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定義 是什麼?

這是個很難的問題,據說最好的答案是中科院某人的 ,我不知道科學是什麼?


科學的定義是什麼?這其實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或者說,我傾向於認為,這是一個沒有簡單答案的問題。

一個相對比較容易的入手點,是從現有的學科體系劃分中,找出科學的範圍 – 也就是說,從「外延」而不是「內涵」的角度看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範圍。一個是「廣義的」,另一個是「狹義的」。

一般認為,從廣義來看,科學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 形式科學(formal science),這個研究的是所有科學的共有形式,包括邏輯、數學、統計學;

2、 經驗科學(empirical science),這個研究的是可以被實證驗證的理論,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主要是物理、化學、生物為基礎的各類學科分支;而社會科學包括諸如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等等。當然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之間有若干交叉,諸如人類學、生態學、心理學/精神科學等等。請注意社會科學與人文學科之間是有區別的,核心的不同在於前者是可以在實踐中檢驗真假的,而後者則不能(如文學、歷史)。

3、 應用科學(Applied science),主要研究科學的具體應用。例如所有的工科、信息科學、醫學、藥學、法學、教育學等等。

而一般大家談論的科學,往往是狹義的,指的是經驗科學,更加狹義一些的,特指自然科學。

我想題主想問的不是這種類似於分類學的答案,而是如何從科學的「內涵」來定義科學。也就是說,科學所共有的、獨有的一些特徵是什麼?為何我們會把某一類問題稱為科學的,而其他的稱為非科學或偽科學?

基本上,這個問題很難。

我下面談論的是最狹義的科學 - 自然科學。

我想說,科學有一些最基本的特徵。但是,我反對那些試圖對科學做出簡單明確劃界的觀點 - 例如在知乎被隨意濫用的證偽主義。 關於對科學的定義,是科學哲學的一個熱門話題。不少人試圖對科學做出一個簡潔明確的定義 – 這個在科哲中,叫做「劃界問題(demarcation problem)」。這個問題,曾經一度被認為是科學哲學的最核心問題。但是我們必須承認,所有這些努力都失敗了。科哲從旁觀者的角度,的確可以總結一些歷史上這些科學理論的共同特徵,但是科學家們現在的目標和方法,未來的發展方向,是科學家自己來定義的。科哲可以探討科學的共同特徵,但是不應該試圖對科學進行定義甚至劃界。

應該說,科學這個概念其實是一直在演化當中的,科學革命時期對科學的看法,與古希臘時期的「科學」肯定有明顯不同。而現代哲學與康的時代也是不同的,即使在現代,維也納圈子、波普爾、庫恩、蒯因等的看法也各有不同。

我的個人觀點是,科學是什麼,這個問題只能被科學從內部、而不是科學哲學從外部來回答。正是科學家們自己的行為,他們為自己樹立的使命,才構成了科學。費曼說,科學哲學之於科學,就像是鳥類學之於鳥兒一樣 - 鳥兒是不會在乎鳥類學如何定義自己的,只有鳥類學家才在乎這些定義。正如定義了什麼是鳥這個問題的,是鳥類自己而不是鳥類學家,定義科學的主體,是科學家或所謂的「科學共同體」(science community)而不是科學哲學家。從這點上,我個人似乎是偏向庫恩的範式革命理論。

所以說,我的觀點認為,科學並沒有一個黑白分明的定義和明確的劃界方法。簡單粗暴地說,被科學共同體承認的,就是科學。有些是被明確拒斥的(例如星相學、命數學),有些是被明確接受的(例如量子力學),而有些,則是灰色地帶(例如某些量子力學詮釋,極端的情形有人甚至認為弦論不是科學)。我們可以列舉一些基本的特徵,諸如:

  • 從形式上,它使用數學與邏輯的語言;
  • 從內容上,它探討可經驗可實證的自然現象;
  • 從方法上,它採用假說-實證的方法;
  • 從目的上,它試圖發現或總結自然規律,解釋或預言自然現象。

請注意,對自然規律的態度,「發現」和「總結」是不一樣的,對自然現象的態度,「解釋」和「預言」也是不一樣的。他們代表了大家對科學的不同詮釋,例如實證主義或物理主義,工具主義或實在論等等。它們有著巨大的分歧,但是它們都屬於科學。


科學指的是三種方法:

1、歸納法。

2、演繹法。

3、實驗法。

歸納法:從社會和自然界中儘可能收集證據以產生相關性的方法。

通常而言,歸納法要求你從人類所有能夠獲取的證據中,將可信度較高的結果歸納起來,產生一個相關性。

比方說,不鏽鋼的產生過程,是因為我們觀察到某些鋼鐵不會被鏽蝕。

而基督教的神則不是一個科學理論,因為只有聖經裡面有人說神靈存在,而在現實世界我們並沒有找到神靈,不存在這樣的證據。

演繹法:產生和原有命題同真同假的其他命題的方法。

演繹法通常基於集合論。

比方說:四足動物必定有四條腿,這就是演繹法。

實驗法:將相關性指向人類自身的方法稱為實驗法。

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因果關係不等於必然性。因果關係指的是和」我」相關的相關性。比方說,有個神槍手射了很多個洞,每隔五厘米一個,有個螞蟻看到了,它要怎麼判斷因果關係呢?

它必須自己打洞,如果它打的每個洞,五厘米之外都必然產生另外一個洞。

那麼它就可以說:「『我』打洞是下一個洞產生的原因。」

通過實驗法,人類排除了其他相關性的可能性。

結論,科學就是方法論。科學方法就是歸納法、演繹法、實驗法。



問題太大,只能就我的理解談一下。

科學是一門自洽的,系統的,嚴謹的,邏輯推導建立模型與實踐檢驗之間不斷往複向前發展的學問。


關於「科學的定義」也稱為「劃界問題」。意思是說:劃一條邊界,把「科學」與「非科學」區分開。

在波普爾之後,還有一批哲學家改換思路來解決劃界問題——他們沒有提出新的劃界理論,而是致力於論證「劃界問題」無意義(或者論證它是一個「偽問題」)。

這裡面的代表人物包括「威拉德·蒯因、費亞阿本德、勞丹」等人。

科學是什麼?--兼談「非科學、偽科學、反科學」和一些常見謬誤 - 林博士 - 博客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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