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個月,發現媳婦跟別人聊騷,該不該離婚?

我們今年十一結的婚,5月20號領的證,今天11月21號發現媳婦 跟別人聊騷,我倆都不是天津人,之前都在別的地方工作,今年打算結婚所以都來的天津。我是天津戶口,家裡給我買了套婚房(不用我們還貸),她之前就有過跟別人聊騷的情況(後來原諒她了),我們是大學在一起的現在五年了,這五年里肯定是有分分合合,感情肯定是有的。

我接受不了的是結了婚還這樣,在我看來結婚就應該為家庭為雙方負責人,別人跟你聊不直接拒絕就是你的錯。而且我發現的十分偶然,因為昨天晚上她睡著了,帶貨直播還開著,我就想把手機關上睡覺,然後發現她手機微信有169天未讀信息,她是做市場的有未讀很正常,但是第三個聊天記錄就是跟別人聊騷的。

我們結婚自認為自己沒有虧待她,鑽戒買的兩萬多三萬不到的,lv也給買了,三金給了三萬,彩禮給了6.6w(說實話彩禮不多但是當初打算車房裝修我家全出,就象徵性給點就行,她們也同意了,後來結婚了也跟我吵架說別人結婚手裡都多少錢,我們結婚沒錢,但是她家說給嫁妝也沒給,彩禮也給她媽了,我們就結婚那天收的7萬多,本來彩禮嫁妝就是給小家庭注資讓小兩口生活沒想到還能發生這種事)離婚能不能把這些錢全要回來

我想著是離婚,因為現在我們之間的信任沒有了,長痛不如短痛,咱這條件說不上好,但覺得也不差,為什麼不找一個的就是感覺挺丟人的,我都替她害臊

大家幫我想想,我該怎麼做

天天打情罵俏,前天她姥爺去世了,也沒見跟我說的這麼熱鬧

太多了,不發了,我已經通知完雙方父母了,等她媽忙完後事就來tj。像極了當初我們的愛情,呵呵呵,勸大家不要在垃圾堆里找女人


保留證據,雙方家長一起會面把這事說開,要求離婚,彩禮三金退回,酒席錢各自承擔,才結婚一個月,說明你們不夠愛,也說明了狗改不了吃屎,你以前還能原諒是認為她會改或只是在戀愛又沒結婚,沒想到婚後還這樣跟人曖昧,說實話,這樣維持下去沒啥意義,趁還沒有孩子趕緊離吧,喔,對了,萬一你一要離她就說有你的孩子了那你咋辦?羊水穿刺搞親子鑒定?萬一還真是你的呢?到時候她反咬一口你就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以後她再聊騷你還能咋辦??沒有道德底線的人真可怕~


我是女人,我都看不慣這種女人。感覺沒有界限,或者一味享受別人追求的感覺,沒一點已婚自覺,或者說不夠愛你。

我和前夫是父母硬湊一塊的,我快30,他快35。我總覺得沒感情,也不喜歡那種性格。但家人各種騷操作,背後幾個人幫他出謀劃策。後來我就認命了,想著只要他對我好,我也一定對他好,就踏實過一輩子。確定關係後,有個有錢朋友跟我表白都被我拒絕了,雖然心裡還是有點小竊喜,說明自己不差唄(其實我內心比較自卑),當然他確實也不是我的菜。

後來離婚是他先提出,除非平時各種不合,爆發的導火索是我受不了他在我流產期間的無視(因保胎住院第一天把我一個人丟在外地醫院。後面還有種種騷操作,反正直到離婚他都始終覺得他沒錯,錯的是我,到處說我壞話)。他覺得我矯情。說哪個女人不要經歷生孩子?我流個產就三天兩頭髮信息給他(以前他只周末才會例行公務般打個電話),說我以後真生孩子了,那還得了?好吧,我真沒有給他生孩子的心了,他又不肯離,還給雙方父母說了我①堆壞話。我就奇怪了,我這麼壞為啥不離?我又沒要啥,你也只是損失一個一無是處的妻子。後來家裡強烈反對,說我不能要求太高,人無完人啥啥啥的,還想原諒①次,但後來實在受不了他的一再騷操作。當時我媽就擔心我嫁不出去,說先別離,留意著有合適的再離。我說那怎麼行,我一已婚女人,還怎麼跟別人發展?那是作踐自己,我做不來,而且這事懸而未決,我哪有心情去找下一春。

目前單身,有已婚男人找我意圖不軌,我也都明確拒絕。那種男人肯定不是好男人,至少不是我眼中的好男人。他們就是圖新鮮。真的愛我的人,不會捨得陷我於不義。

所以我覺得你妻子不夠愛你,或者不夠成熟,她也許只是出於虛榮,享受那種被人捧的感覺,卻不知道別人有幾分真心,還是想白嫖?

不管離不離,孩子千萬別急著要。多觀察觀察。


離婚不至於吧,太嚴重了,聊的是啥?確定是曖昧關係嗎?還是你自己小心眼理解錯了?這個得具體分析吧。


首先是如何發現的?其二聊的內容具體是什麼,其三當你發現後對方啥態度,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你有沒有向內看你自己!


2017年,美國《信息時代下的出軌行為報告》做過一個調查,發現有16%的美國成年人認為,網上「關注前任」絕對算是網路出軌,而45%的人則認為,要看具體情況。

59%的女性認為,向其他異性發曖昧信息算是出軌,而男性只有42%持此意見;70%的女性認為,長期網上約會聊騷算是出軌,而只有55%的男性同樣這麼認為。

網路聊騷,就是出軌,或者至少算【小型出軌】。

不接受伴侶在外面聊騷,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我給題主講一個案例:

小李和大周結婚後,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小李曾嘗試努力與大周溝通,修復彼此的感情,但無濟於事,夫妻關係持續惡化。更令小李無法忍受的是,大周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單位同事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並與網友進行言辭不當的聊天,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小李曾多次協商離婚,大周均不同意。小李認為,夫妻雙方性格不合,更因大周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夫妻之間本應相互關心、相互照顧、相互理解、相互溫暖,彼此扶持,但小李婚後極少感受到夫妻、家庭的溫暖,家庭重擔全部放在小李身上,大周絲毫不與分擔。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感情確已破裂。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解除與大周的婚姻關係。

法院認為,小李提交的大周與別人曖昧的微信聊天記錄,不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最終判決不准許雙方離婚。

如果因為伴侶聊騷想要離婚,訴訟離婚需要提交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就題主的聊天記錄來看,與案例類似,所以訴訟離婚並不是最優選擇,建議題主與配偶協商。如果有協商方面的諮詢需求,也可以私聊我。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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