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無法解決家庭問題的孩子成為了如今大多數的家長,他們是否擺脫了原生家庭的影響?他們的孩子有可能擺脫嗎?
我是一個3歲男孩的父親。
作為擁有教育意識的正常人,「如果我有了孩子,我一定會……」這個句式很早就開始默念了。
沒想到,真有了孩子,自己卻陷入了「這怎麼可能是我的孩子?」的焦慮中。
孩子的問題,絕大部分是家長的問題。這是讀完「中國幼教之父」陳鶴琴的《家庭教育》後最直觀的感受。
寫書最難的是寫未來之書,讓未來人回頭看依然覺得適用與受用的,就是經典。陳鶴琴先生在《家庭教育》中論述的很多家長的謬誤、孩子的問題,與我而言簡直是量身定製。近一個世紀的作品,依然直白、鮮活,相比於被翻譯毀掉的國外家教類經典書籍,《家庭教育》對東方家庭更有啟智價值。
1.絕不要用大人的思維對待孩子
解決任何問題都要有一個支點。《道德經》所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找不到「一」,理論方法就沒有架構的基礎。
絕不用大人的思維看待孩子,是任何時候都要守持的家庭教育原則。
「成人」是在身體、體力、智力等方面的發育成熟,這些孩子都不具備。他們以天性應對外部世界,並在經驗的習得過程中產生適應性,我們用成人的標準要求孩子,卻不施加循序漸進的引導,懷揣結果對孩子進行降維打擊,是真正的無知和「暴力」。
面對孩子出現的任何狀況,首先想到不要用成人的思維去要求,去直接要結果,這是家長要做的心理建設,也是所有育兒問題解決的前提。
2.孩子的天性不喜歡被抑阻
孩子在多數時候都是逆反的,你讓他做什麼,他偏不,並在這種對抗中獲得樂趣。不刷牙洗臉,不穿衣穿鞋,該吃飯了還要玩,睡覺了不關燈,東西扔一地不收拾……
面對孩子的不聽話,強硬的家長會立即開戰,哪怕鬧騰的雞飛狗跳。軟弱的家長會壓抑自我,妥協放棄,任由孩子的性情。
不管是哪種類型的家長,其實我們心裡都有一個心結,我們希望孩子會「令行禁止」,我們說什麼,他們馬上做什麼。這是不了解孩子的天性。
當孩子有了自主行為能力,最不喜歡的就是抑制阻礙。你讓他立即停下感興趣的事情或是做不喜歡的事情,他是做不到的。
其實成人也一樣,你明明瞌睡的要死,手中的抖音依然刷不停。從生理學上講,這是多巴胺在傳遞快樂的信息,讓人慾罷不能。
當孩子沉浸在眼前的刺激和樂趣中不能自拔,要讓他遷移到另一件事情上,一方面要給到一個緩衝,用積極的暗示;另一方面我們要參與到他的工作中。比如孩子在拼樂高,你讓他吃飯,可以告訴他再給三分鐘時間,讓他把城堡的圍牆拼好;比如孩子不收拾玩具,你不要僵持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固執中,可以告訴他我們分組比賽,看誰收拾的快或者指導他完成;再比如孩子拿臟抹布擦臉,你告訴他可以找一塊乾淨的毛巾試試。
當我們能夠變抑製為選擇,變旁觀為參與,通常情況下孩子都會接受,這樣才能避免讓雙方都尷尬,產生對立衝突。
3.一令既出,就一定要讓孩子做到
命令是不可以濫用的。多數時候我們將命令的語氣變成了口頭禪,什麼事情都是「千萬不要」、「肯定不能」。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要避免用命令的口氣,多和孩子商量。否則命令了孩子也不當回事,命令就失去了效力。
一令既出,是必定要讓孩子做到的。哪些事情需要如此嚴厲?
