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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地獄,是不是死去的人就能相見?

是不是倆個罄竹難書之人,

就能相識相見,

在地獄中相愛?


會和親愛的媽媽在天堂相遇.


人的記憶存在於大腦中,靈與靈的相見沒有任何意義,當已經不再認識,再大的瓜葛天大的因果,相見的意義又置於何處?


「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地藏菩薩本願經》

您想多了,地獄中受苦無有間斷,還有空相親相愛嗎。別說地獄了,您看醫院重症監護室里的病人有空調情嗎?地獄的劇烈苦痛是醫院重病人的苦痛的千萬倍不止。


也有可能那個死去的人早已轉世……


不會吧。若是地獄那麼好,為何人人都想活?大概地獄的罪太過痛苦,雖然遺忘了過程,但那份痛苦的記憶卻保留在了活著的人的腦子裡。而對於有些人來講,大概活著也實在痛苦,所以去哪又有什麼區別呢?生亦何歡死亦何苦,大概就是這麼來的。


是不是傻?地獄不是監獄!再說監獄也不能自由談戀愛!地獄比監獄要苦一萬倍…


不一定。只是有這種可能性存在。如果其中一個人先死,另一個人後死。那要等你好久才能相見,他可能不會再等,畢竟還要投胎的。


世界那麼大,80億人,一生插肩而過幾人,相識幾人,相交幾人。

如果有地獄,就有輪迴。

怎樣的緣分能讓兩個人,在記憶消散前相識,沒有作者這開外掛,機會何其渺茫。

死去之時,認識你的人黯然嘆息,恨你之人,翩翩起舞,愛你的人,淚流如瀑。

十年過後,恨你的人,偶爾想起謾罵一句,愛你的人,睹物思人沉默一瞬。

多年以後,愛你恨你,都成黃土,就像你沒出現過這世界上。

你現在關心的事情,在地獄也就不是事,時間抹淡一切,曾經像一把劍插在心頭的天大的事,變成一根針,最後變成一根你不特意觸摸都碰不到的刺。

如果現在都不能解決的事,就只會成為記憶道路上微微凸起的小石頭,只有在上面散步是偶爾踩到時才會想起。

一切事,放在人生這麼長的時間,都會變小。放在歷史,就更小。


那你要看說有地獄這方面的理論了


不知道啊,有這種可能性


存在地獄的話也就會有天堂…


為什麼不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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