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愛前任但已經有現任了怎麼辦?

還愛著前任,但是為了忘記前任,所以找了現任,想借現任忘了前任,我,真的很愛前任,但跟現任在一起一個月了,我發現我就是忘不了前任,也不想耽誤現任了,所以想索性就單著吧,反正我這個年紀也不可能走到最後的,所以我跟現任的愛情註定是沒有結果的,我也能感覺到現任越來越喜歡我了,我很害怕,我更怕自己喜歡上他,所以不知道該不該分手


人,都有個共性:1.當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2.得不到總感覺比得到的好!

如果是真愛,為什麼分手?想想吧!


這個問題我也在經歷。沒怎麼辦啊 只能慢慢放下啊。怎麼能去打擾他呢, 我的ta也有新歡了。雖然我覺得那新歡 哪哪都沒我好。但是沒辦法啊 現在那個人才是他心尖尖上的寶貝啊。不是你了啊。你要去打擾就夠了


你這樣也太不負責任了,對自己不負責任不說還耽誤了別人!

記得曾經我的前任來找我的時候我對他說了一句「我不想因為一個傷害過我的人而去傷害一個愛我的人!」

如果你知道自己放不下就不應該開始下一段感情,你這樣把你的現任處於何處!

不管由於什麼原因分開的,既然已經分開了,那就要做到徹底一點,一個優秀的前任就應該像死了一樣!給自己留一些尊嚴,同時給現任一些尊重!

最後我想對有了現任還想著和前任聯繫的人說一句:我們不怕真心餵了狗,可悲的是餵了狗也就算了,可狗卻說他更喜歡吃屎!


其實我覺得既然你們還互相喜歡, 就沒有必要做這些傷害感情的事情,為什麼雙方都喜歡,還要強忍著放下呢


果斷分手,和一個心裡裝著別人的人一起生活,一起睡覺,彆扭不?自己還愛,那樣會害另一個人的,趁早吧


那就跟現任說唄,很正常~


很難說吧,分手傷害了現任,不分手委屈了自己。

可是,就算你要忘記前任也不要傷害其他人呀…要不就把全部的心思放在現任,然後慢慢喜歡ta,要不就直接分手,讓你的現任變成下一個你。


啊,我也是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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