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以投資名義向我借錢36萬後不還,報警被認定經濟糾紛不立案,該怎麼辦?

跟男朋友是在網上認識的,當時交往他說自己是酒店管理人員,一個月內向我借錢20多萬,讓我網貸,套信用卡,隨後一個月後返還給我。再次提升額度後他又用我名義借網貸跟信用卡套出36萬後,我中間催債還款一直說發工資再還。直到跟他說要去報警他立馬還了幾千塊。後來再催發現他手機號碼已更換,微信沒拉黑但也不回復。後來查到他沒有在酒店上班過,一直都是無業游民。於是去報警,警察受理後卻說構不成詐騙是經濟糾紛給了不立案通知書。這種情況下複議的幾率大嗎?為什麼這樣都還不是詐騙呢?


審題,僅根據現有描述情景補充作答。

一、由題易造成較大誤區,稱之「男朋友」表示當事雙方基於戀人關係,則易先入為主,易定性為感情糾紛導致的糾葛,多半這種情況就像基層常看到的家庭爭執,也就勸合不勸分,以民事收場;

二、交往期間,雙方確立關係時,對方是否已捏造事實,謊稱自己的身份,來引誘你促成關係一說,這涉及對方是否主觀行為上存在動機,時間順序需要理清,這裡是一個點;

三、對方沒有工作同時向你捏造項目投資,是否有講明項目明細盈虧計劃協議合同,這涉及投資邏輯,對方詳細說明這個項目但事實沒有這個項目,有明確佐證,則是一個重點;

四、對方故技重施,涉及另一受害者之時,這時間上你們的關係是否仍為所謂「戀人」,亦或是借出資產後隨及又對另一受害者作出行動,這需要你想辦法聯繫另一受害者作溝通,核對時間是否重合,這也是一重點;

綜上,對點理清思路。

突破點有,同時出現另一受害者是一個轉機,但需要大量佐證,拿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建議斟酌材料是否充分,作補充後再在時限內爭取複議。

復盤一下就是只要證明滿足 「一名男子以虛構身份為主導引誘你與其發生關係同時騙取較大數額的財產佔為己有同時流竄作案造成受害者多人」 則立案指日可待。

以上淺答,有需要再補充,希望對你有幫助。


看了那麼多回答...也就是說...只要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去跟別人達成戀愛關係!然後進行詐騙!都屬於經濟糾紛!這不屬於法律漏洞嗎?


你都說了他是你男友,你們之間的經濟往來自然是糾紛了,公安局該怎麼給你立案?根據你的描述,你可能是被人以戀愛方式詐騙了,他不是你男友,他就是騙財騙色的。進一步去認識這個問題,還有可能立案。


根據你的描述你已經說了是你男友向你借的錢,而且情侶之間的經濟往來很難認定為詐騙,就你的描述沒有明確的證據認為是詐騙,屬於經濟糾紛。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款。


還小騙大也是詐騙的手段。以現有的證據,我不能說一定是詐騙,但是虛構事實的情況是有的,如果錢款被揮霍,大概率是詐騙。很多派出所根本不加初查,簡單粗暴認定糾紛,實屬不妥。如有疑問可以私信交流。


您好,謝邀。無法認定為刑事犯罪,建議您搜集您男朋友借款以及您轉賬的相關記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你聽說過殺豬盤嗎?所謂的男朋友就是詐騙犯。只不過你們還發展到線下了,騙財騙色。一個才認識不久的網民你就那樣被各種虛假名義借口借錢,而且如此輕率就借了?這是有多好的男人品行能讓你如此相信的?戴眼識人好吧?網路上所謂的愛情還當能真就是你不懂了。至於警察不立案是正常,有什麼證據指出對方詐騙了?最主要原因你們從網上發展到線下的男女朋友,警察只能以經濟糾紛了結。到法院你的錢也要不回了。有一個法子就是尋找身邊親人是否認識公安系統刑警偵查的關係。不然這案子也就那樣!騙子太聰明,而你太容易相信人。


如果有對方真實信息 建議去法院訴訟


男朋友…人家咋給你管,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啊…


這種情況肯定是經濟糾紛,建議法院訴訟,不需要律師,自己去就行。


之前我男朋友也是跟我談戀愛,後面各種借錢,各種借口,讓我投資,後來錢還不了,他就換了副面孔,直到被我發現他已婚且育有一子,我們才徹底撕破臉。

期間我去過三四個派出所,前面幾個連筆錄都不幫我做,後面一個派出所看我可憐,說幫我查查,最後抓住了死渣男,過程太艱辛。

建議做筆錄抓住重點,了解詐騙的主要特徵,往上靠去做筆錄,派出所不立案,問他們要不予立案通知書,去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有時候女孩子賣賣慘,撒撒嬌還是有用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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