解。

偷盜固然可惡,可是殺人者手段殘忍、泯滅人性勝於偷盜百倍。

人,最起碼要有一顆對生命的敬畏之心。

看著視頻中的殺人者!對!就是殺人者!殘忍的虐殺小偷!對!就是虐殺!

聽著小偷的哀嚎,以及殺人者的笑聲,我第一次感覺到人性之惡竟可至斯!

看了樓上的答案居然要求輕判殺人者,更是讓我感覺到比視頻中的冰冷更加冰冷的冰冷。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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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仙兒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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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按題主的觀點:罪不至死。以人口拐賣為例,罪行也不至死,因為罪犯沒有剝奪某人的生命,但是,從個體的感受上來講,孩子丟了在父母眼裡是不是比死還難受?

所以,我認為「緩刑」的對象應該是題中的「打人者」這類人,法律不能對其過於嚴苛(並非一味寬容,否則也會產生錯誤的導向,致使「私刑」泛濫)。

殺人者並非激情殺人,而是在小偷毫無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對小偷進行慘無人道的虐殺!沒有任何輕判的理由!


活該,就該打死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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