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立法禁止吃狗肉,卻沒有立法來懲治遛狗不栓繩,不戴嘴套的行為?

最近看到農業部的徵求意見,狗肉有可能被禁食,看到投票幾乎一邊倒地支持禁食狗肉,表示很疑惑,為什麼有人管吃狗肉卻沒人管遛狗不栓繩呢?



反對聲稱「對養狗也有相關規定」的回答,比如下面這個:

為什麼有立法禁止吃狗肉,卻沒有立法來懲治遛狗不栓繩,不戴嘴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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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從表面上看,關於吃狗肉和遛狗拴繩戴嘴套都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似乎是平等的,但其實這兩套法規根本不對等。

第一,在管理力度上不一樣。狗肉法直接禁止一切食用狗肉行為,而遛狗法則只是在允許養狗的基礎上規範了養狗行為。如果對等立法,應該一刀切禁止一切養狗,或者立法規範肉狗養殖、檢疫、屠宰、運輸、烹飪、出售等。

第二,在管理對象和執法難度上不一樣。狗肉法禁止食用狗肉,可以據此查處任何從肉狗養殖到狗肉餐館的單位,而這些單位建設周期長、成本高,相對,打擊違法行為成本很低,導致最後真的會無狗可吃,而遛狗法只管理個人,個人養狗成本低,同時狗主數量龐大分布廣泛,管理成本極高,對違法行為也很難打擊,事實上最終結果是「法不責眾」,空有立法而很難落實。如果對等立法,應該一刀切禁止養狗,並依次對寵物狗繁殖、交易,以及相關產業鏈如狗糧、狗玩具等產業進行打擊,徹底杜絕養狗。


你說的兩個點都不成立啊,明明是一邊倒不支持禁食野生動物(包括狗啊,青蛙啊,王八啊,反正除了狗你們都自動忽略了其他動物)。另一點,不拴繩是違規的,至少很多城市都有養犬條例,舉一個上海的例子:

第二十二條養犬人攜帶犬只外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為犬只掛犬牌;

(二)為犬只束牽引帶,牽引帶長度不得超過兩米,在擁擠場合自覺收緊牽引帶;

(三)為大型犬只戴嘴套;

(四)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的,避開高峰時間並主動避讓他人;

(五)單位飼養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診療等原因需要離開飼養場所的,將其裝入犬籠;

(六)即時清除犬只排泄的糞便。


作為一個養狗十年的人,也認為禁止吃狗肉只是一場強行拉高道德標杆,治標不治本的遊戲。

養狗人不等於全是反對吃狗肉的人,比如我。養狗人不等於全是真心愿意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而去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比如大家都厭惡的出門不套繩,不撿粑粑等數量不少的群體。

一個社會的文明不在於吃不吃哪種動物的肉,而在於大家知道只有合法合規養殖的動物肉可食用,而不再用卑劣手段去獲取他人餵養的寵物狗。養寵人在享受養寵樂趣的同時也能體諒其他不養寵人害怕的情緒與潛在威脅,出門套好繩,公共區域拉了粑粑隨手清理。


我想知道在哪投的票?


一步步來,我養狗,我希望國家禁止吃貓狗肉,同時也希望能有相應的法律約束養狗人行為。權利和義務並存。


和我一起玩遛狗吧


呵呵,帶嘴套,發炎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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