原則性問題和可能對孩子造成傷害的行為,要當機立斷。
比如孩子打人,在停車場亂跑,在餐桌上蹦躂,用哭來要挾,晚上遲遲不睡覺、騙人……對於家長來說,判定哪些是原則性問題或可能造成傷害後果的行為並不難,難的是如何制止。
如果決定了要讓孩子服從,就要命令,但是命令不能隨隨便便,要鄭重其事,要讓孩子聽懂命意。你要告訴他什麼事情絕對不行,為什麼不行,會有什麼後果。
孩子做錯事,做父母的應該重責其事,輕則其人。一切目標集中於改正孩子的行為。東西摔壞了,不要在可惜了東西的層面去責罵,甚至去批評他的人格,重點是告訴他行為的不良,事情的錯誤。
如果你令行禁止、苦口婆心,孩子還不聽話,還要哭鬧,可能就需要一些「極端」的手段。
按照宇宙的熵增定律,任何事物最終都會走向混亂,生命的意義就是在逆著熵增做功,用自律對抗無序,使事物系統、可控。
生命就是為負熵而生的。
所以,習慣的養成,是不能有例外的。有了第一次,就絕對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直至失控,而且隨著多巴胺閾值的提高,需要有更強烈的刺激才能滿足樂趣。
我並不贊成打罵孩子,但在育兒的實踐中,很多人都曾體會過「三句好話不如一巴掌」的效力,可「打」是有分別心的。如果是完全沉浸在情緒化和憤怒里的打,那就是暴力了。如果打只是一種策略,為了禁止孩子不良的行為,那就是個人方法。
用陳鶴琴先生的話說:「做父母的對待小孩子,如果能夠不打,那麼頂好;倘使不得已一定要打,也只要略打幾下以禁他下次罷了,不應當不顧小孩子的痛苦,拚命將他毒打。」
通常家長打了孩子,哪怕只是輕拍幾下,出發點是好的,都會產生極深的負罪感。陳鶴琴先生是少有的對此做出恰當闡述的人。他堅持對待孩子不要「姑息」,沒有一味的灌雞湯說不能打,只是不打最好,一定要打也要講究發心和方法。僅憑這一點,可以看出陳先生是一位秉持生活教育觀和現實意義的「真」教育家。
4.在模仿中獲得讓別人舒服的能力
家長做什麼,孩子就要做什麼。你掃地,他也要掃地;你澆花,他也要澆花;你洗腳,他也要洗腳。孩子的模仿行為通常會「添亂」,掃地掃到了沙發底,澆花弄的到處是水,洗腳又掀翻了盆子,所以多半我們會命令他們停止。
對於好的模仿,其實不必在意孩子能不能完成,做的好不好,就讓孩子盡情去做。我們所關注的應該是孩子做事的動機和行為過程,是讓他有機會接觸事物,而不是對結果有期待。
孩子年幼,是沒有善惡分別心的,他不知道模仿的東西好不好,所以在孩子面前,我們要比面對任何人都更加的謹言慎行。
你罵人,他也會罵,你隨地扔東西,他也會扔。我們自己的錯失,回過頭來還要責罵孩子的不對,這是打自己的臉。
相反,你在孩子面前對他人謙恭禮讓,對孩子有相當的禮貌,多用「請」、「幫」、「謝謝」這樣的字眼,即使他不明白其中的規矩,也會學用在你身上。
當孩子經常請你幫忙,經常對你說謝謝,睡覺時說晚安,睡起來還會問好,這種家庭的氛圍會讓你覺得一切養育的辛苦都是值得的。無論孩子還是你自己,都會獲得一種內心的舒適和快樂,而這種讓別人舒服的能力,才是孩子未來的高度。
5.教孩子愛人之道
一個人最不好的脾性就是「利己心」太重,一切平庸甚至禍端的起源,均來自以自我為中心。孩子常常是利己的,但是我們要慢慢培養他的愛人之道,這是同情心、同理心產生的基礎。
人之愛人是需要天天做的,愛的大道可以在諸多日常細節中體現:老人睡覺時孩子應安靜一些,家人生病時孩子能多關心一句,父母下班回家孩子把拖鞋準備好……這些顧慮別人安寧的心腸,對別人發生同情的動作,照顧別人疲累的態度,他日就會成為感恩、奉獻、利他的品質,人的行為才不會受個人情感的支配,而是建築在公共幸福之上,有服務社會的旨趣、有救世濟民的志願,進而熱愛自己的國家。
很多家長只知道照顧孩子的飲食起居,在乎孩子的學業,附加許多技能,卻忽略了對孩子愛的教育。
家庭教育的根本其實是做人的根本、生命的根本。不愛人,就沒有責任、不知貢獻,志趣就難以堅持,學問就沒有寄託,一切與人相處的活動也都會變得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