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現任之後還該不該履行與前任的約定?

這是對象昨天和我聊的時候告訴我的,都是在讀本科。我們的學校離得不遠,他家和我家在一個省的不同市,他和他前任在相鄰的小區。

我們在一起之後的一個寒假,他回家之後背著我約前任出來見面,說要履行曾經在一起的時候的約定。這個約定的內容是一起去澳大利亞。然後他前任說:出國太遠了,沒時間。我對象就說:要不一起去個近一點的地方旅遊代替。他前任最後態度也不明確,這個「約定」就不了了之了。

這個前任是他的初戀,他親口和我說過,他忘不了初戀,雖然明知道不可能,但心裡還有這麼一個人。和許多初戀一樣,他們也有一段美好的記憶。

這件事讓我心裡特別不舒服,很不是滋味,甚至有點生氣,但是這也不是真的出軌,是他做的不合適,還是我太小氣了?有了現任還該不該把前任的「約定」放在心上?


在道德層面上來說,不該,但是從人性方面上來說,又無法控制。

因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的心中會永遠留著她的一個位置。

而你要做的就是讓他認清楚,她不是胸口的硃砂痣,而是牆上的一抹蚊子血,一切都是他的臆想。

這個旅行是一定不能去的,如果發生了點什麼,你們分手也就是遲早的事,相信你也無法放下你的對象,對嗎?

那麼至於如何去操作,回答里還是說不清楚,可以私聊我進行免費諮詢。


這不是你的問題,是他的問題,最簡單的例子,很多男生談戀愛的時候都會對女生說以後娶她,最後真正娶的有幾個?是不是所有約定要結婚的都得結婚?


合同都作廢了,合同上的約定還會有效嗎?答案是否定的。只能說還沒放手。


這是什麼邏輯?實在是搞不懂了,不過這不難辦,你可以問一下他,如果你按照他的邏輯思維,也去和你的前任去履行這樣一個約定,他心裡會是什麼滋味,會是什麼想法?將心比心,設身處地,本來已經是前任了,為什麼還要拖進和現任的生活裡面來,既然放不下忘不了,為什麼還要和現任在一起。面對這樣的男生,請先放下前任的所有種種,切斷所有往來,再來談一段新感情,否則這樣吃著碗里的還想著之前的,算什麼?


都已經分手的感情了,為什麼還要履行什麼責任啊?真的是責任重要呢?還是前任重要的?不要打著履行承諾的責任來為自己想找前任的借口。

一個人做什麼事都有動機的,行為的背後是動機,動機的背後是需求,他只是想跟前任繼續敘舊而已,編了一個這麼好的謊言。


那你問他,好多男女約定只會和彼此結婚,最後走不到一起,和別人結婚了,是不是要離婚了去實現承諾?其次,約定是兩個人還在一起的時候共同作出的決定,分開了這個決定就不算數了,你男朋友明顯心裡放不下他初戀,其次他們住的又很近,經常會見到,即使對方女的不打算和他再在一起,對你們感情還是有影響的,最主要的是你男朋友真的很有問題,和你在一起還想著去履行和前任的承諾,我怕你的付出要打水漂。


上學上傻了還是對前任放不下?要麼就是電視劇看多了,你這男友也夠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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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誠發問:你們這些忘不掉前任的,到底是咋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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